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11595发布日期:2018-09-11 21:12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粉碎机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



背景技术:

烟草是一种草本植物,一般经过烤干后粉碎,然后以纸卷成筒状变香烟才最有价值,目前烟草的粉碎是在粉碎机中进行粉碎,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升降式烟草粉碎装置,目前采用的粉碎装置,都是一次性粉碎大量的烟草,设备都是比较笨重,占用空间大,不能随身携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前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包括有可调式帽盖、粉碎腔、驱动装置;所述粉碎腔一侧连接所述驱动装置且另一侧连接所述可调式帽盖。

所述粉碎腔包括腔室和粉碎刀;所述腔室包括第一腔体、第二腔体和第三腔体;所述第一腔体、第二腔体和第三腔体依次连接固定,所述第一腔体另一侧与所述可调式帽盖连接固定,所述第三腔体另一侧与所述驱动装置外壳连接固定。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电源、控制按钮和多个大小相同的警示灯;所述电机和电源设在壳体内,所述控制按钮和多个警示灯设在壳体外。

所述第三腔体内轴心位置设有通孔,所述电机转轴穿过所述通孔与所述粉碎刀连接固定。

所述粉碎刀设有至少4片刀片。

所述可调式帽盖包括内盖和外盖;所述内盖顶端设有旋转凸台,所述内盖下方轴心处设有定位柱,所述旋转凸台一侧设有排放口且另一侧底端设有卡销,所述外盖轴心设有通孔,所述内盖定位柱对应插入所述外盖通孔内且通过螺丝与所述外盖固定连接;所述外盖设有与所述内盖大小相同的排放口,所述外盖排放口相对一侧设有弧形导槽,所述内盖卡销对应插入所述外盖弧形导槽。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体积小,可随身携带,同时粉碎机的帽盖设有排放口,能够很好地控制烟草倒出量,设有的警示灯可随时知道电源的容量,电源不足可及时更换。

附图说明

图1: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立体示意图;

图2: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剖视图;

图3:可调式帽盖立体示意图;

图4:可调式帽盖的外盖俯视图;

图5:可调式帽盖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包括有可调式帽盖1、粉碎腔2、驱动装置3;所述粉碎腔2的一侧连接所述驱动装置3且另一侧连接所述可调式帽盖1。

所述粉碎腔2包括腔室和粉碎刀204;所述腔室包括第一腔体201、第二腔体202和第三腔体203;所述第一腔体201、第二腔体202和第三腔体203依次连接固定,所述第一腔体201另一侧与所述可调式帽盖1连接固定,所述第三腔体203另一侧与所述驱动装置3外壳连接固定。

所述驱动装置3包括电机303、电源304、控制按钮301和四个大小相同的警示灯302;所述电机303和电源304设在壳体内,所述控制按钮301和警示灯302设在壳体外,所述警示灯302在电源充足时4盏灯都亮,随着电源的不足而逐渐减少亮灯数,可根据警示灯302判断是否该更换电源。

所述第三腔体203内轴心位置设有通孔,所述电机303转轴穿过所述通孔与所述粉碎刀204连接固定。所述粉碎刀204设有至少4片刀片。

请参阅图3、图4和图5,所述可调式帽盖1包括内盖101和外盖102;所述内盖101顶端设有旋转凸台1011,所述内盖下方轴心处设有定位柱1014,所述旋转凸台1011一侧设有排放口1012且另一侧底端设有卡销1013,所述外盖102轴心设有通孔1022,所述内盖101定位柱1014对应插入所述外盖通孔1022内且通过螺丝103与所述外盖102固定连接;所述外盖102设有与所述排放口1012大小相同的排放口1021,所述外盖排放口1021相对一侧设有弧形导槽1023,所述内盖卡销1013对应插入所述外盖弧形导槽1023。在需要倒出烟草时,通过旋动内盖的旋转凸台带动内盖在外盖的弧形导槽内旋转运动,将内盖的排放口1012和外盖的排放口1021对应即可倒出适量烟草,不使用时将两个排放口错开即可。

工作原理:旋开可调式帽盖,将待粉碎烟草放入粉碎腔内,再拧紧帽盖,按下控制按钮,粉碎刀开始作业,结束时再按下控制按钮关闭,粉碎刀停止工作,将粉碎后的烟草经可调式帽盖的内盖的排放口倒出。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迷你电动烟草粉碎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体积小,可随身携带,同时粉碎机的帽盖设有排放口,能够很好地控制烟草倒出量,设有的警示灯可随时知道电源的容量,电源不足可及时更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前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前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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