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4768发布日期:2019-02-12 21:59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学材料配比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



背景技术:

化学建筑材料中树脂和固化剂一般在工地使用现场人工配置,在有些使用量很大的材料或在不同情况下配比可能发生调整的材料中一般不会按比例分装好小包装,这样在配比过程中就会对准确性要求较高,配比不精准就会导致材料固化不完全或干燥时间发生改变影响工期或导致不可控制,最终影响成品的质量或外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可以实现自动配比称重,完成各成分的自动配比。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应用于液体或流体材料的自动配比,该系统包括机架以及至少两个规格完全相同的储料罐,所述机架设计有顶板和底板,所述储料罐倒置垂直安装在顶板使得其出料口垂直向下,每一个储料罐的出料口正下方固定有一个电子秤在底板上,所述电子秤上固定有物料盘,所述出料口设置有阀门,所述阀门由一根液压伸缩杆推动从而实现出料口的流量调节,所述液压伸缩杆末端固定在机架上,还包括回收泵和回料管,所述回料管一端与物料盘导通另一端与储料罐导通,所述回收泵为回料管提供动力,还包括操作面板和处理器,所述操作面板用于设置各种物料之间的比例,所述处理器分别连接电子秤、回收泵以及液压伸缩杆,处理器根据物料比例调节阀门控制出料口的开度,同时控制回收泵对物料盘内的物料进行微调。

优选的,所述回料管靠近物料盘端设置有电磁阀,所述电磁阀与处理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回料管的另一端连接在储料罐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回料管为金属管或塑胶管。

优选的,所述储料罐的出料口为矩形,所述阀门相应的为矩形使得阀门在液压伸缩杆的拉动下往复运动实现出料口的流量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方案通过调节出料口的流量大小以及利用回收泵对物料进行微调,并通过处理器计算,从而实现了物料的自动配比,整个过程只需人工输入配比即可实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阀门打开时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阀门闭合时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3所示,

一种用于流体或粉体材料的自动配比系统,应用于液体或流体材料的自动配比,该系统包括机架100以及至少两个规格完全相同的储料罐300,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储料罐300为三个,机架100设计有顶板102和底板101,储料罐300倒置垂直安装在顶板102使得其出料口垂直向下,储料罐300的出料口为矩形,每一个储料罐300的出料口正下方固定有一个电子秤200在底板101上,电子秤200上固定有物料盘201,出料口设置有阀门301,阀门301相应的为矩形使得阀门301在液压伸缩杆500的拉动下往复运动实现出料口的流量调节,阀门301由一根液压伸缩杆500推动从而实现出料口的流量调节,液压伸缩杆500末端固定在机架100上,还包括回收泵401和回料管400,其中回料管400为金属管或塑胶管,回料管400一端与物料盘201导通,回料管400的另一端连接在储料罐300的顶部,回收泵401为回料管400提供动力,还包括操作面板和处理器,操作面板用于设置各种物料之间的比例,处理器分别连接电子秤200、回收泵401以及液压伸缩杆500,处理器根据物料比例调节阀门301控制出料口的开度,例如在本实施例中要求三种物料比例为1:1:3,由于阀门301型号相同,且为矩形,因此处理器控制只需控制液压伸缩杆500相应的伸缩长度比例为1:1:3即可,同时控制回收泵401对物料盘201内的物料进行微调,回料管400靠近物料盘201端设置有电磁阀402,电磁阀402与处理器连接,其原因在于不同的物料其密度和流动性不同,因此在流量相同的情况下获得的重量并非完全相同,处理器根据电子秤200检测的数据控制回收泵401用回收管400将物料盘201内超重的物料吸回储料罐300,直至重量比例达标为止,从而实现了自动配料。

为减少二次清洗储料罐300,储料罐300选用国际标准油桶,水性材料可以使用储料罐,因为清洗可以用水,但溶剂型材料和无溶剂材料智能直接使用原包装桶减少清洗过程,使用时进行将带有阀门301的接头与包装桶对接即可,其目的是因为溶剂型需要使用有机溶剂才能清洗会带来废溶剂污染,所以直接使用原包装桶材料用完即可更换另外一桶材料。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