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71592发布日期:2018-09-07 22:57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应用于喷漆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高铁门窗在加工完成后,需要对门窗的表面进行喷漆处理,以提高门窗的表面能力及其美观性能,在喷漆过程中,为防止喷漆产生的漆雾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经常将工件置于喷漆房中进行喷漆,但喷漆房在长期使用后,其墙体局部会粘着很多的油漆,油漆由于其自身吸附性较强,不容易清除,在以前都是通过人工拿刮刀除漆,这种方式耗时耗力,且容易损坏墙面。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方案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具有结构新颖、省时省力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包括:底箱、举升板、纵向气缸、立块、横向气缸、连接块、U型框、伸缩杆、弹簧、压辊、摩擦皮、微型电机,所述底箱下端面的四个顶角处分别安装一个行走轮,所述举升板设置在底箱的上方,所述纵向气缸竖直安装在底箱的内部,且纵向气缸的活塞杆向上穿过底箱后,末端与举升板下端面中心固接在一起,所述举升板上端面右端竖直固接一个立块,所述横向气缸水平安装在立块右端面上侧,所述横向气缸活塞杆向左穿过立块后末端固接一个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竖直设置且连接块下端面与举升板上端面相接触,所述U型框设置在连接块左侧且通过两个伸缩杆与连接块左端面连接,每个伸缩杆上套装一个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固接在U型框固接,另一端固接在连接块左端面上,所述U型框朝左侧开口,所述压辊通过短轴转动连接在U型框开口内,且短轴与U型框连接处设有轴承,所述微型电机竖直安装在U型框上端,且微型电机的输出轴末端与压辊上侧短轴固接在一起,所述压辊竖直设置且压辊的外表面固接一层摩擦皮。

所述U型框、连接块的下端面及举升板上端面均为光滑面。

所述摩擦皮为带有硬质凸块的表皮。

采用本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1、结构新颖;

2、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箱;2-举升板;3-纵向气缸;4-立块;5-横向气缸;6-连接块;7-U型框;8-伸缩杆;9-弹簧;10-压辊;11-摩擦皮;12-微型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喷漆房的墙体除漆装置,包括:底箱1、举升板2、纵向气缸3、立块4、横向气缸5、连接块6、U型框7、伸缩杆8、弹簧9、压辊10、摩擦皮11、微型电机12,所述底箱1下端面的四个顶角处分别安装一个行走轮,所述举升板2设置在底箱1的上方,所述纵向气缸3竖直安装在底箱1的内部,且纵向气缸3的活塞杆向上穿过底箱1后,末端与举升板2下端面中心固接在一起,所述举升板2上端面右端竖直固接一个立块4,所述横向气缸5水平安装在立块4右端面上侧,所述横向气缸5活塞杆向左穿过立块4后末端固接一个连接块6,所述连接块6竖直设置且连接块6下端面与举升板2上端面相接触,所述U型框7设置在连接块6左侧且通过两个伸缩杆8与连接块6左端面连接,每个伸缩杆8上套装一个弹簧9,所述弹簧9的一端固接在U型框7固接,另一端固接在连接块6左端面上,所述U型框7朝左侧开口,所述压辊10通过短轴转动连接在U型框7开口内,且短轴与U型框7连接处设有轴承,所述微型电机12竖直安装在U型框7上端,且微型电机12的输出轴末端与压辊10上侧短轴固接在一起,所述压辊10竖直设置且压辊10的外表面固接一层摩擦皮11。

所述U型框7、连接块6的下端面及举升板2上端面均为光滑面。

所述摩擦皮11为带有硬质凸块的表皮。

所述刻度尺12的零位与推杆10完全推入注料箱2时的推杆10最右端对齐,由于注料箱2为空心圆柱体,因此注料箱2的纵截面表面积乘以推杆10向外伸出注料箱2的长度即得注料箱2内稀释剂的容积,将其换算成容积单位设置在刻度尺12上,可实现定量注料。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通过行走轮将底箱1移动至喷漆房墙体一侧,然后通过纵向气缸3调整压辊10的位置,使压辊10与墙体待除漆处对齐,然后通过横向气缸5带动压辊10向走行走,使压辊10与漆面接触,由于U型框7与连接块6之间通过伸缩杆8连接,且伸缩杆8上套装有弹簧9,伸缩杆8在初始时由于弹簧9弹力,处于完全伸展状,当压辊10抵住漆面后,再伸展横向气缸5活塞杆使伸缩杆8收缩一段距离,启动微型电机12,微型电机12带动压辊10转动,从而带动摩擦皮11对漆面进行除漆,当表层漆面被去除后,压辊10在弹簧9作用下,能够抵住里层的底漆,可进一步除漆,同时在除漆过程中,可推动底箱1,使压辊10横向移动,除漆面积更大,采用本技术方案,除漆效率大大增加,大大降低了操作工的劳动强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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