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0725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农药生产设备,具体是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农药可以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危害作物生长的生物。最早使用的农药有滴滴涕、六六六等,它们能大量消灭害虫。但它们的稳定性好,能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并在动植物及人体中不断积累,为此被淘汰。后来改用有机磷农药,如敌敌畏等,替代最初的农药。由于它们的毒性太大,对人畜的危害大。近年来,一批高效低毒的农药出现,具有专一性,即激素类农药。农药生产过程中,往往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废气,若不及时进行处理,则严重污染周围的环境,而现有的废气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低,一般设备较为巨大,操作较为复杂,不能很好地适用各个大中小企业的需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包括水洗室,所述水洗室下侧设有曝气管,所述曝气管上设有曝气泵,所述水洗室内部左端设有抽水泵,所述抽水泵左侧设有抽水管,所述抽水管上端右侧设有喷水板,所述喷水板下侧设有若干喷头,所述水洗室下侧左右两端设有循环钢管,右端的循环钢管上设有循环泵,所述循环钢管下侧设有处理室,所述处理室内部设有过滤网,所述水洗室上侧右端设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上端设有干燥盒,所述干燥盒下侧设有风机,所述连接管下端右侧设有净化室,所述净化室内部设有若干层活性炭吸附板,所述活性炭吸附板左侧设有插槽,所述活性炭吸附板右侧设有卡块,所述活性炭吸附板上侧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内部设有通气孔,所述隔板上侧设有燃烧腔,所述燃烧腔上侧设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设有抽风机,所述净化室下侧设有底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喷头下侧设有均流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循环钢管之间设有支撑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燃烧腔左右两侧设有点火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水洗室和净化室的设计,可以有效地多农药废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进项有效的吸收,对内部的有机气体通过燃烧进行引燃,有效地保证了排出气体的安全,水洗室下侧设有循环装置,可以讲废气中沉淀的杂质进行有效的过滤,且废气中的主要有害气体硫化氢溶于水,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气中硫化氢的含量,再通过多层活性炭吸附板,可以除去废气中的各种有害气体,然后再通过燃烧装置将废气中的有机气体进行充分燃烧,保证了排除器的洁净。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生产农药用废气处理装置,包括水洗室1,所述水洗室1下侧设有曝气管2,所述曝气管2上设有曝气泵3,可以将废气抽入到水洗室1内部的水池中,方便废气中的溶于水的废气进项有效地吸收,将废气的中的杂质进行沉淀,所述水洗室1内部左端设有抽水泵4,所述抽水泵4左侧设有抽水管5,所述抽水管5上端右侧设有喷水板6,所述喷水板6下侧设有若干喷头7,所述喷头7下侧设有均流板,可以有效地将废气中的溶于水的有害气体进行二次的吸收,所述水洗室1下侧左右两端设有循环钢管8,所述循环钢管8之间设有支撑柱,右端的循环钢管8上设有循环泵11,所述循环钢管8下侧设有处理室9,所述处理室9内部设有过滤网10,可以将溶于水的杂质进行有效地过滤,所述水洗室1上侧右端设有连接管12,所述连接管12上端设有干燥盒13,干燥盒内部设有干燥剂,可以将废气中的水分进行有效的吸收,所述干燥盒13下侧设有风机14,所述连接管12下端右侧设有净化室15,所述净化室15内部设有若干层活性炭吸附板16,活性炭吸附板为现有技术,可以有效地吸收废气中的有害气体,所述活性炭吸附板16左侧设有插槽17,所述活性炭吸附板16右侧设有卡块18,可以有效的方便更换活性炭吸附板,所述活性炭吸附板16上侧设有隔板19,所述隔板19内部设有通气孔24,所述隔板19上侧设有燃烧腔20,所述燃烧腔20左右两侧设有点火器,可以将废气中的有机气体进行充分燃烧,保证排出气体的洁净,所述燃烧腔20上侧设有排气管21,所述排气管21上设有抽风机22,所述净化室15下侧设有底座23。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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