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空气干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节能型电加热式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背景技术:
吸附式干燥机,吸附式干燥机运用了高级的化工科技,其原理为将饱和的压缩空气利用水分和空气分子体积之不同采用了气体净化专用分子筛来过滤除压缩空气中的饱和水蒸汽,可轻易的将水分子吸附在分子筛颗粒内,再利用再生方法来还原分子筛,其压缩空气露点将可轻易达到-40℃。
吸附式干燥机是通过"压力变化"(变压吸附原理)来达到干燥效果。由于空气容纳水汽的能力与压力成反比,其干燥后的一部分空气(称为再生气)减压膨胀至大气压,这种压力变化使膨胀空气变得更干燥,然后让它流过未接通气流的需再生的干燥剂层(即已吸收足够水汽的干燥塔),干燥的再生气吸出干燥剂里的水份,将其带出干燥器来达到脱湿的目的。两塔循环工作,无需热源,连续向用户用气系统提供干燥压缩空气。
目前零气耗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由于空压机排气温度不高(空压机普遍排气温度在110℃-140℃)而使性能无法满足要求,露点一般只能维持在-20℃,要想达到高性能(≤-40℃)必须满足空压机排气温度≥180℃,若直接在设备主管道上加装全流量加热器则加热器功率会很高而无法达到节能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排布合理,换热效率高,更加节能的节能型电加热式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节能型电加热式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包括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还包括加热器、第一后冷却器、第一分离器、第二后冷却器、第二分离器、连接管路和控制系统;
所述的连接管路包括第一管路、第二管路、第三管路、第四管路、第五管路、第六管路;
所述的第一罐体的A端和第二罐体的A端分别通过第三控制阀和第四控制阀,连接第一管路通向进气管;所述的第一管路上设置第十三控制阀;所述的第一罐体的A端和第二罐体的A端分别通过第一控制阀和第二控制阀通向出气管;
所述的第一罐体的B端和第二罐体的B端分别通过第八控制阀和第九控制阀连接第三管路通向进气管;所述的第三管路上设置第六控制阀;所述的第一罐体的B端和第二罐体的B端分别通过第十控制阀和第十一控制阀连接第四管路;所述的第四管路上设置第十二控制阀和调节阀;
所述的进气管分别连接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所述的第二管路上设置第一冷却器和第一分离器;所述的第二管路分别连接第三管路和第四管路;
所述的第五管路的一端连接在第三控制阀和第四控制阀之间,另一端连接在第八控制阀和第九控制阀之间;所述的第六管路上设置第五控制阀和第七控制阀;
所述的第六管路的一端连接在所述的第五控制阀和第七控制阀之间,另一端连接在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和调节阀之间;所述的第六管路上设置第二后冷却器和第二分离器。
作为优选,还包括加热器,所述的加热器的一端连接所述的进气管,所述的加热器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
作为优选,还包括冷干机,所述的冷干机的两端分别连接在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的两端。
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外表面包铝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下述优点,
1.通过比例调节阀使辅助加热器将1/3全流量气体温度由110℃加热至180℃,大大降低了加热器功率,达到节能效果。180℃以上的高温空气具有足够的能量使水分从吸附剂(吸附周期内积累的)中解析出来,确保双塔切换后吸附性能。
2.在后部冷却后串联冷干机,在后部冷却器出口温度超过38℃以上时投入使用,确保进入吸附塔的压缩空气温度满足吸附剂性能的要求,从而达到设备
3.三种运行模式,可将能耗降至最低
①“压缩热再生+辅助电加热+冷干机”全流程运行模式;
②“压缩热再生+辅助电加热”强化再生流程运行模式;
③“压缩热再生”最节能流程运行模式;
用户可根据现场工况条件实现节能调节。工况条件中影响最大的是:不同季节冷却水温度的变化引起后冷出口空气温度的变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节能型电加热式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包括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还包括加热器7、第一后冷却器10、第一分离器11、第二后冷却器8、第二分离器9、连接管路和控制系统;所述的连接管路包括第一管路1、第二管路2、第三管路3、第四管路4、第五管路5、第六管路6;所述的第一罐体的A端和第二罐体的A端分别通过第三控制阀K3和第四控制阀K4,连接第一管路1通向进气管;所述的第一管路1上设置第十三控制阀K13;所述的第一罐体的A端和第二罐体的A端分别通过第一控制阀K1和第二控制阀K2通向出气管;所述的第一罐体的B端和第二罐体的B端分别通过第八控制阀K8和第九控制阀K9连接第三管路3通向进气管;所述的第三管路3上设置第六控制阀K6;所述的第一罐体的B端和第二罐体的B端分别通过第十控制阀K10和第十一控制阀K11连接第四管路4;所述的第四管路4上设置第十二控制阀K12和调节阀;所述的进气管分别连接第一管路1和第二管路2,所述的第二管路2上设置第一冷却器和第一分离器11;所述的第二管路2分别连接第三管路3和第四管路4;所述的第五管路5的一端连接在第三控制阀K3和第四控制阀K4之间,另一端连接在第八控制阀K8和第九控制阀K9之间;所述的第六管路6上设置第五控制阀K5和第七控制阀K7;所述的第六管路6的一端连接在所述的第五控制阀K5和第七控制阀K7之间,另一端连接在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K12和调节阀之间;所述的第六管路6上设置第二后冷却器8和第二分离器9。还包括加热器7,所述的加热器7的一端连接所述的进气管,所述的加热器7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K13。还包括冷干机,所述的冷干机的两端分别连接在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K12的两端。所述的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外表面包铝皮。
所述的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根据工作状态分别作为吸附筒和再生筒。工作时,吸附筒和再生筒间歇交替运行,可以相互交换角色:吸附筒在工作时,再生筒进行再生,然后相互交换角色,吸附筒变再生筒,再生筒变吸附筒。
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功能分为二个流程进行阐述。
压缩热再生流程:以所述的第一罐体作为再生筒,所述的第二罐体作为吸附筒为例。高温气体进入所述的进气管被分流,部分气体作为先再生气进入所述的第一管路1,另一部分气体作为待干燥气体进入所述的第二管路2。此时,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K13开启,通过控制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K13的阀门通道的大小来控制通向第一管路1和第二管路2的气体流量比例。此时,所述的第三控制阀K3开启,第五控制阀K5关闭,再生气经过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K13和第三控制阀K3,然后从所述的第一罐体(即已吸收足够水汽的干燥塔)的A端进入,流过需再生的吸附剂,利用再生气所具有的热量,对吸附剂加热升温,使吸附剂得到彻底脱水再生,由于在加热再生过程时无耗气,最大程度地节约了能量。所述的第八控制阀K8开启,第七控制阀K7开启,第六控制阀K6关闭,第九控制阀K9关闭,气体从所述的第一罐体的B端出来,经过所述的第五管路5和第六管路6,由所述的第二冷却器冷却到常温,经所述的第二分离器9排除大量水份。由此,所述的第一罐体的干燥剂得以再生。
更具体地,所述的压缩热再生流程可配合辅助电加热,使再生更加完全。将进入所述的第一管路1的再生气,经过所述的加热器7进行加热,当将所述的加热器7的连接管路上的第十三控制阀K13的开度开至75%左右,此时分流到所述的加热器7的连接管路的气体占高温气体流量总气量的1/3左右,现场调试中,可微调比例控制阀,确保经过所述的加热器7的气体出口温度在180℃以上,使得再生气温度足够高,能够充分加热吸附剂,达到再生完全的效果。
经过所述的第二冷却器的再生气和经过第一冷却器的待干燥气体通向所述的第四管路4,在连接管路中汇合新待干燥气体,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K12和第十一控制阀K11开启,第十控制阀K10关闭,所述的新待干燥气体,进入所述的第二罐体的B端,吸附筒中的干燥剂进行吸附后从所述的第二罐体的A端出来,之后再经由所述的第二控制阀K2进入出气管。
上述流程中,只阐述了第一罐体作为再生筒的情况。当第二罐体作为再生筒时,则将所述的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交换角色。
冷吹流程:关闭所述的第十三控制阀K13,气体由进气管进入通向所述的第二管路2,经第一冷却器和第一分离器11之后通过控制所述的手动控制阀分流,部分气体经所述的第三管路3通向所述的第一罐体,部分气体经所述的第四管路4通向所述的第二罐体。通向第一罐体的连接管路中,所述的第六控制阀K6、第八控制阀K8第三控制阀K3、第五控制阀K5开启,所述的第九控制阀K9、第十控制阀K10、第七控制阀K7关闭;走过第一罐体中出来的气体经所述的第三控制阀K3通向第六管路6,随后通向第四管路4,和直接通向第二罐体的部分气体,汇合通向第二罐体,所述的第十二控制阀K12、第十一控制阀K11、第二控制阀K2开启,所述的第四控制阀K4关闭。所述的冷吹过程中为了防止反向吸附,可通过吸附塔出口温度来控制冷吹时间,温度点可设置为60℃,因吸附剂在≥60℃时基本无吸附效果,故当检测到冷吹出气温度达到60℃时,停止冷吹流程,但此时吸附塔温度由上往下约在40℃至60℃成阶梯分布,为防止下一阶段双塔切换后吸附温度升高而影响性能,可在流程中增加5min的双塔吸附时间,确保切换时的性能不受影响。
更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冷干机,可由后部冷却器出气温度控制,可将温度点设置为38℃,在后部冷却器出气管加装温度传感器,若出气温度≥38℃,冷干机自动开启,冷干机设计进气温度为10-50℃,以确保设备在夏天能够正常运行。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这些改变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