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熔硫釜承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3048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熔硫釜承插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熔硫设备,尤其涉及一种熔硫釜承插装置。



背景技术:

化肥厂、焦化厂对含硫气体脱硫所产生的硫泡沫用熔硫釜进行加热从而得到硫磺。熔硫釜从上到下依次分为换热段、加热段、熔硫段、贮硫段、放硫段。熔硫釜的工艺流程为利用螺杆泵加压将硫泡沫由换热段进口管输送至换热段内,硫泡沫通过换热段的螺旋板式换热器与加热段产生的脱硫清液进行换热,换热后的硫泡沫由法兰空隙直接进入到加热段中,在加热段用蒸汽进行间接加热,加热后的硫泡沫分解成熔融硫与脱硫清液并一起进入到熔硫段分配盘中,熔融硫通过分配盘进入到贮硫段中,脱硫清液通过分配盘与清液通道流经加热段直接进入到换热段。

熔硫釜承插装置是加热段与换热段中清液通道的连接装置,加热段与换热段分别设有6个接口,密封不严密将导致脱硫清液与硫泡沫互相串漏,故安装时要尽量保持原有各接口的方向性;由于螺旋板式换热器的结构限制了清液通道为半圆柱形通道,故现有的熔硫釜承插装置的承插凸槽与承插凹槽的插口为半圆形。加热段与换热段组装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加热段与换热段外部接口管道方向的限制,半圆形承插口对接的限制,配对压紧法兰孔的限制,承插孔密封的限制,存在着组对困难,安装时间长,新旧备件互换困难等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装组对方便、快捷,新旧备品互换性高的新型熔硫釜承插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新型熔硫釜承插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承插凸槽与承插凹槽两部分组成。所述承插凸槽包括清液通道加热段、压紧法兰,清液通道加热段分为半圆柱形通道与圆柱形通道两部分,圆柱形通道末端设有圆环凸起,半圆柱形通道与圆柱形通道的连接处设有加强筋。所述承插凹槽包括清液通道换热段、压紧法兰、密封垫、承插法兰,清液通道换热段为半圆柱形通道与圆柱形通道两部分,承插法兰位于圆柱形通道末端,承插法兰端部设有圆环形凹槽,密封垫放置于圆环形凹槽内,半圆柱形通道与圆柱形通道的连接处设有加强筋。所述承插凸槽与承插凹槽通过圆环凸起插入圆环形凹槽并压紧密封垫以及压紧法兰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承插凸槽与承插凹槽的插口为圆形,安装加热段与换热段时,可以大大减少组对的难度,安装组对耗时少,大幅度的提高了生产效率;

2)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降低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3)安装加热段与换热段时无需考虑插口及接口管道方向,不同厂家生产的加热段与换热段也可安装组对,提高了新旧备品的互换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承插凹槽结构示意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承插凹槽结构示意仰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承插凸槽结构示意主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承插凸槽结构示意俯视图。

图中:1-承插凸槽 2-承插凹槽 3-清液通道加热段 4-压紧法兰 5-半圆柱形通道 6-圆柱形通道 7-圆环凸起 8-密封垫 9-承插法兰 10-圆环形凹槽 11-加强筋 12-换热段 13-加热段 14-蒸汽进气管 15-蒸汽出气管 16-测压孔 17-清液通道换热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5所示,一种新型熔硫釜承插装置,由承插凸槽1与承插凹槽2两部分组成。所述承插凸槽1包括清液通道加热段3、压紧法兰4,清液通道加热段3分为半圆柱形通道5与圆柱形通道6两部分,圆柱形通道6外径为150至350mm,圆柱形通道6末端设有圆环凸起7,半圆柱形通道5与圆柱形通道6连接处设有加强筋。

所述承插凹槽2包括清液通道换热段17、压紧法兰4、密封垫8、承插法兰9,清液通道换热段17分为半圆柱形通道5与圆柱形通道6两部分,圆柱形通道6外径为150至350mm,承插法兰9焊接在圆柱形通道6末端,承插法兰9端部设有圆环形凹槽10。

安装组对加热段12与换热段13时,只需将承插凸槽1的圆环凸起7插入承插凹槽2的圆环形凹槽6并压紧密封垫8,再通过螺栓连接压紧法兰4,便完成安装组对。

承插凸槽1和承插凹槽2可以360度进行旋转,安装过程中不用考虑凹凸槽的径向位置,只需要考虑凸凹槽之间的轴向距离,安装过程中不用考虑蒸汽进气管14、蒸汽出气管15以及测压孔16的位置。可以大大减少组对的难度,安装组对耗时少,大幅度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操作方便,降低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安装加热段13与换热段12时无需考虑插口及接口管道方向,不同厂家生产的加热段13与换热段12也可安装组对,提高了新旧备品的互换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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