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80632发布日期:2019-04-03 01:00阅读:7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连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主要是以压力气包内的压缩空气作为清灰动力,使脉冲阀启动时形成一股脉冲气流,逆向从滤袋顶部到袋底进行脉冲抖动,其目的是通过脉冲抖动,把滤袋外侧的粘灰抖进除尘器灰斗。

现有的袋式除尘器包括上箱体6和下箱体;上箱体6内设有滤袋反冲装置,下箱体内设有滤袋并连有灰斗。所述滤袋反冲装置主要包括设在上箱体6一侧的脉冲阀和设在箱体内的反吹管3,反吹管3水平设置,其上还设有用于喷吹滤袋的喷吹口9;反吹管3的一端与上箱体6内设有的反吹管压杆1通过压紧螺母2固定连接,另一端通过连接件与脉冲阀出风端连接的穿壁管8密封连接;该连接件包括皮管接头和单头丝,皮管接头和单头丝分别焊接在上箱体侧壁开设的通孔的两侧,然后将穿壁管套设在皮管接头上并用喉箍扎紧;再通过管箍(带内螺纹)将反吹管与单丝头固定连接,以此实现反吹管3和穿壁管8处的密封连接。

但是由于除尘器的上箱体6狭窄,所以人员在安装反冲管3时要深入箱内操作,十分不便,并且,在反吹管3出现损坏时,拆卸维修又极为不易,耗时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其不仅连接稳固,并且安装容易,拆卸简单,更加适于实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包括设置于上箱体侧壁的相配合的螺栓和螺母,所述螺栓内设有供穿壁管和反吹管插接的中空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作为优选,所述螺栓的两端均连接有固定套,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套的内径与螺栓中空结构的尺寸相同。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套远离侧壁的一端设有锥形的导向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反吹管和穿壁管的外形尺寸、内径均相同。

作为优选,所述螺栓位于上箱体内,螺栓与反吹管之间设有密封圈。

作为优选,所述螺母和侧壁之间设有弹性垫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通过螺栓和螺母将反吹管和穿壁管固定在侧壁上,并且反吹管和穿壁管插接在螺栓的中空结构并以此实现气流的传输。安装时,先将螺母螺栓固定在侧壁的两侧,然后分别将反吹管和穿墙管插接在螺栓的中空结构中;当反吹管出现故障时,只需要将反吹管拔出即可,本实用新型不仅能将反吹管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上箱体内,并且安装方便,拆卸容易,维护成本低。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中螺栓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汇总:1、反吹管压杆 2、压紧螺母 3、反吹管 4、螺栓 5、密封圈 6、上箱体 7、螺母 8、穿壁管 9、喷吹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其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在下述说明中,不同的“一实施例”或“实施例”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实施例。此外,一或多个实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可由任何合适形式组合。

实施例

参见附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包括设置于上箱体侧壁的相配合的螺栓4和螺母7,螺栓4内设有供穿壁管8和反吹管3插接的中空结构,反吹管3和穿壁管8的外形尺寸、内径均相同。

为了使插接在螺栓4内的反吹管3和穿壁管8更稳固,在螺栓4的两端均连接有固定套,固定套的内径与螺栓4中空结构的尺寸相同;并且,固定套远离侧壁的一端设有锥形的导向结构。

螺栓4位于上箱体6内侧,螺母7位于上箱体6外侧;螺栓4与反吹管3之间设有密封圈5,螺母7和侧壁之间设有弹性垫圈。反吹管3和穿壁管8的外形尺寸、内径均相同。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除尘器反吹管连接结构;通过螺栓4和螺母7将反吹管3和穿壁管8固定在侧壁上,并且反吹管3和穿壁管8插接在螺栓4的中空结构中并以此实现气流的传输。安装时,先将螺母7和螺栓4固定在侧壁的两侧,然后分别将反吹管3和穿壁管8插接在螺栓4的中空结构;当反吹管3出现故障时,只需要将反吹管3拔出即可,本实用新型不仅能将反吹管3的一端通过螺栓4固定在上箱体内,并且安装方便,拆卸容易,维护成本低。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