一种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09534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搅拌机,具体涉及一种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如专利ZL201510123068.3公开了一种搅拌机,属于建筑器械领域,包括支架、搅拌斗、搅拌器和液压油缸;搅拌斗设置有顶部为开口端的空腔,搅拌斗的一端底部设置有与空腔连通的出料阀,搅拌斗竖向滑动设置在支架上,搅拌斗的底部设置有轮子或滚轮;搅拌器包括搅拌电机和与搅拌电机的转动端固定的搅拌头,空腔的开口端设置有支撑板,搅拌电机固定设置在支撑板上,搅拌头伸入搅拌斗的内部;液压油缸的一端固定在支架上,另一端与搅拌斗固定连接。在搅拌斗的底部安装轮子或滚轮。该搅拌机不方便对强力胶液体进行快速搅拌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驱动电机通过搅拌轴可以控制搅拌管实现转动搅拌,从而驱动搅拌叶片实现转动搅拌,通过搅拌叶片可以方便对强力胶液体进行快速搅拌处理的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包括搅拌筒,搅拌筒的内部为空腔结构,搅拌筒的端部设有开口;搅拌筒的端部一侧设有第一限位片,搅拌筒的端部另一侧设有第二限位片;搅拌筒内设有搅拌管,搅拌管呈水平布置,搅拌管内套装有搅拌轴,搅拌轴的一端设置在搅拌管内,搅拌轴的另一端穿出搅拌筒的侧壁,搅拌管的外周面上设有若干搅拌叶片;搅拌筒设置在固定板上,固定板的一端底部设有第一支撑管,固定板的另一端底部设有第二支撑管,第二支撑管与第一支撑管呈水平布置;搅拌筒的底部侧壁上设有出液泵;搅拌筒的外侧壁上设有固定板,固定板上设有驱动电机,搅拌轴的外端与驱动电机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筒的外侧壁上设有固定座,固定座设置在固定板的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上设有安装板,驱动电机设置在安装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上设有第一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板,安装板设置在第一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板的端部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板呈竖直布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第一支撑管与第二支撑管可以对固定板起到固定支撑的作用,通过固定板可以方便对搅拌筒起到固定支撑的作用,通过第一限位片与第二限位片可以将强力胶液体倒入搅拌筒内,驱动电机通过搅拌轴可以控制搅拌管实现转动搅拌,从而驱动搅拌叶片实现转动搅拌,通过搅拌叶片可以方便对强力胶液体进行快速搅拌处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包括搅拌筒1,搅拌筒1的内部为空腔结构,搅拌筒1的端部设有开口2;搅拌筒1的端部一侧设有第一限位片3,搅拌筒1的端部另一侧设有第二限位片4;搅拌筒1内设有搅拌管5,搅拌管5呈水平布置,搅拌管5内套装有搅拌轴6,搅拌轴6的一端设置在搅拌管5内,搅拌轴6的另一端穿出搅拌筒1的侧壁,搅拌管5的外周面上设有若干搅拌叶片7;搅拌筒1设置在固定板8上,固定板8的一端底部设有第一支撑管9,固定板8的另一端底部设有第二支撑管10,第二支撑管10与第一支撑管9呈水平布置;搅拌筒1的底部侧壁上设有出液泵11;搅拌筒1的外侧壁上设有固定板13,固定板13上设有驱动电机17,搅拌轴6的外端与驱动电机17连接;搅拌筒1的外侧壁上设有固定座12,固定座12设置在固定板13的底部;固定板13上设有安装板16,驱动电机17设置在安装板16上;固定板13上设有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安装板16设置在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的端部上;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呈竖直布置。

本实用新型建筑施工用强力胶搅拌机,通过第一支撑管9与第二支撑管10可以对固定板8起到固定支撑的作用,通过固定板8可以方便对搅拌筒1起到固定支撑的作用,通过第一限位片3与第二限位片4可以将强力胶液体倒入搅拌筒1内,驱动电机17通过搅拌轴6可以控制搅拌管5实现转动搅拌,从而驱动搅拌叶片7实现转动搅拌,通过搅拌叶片7可以方便对强力胶液体进行快速搅拌处理。

其中,搅拌筒1的外侧壁上设有固定座12,固定座12设置在固定板13的底部;所以方便对固定座12进行牢固安装。

其中,固定板13上设有安装板16,驱动电机17设置在安装板16上;固定板13上设有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安装板16设置在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的端部上;第一支撑板14与第二支撑板15呈竖直布置;所以方便对驱动电机17进行牢固安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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