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04218发布日期:2018-06-05 19:21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混合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



背景技术:

人类与化工的关系十分密切,普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代生活中,几乎随时随地都离不开化工产品,从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到文化艺术、娱乐等精神生活,都需要化工产品为之服务。有些化工产品在人类发展历史中,起着划时代的重要作用。它们的生产和应用,甚至代表着人类文明的一定历史阶段。化工成品生产过程需要用到多种化工原料,化工原料的混合直接影响化工产品的质量,现有的混合装置大多存在效率低,噪音大,粉尘大,不易清洁等缺点,所以现提出一种新型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包括底座和混料釜,所述底座顶端等距离焊接有四个等距离分布的减震器,且四个减震器顶端分别与混料釜的底端外壁通过螺栓固定在一起,所述混料釜底端外壁通过螺栓固定有电机,所述混料釜底端外壁中间位置开有第一通孔,且第一通孔内壁卡接有轴承,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轴承内圈套接,且电机输出轴顶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搅拌叶,所述混料釜侧壁靠近底座位置处焊接有出料管,所述混料釜顶端卡接有釜盖,且釜盖顶端一侧外壁焊接有进料管,所述釜盖顶端外壁靠近进料管位置焊接有金属架,且金属架一侧顶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底端焊接有排灰管,且排灰管底端与釜盖顶端焊接固定,所述旋风分离器吸风口套接有软管,所述软管远离旋风分离器一端套接有法兰,且法兰通过螺栓与釜盖顶端固定。

优选的,所述釜盖为两个半圆金属板铰接而成,且釜盖顶端外壁焊接有金属提手。

优选的,所述釜盖底端外壁中间位置开有第二通孔,且第二通孔中套接高压喷气头。

优选的,所述电机连有开关,且开关连有控制器。控制器型号为DATA-7311。

优选的,所述排灰管靠近旋风分离器位置处安装有电动阀门,且电动阀门与控制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高压喷气头底端安装有喷气嘴,且高压喷气头顶端连接有气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通过安装减震器,可以减少设备工作时的震动强度,减少震动产生的噪音,提高设备使用寿命,节约使用成本。

2.通过安装的高压喷气头,可以对设备进行除尘,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

3.通过安装的旋风分离器,可以对混料时产生的粉尘气体,进行吸收分离,降低工作环境粉尘浓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同时避免物料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减震器、3电机、4混料釜、5釜盖、6进料管、7旋风分离器、8软管、9排灰管、10高压喷气头、11搅拌叶、12出料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化工物料混合处理配制系统,包括底座1和混料釜4,底座1顶端等距离焊接有四个等距离分布的减震器2,且四个减震器2顶端分别与混料釜4的底端外壁通过螺栓固定在一起,混料釜4底端外壁通过螺栓固定有电机3,混料釜4底端外壁中间位置开有第一通孔,且第一通孔内壁卡接有轴承,电机3的输出轴与轴承内圈套接,且电机3输出轴顶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搅拌叶11,混料釜4侧壁靠近底座1位置处焊接有出料管12,混料釜4顶端卡接有釜盖5,且釜盖5顶端一侧外壁焊接有进料管6,釜盖5顶端外壁靠近进料管6位置焊接有金属架,且金属架一侧顶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旋风分离器7,旋风分离器7底端焊接有排灰管9,且排灰管9底端与釜盖5顶端焊接固定,旋风分离器7吸风口套接有软管8,软管8远离旋风分离器7一端套接有法兰,且法兰通过螺栓与釜盖5顶端固定。

本实用新型中,釜盖5为两个半圆金属板铰接而成,且釜盖5顶端外壁焊接有金属提手,釜盖5底端外壁中间位置开有第二通孔,且第二通孔中套接高压喷气头10,电机3连有开关,且开关连有控制器。控制器型号为DATA-7311,排灰管9靠近旋风分离器7位置处安装有电动阀门,且电动阀门与控制器连接,高压喷气头10底端安装有喷气嘴,且高压喷气头10顶端连接有气泵。

工作原理:使用时,物料有进料管6投入混料釜4中,通过电机3带动搅拌叶11转动,对物料进行搅拌混合,搅拌过程中通过旋风分离器7吸收混料釜4中粉尘,分离后的物料粉尘再由排灰管9投入混料釜4中,搅拌完成后,物料由出料管12排出,清洁混料釜4时,通过高压喷气头10吹气,将沾附在混料釜4内壁的粉尘和物料吹离,由出料管12排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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