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5809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乳化剂生产相关领域,具体是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



背景技术:

乳化剂是能够改善乳浊液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面张力,使之形成均匀稳定的分散体系或乳浊液的物质。乳化剂是表面活性物质,分子中同时具有亲水基和亲油基,它聚集在油/水界面上,可以降低界面张力和减少形成乳状液所需要的能量,从而提高乳状液的能量,能够油漆及颜料行业用作分散剂,在合成纤维后加工中做柔软剂,在食品、医药、农药行业做乳化剂等。

乳化剂的生产工艺是由乳化剂核心母料、水、防腐剂、磺酸这几种根据比例制作而成的。在配料时需要利用配料槽进行混合并搅拌。在专利申请号为2013206003964的一种乳化剂配置槽中,采用蒸汽盘管对混合料进行加热,保证加热均匀,但其缺少搅拌设备,不能对各组分进行充分混料,难以实现各组分的充分混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包括:配料槽、气管、热风设备以及空压机,所述气管呈“S”形安装在配料槽底部,气管上表面开有若干用于出气的通孔;所述热风设备包括螺旋形的加热铜管、保温桶以及阻流板,所述保温桶包括内桶和外桶,所述加热铜管设置在内桶内且通过导线连接电源,内桶的左上位置连接热风出管,所述热风出管与气管连接,内桶的右下位置连接冷风入管,冷风入管连接空压机,所述阻流板均焊接固定在内桶底面上,包括第一阻流板和第二阻流板,其中,第一阻流板的的高度与热风出管的管口位置相当,且位于热风出管管口位置前,第二阻流板位于冷风入管的后方,其高度高于冷风入管的管口位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桶焊接在内桶外围,且与内桶间留有真空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桶和外桶均采用不锈钢卷制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桶上设置用于抽真空的气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冷风入管上设置过滤器,所述过滤器内设置若干层过滤滤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加热后的空气对混合料进行鼓泡,利用鼓泡对混合料进行搅拌,且在搅拌过程中对混合料进行加热,实现同时进行加热和搅拌,提高混料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配料槽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乳化剂预热配料槽,包括:配料槽1、气管2、热风设备以及空压机12,所述气管2呈“S”形安装在配料槽1底部,气管2上表面开有若干用于出气的通孔21;所述热风设备包括螺旋形的加热铜管7、保温桶5以及阻流板6,所述保温桶5包括内桶52和外桶51,所述加热铜管7设置在内桶52内且通过导线连接电源,可发热,内桶52的左上位置连接热风出管3,所述热风出管3与气管2连接,内桶52的右下位置连接冷风入管9,冷风入管9连接空压机12,所述阻流板6均焊接固定在内桶52底面上,其包括第一阻流板61和第二阻流板62,其中,第一阻流板61的的高度与热风出管3的管口位置相当,且位于热风出管3管口位置前(按空气流动方向),第二阻流板62位于冷风入管9的后方,其高度高于冷风入管9的管口位置,空压机12产生压力气体,通过冷风入管9进入内桶52内,并在内桶52内积聚,随后由热风出管3排出,在积聚过程中,加热铜管7对桶内的空气进行加热,最终产生热空气进入气管2中,并由通孔21喷出,鼓出气泡,可由下而上对排料槽1内混合物进行搅拌,且在搅拌过程中,混合料吸收热空气中的热量,达到对其进行预热的目的,此外,在冷空气进入内桶52后,受到阻流板6的作用,其流速迅速降低,以延长其在内桶52内流动的时间,提高加热效果。

所述外桶51焊接在内桶52外围,且与内桶52间留有真空腔8,由于真空腔8内没有空气作为导热介质,因此内桶内热量不易散失,保温性较强。

所述内桶52和外桶51均采用不锈钢卷制而成,具有良好的保温性。

所述外桶51上设置用于抽真空的气嘴4。

所述冷风入管9上设置过滤器10,所述过滤器10内设置若干层过滤滤芯,对鼓入保温桶5内的空气进行过滤净化,以防止空气中杂质对混料槽1造成污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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