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38350发布日期:2019-11-15 21:53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一种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业除尘过滤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



背景技术:

目前,水泥厂、钢铁厂、电厂、化工厂等行业的烟气温度较高,含酸性、碱性等物质成分复杂。过滤是控制超细粒子的最有效手段,而滤料是过滤的核心,针刺毡是工业化工除尘领域常用的过滤材料。气流中的不同粒径粉尘颗粒在不同机理作用下被捕集,但过滤效果往往由于滤料结构材料组成以及后处理方法的差异而有所不同。目前普通的针刺毡难以满足其高温颗粒物对滤袋的灼烧和腐蚀性气体对滤料的破坏,而且普通针刺毡过滤精度不高,易结露,清灰工作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到的现有普通针刺毡性能上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了一种耐腐蚀,耐高温,易清灰的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包括位于中间的玻纤基布,在所述玻纤基布的上下表面对称覆盖有两个云母层,在上下两个云母层的外侧的表面分别粘贴有两个复合纤维层,所述复合纤维层是由聚苯硫醚和苯二甲酰苯二胺复合而成;在上下两个复合纤维层的外侧表面分别覆盖有复合绝缘层,所述复合绝缘层是由内层的pfa热熔胶层和外层的聚酰亚胺膜组成,在上方的所述聚酰亚胺膜的上表面复合有一层聚四氟乙烯微孔膜。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聚酰亚胺膜的上表面用针刺机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微孔膜。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玻纤基布的厚度为0.5~1mm。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云母层的厚度为0.25~0.5mm。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复合纤维层的厚度为1~3mm。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pfa热熔胶层的厚度为0.2~0.5mm。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聚酰亚胺膜的厚度为0.3~0.5mm。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乙烯微孔膜的厚度为1~1.5mm。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耐高温,正常工作温度160℃,瞬间耐温240℃;

2、本实用新型抗酸减腐蚀、抗化学性很强;

3、本实用新型过滤精度高,除尘效果达99%;

4、本实用新型采用薄膜表面过滤,粉生的玻璃性能好,易清灰;

5、本实用新型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截面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号说明:1--玻纤基布;2--云母层;3--复合纤维层;4--pfa热熔胶层;5--聚酰亚胺膜;6--聚四氟乙烯微孔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ptfe微孔薄膜针刺毡,其是在玻纤基布1的上下表面对称覆盖云母层2,在上下两个云母层2的表面分别粘贴复合纤维层3,复合纤维层3是由聚苯硫醚和苯二甲酰苯二胺复合而成;本实施例中玻纤基布1厚度为0.5~1mm,云母层2厚度为0.25~0.5mm,复合纤维层3厚度为1~3mm,在上下两个复合纤维层3的表面分别覆盖复合绝缘层作为绝缘膜,复合绝缘层包括内外两层,内层的是pfa热熔胶层4,外层的聚酰亚胺膜5;本实施例中pfa热熔胶层4厚度为0.2~0.5mm,聚酰亚胺膜5采用型号为p50a10产品,厚度为0.3~0.5mm;在聚酰亚胺膜5的上表面,用针剌机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微孔膜6,厚度为1~1.5mm;后处理方式有:高温热压及烧毛、拒水、防油处理。上述的玻纤基布1、云母层2、复合纤维层3、pfa热熔胶层4、聚酰亚胺膜5、聚四氟乙烯微孔膜6均为市售商品。

将本实用新型投入实际的工况使用,经实施证明,本实用新型的性能如下:连续使用温度为160℃,瞬问使用温度为240℃,经向断裂强度≥2400n/5.00cm,纬向断裂强度≥2400n/5.00cm,经向断裂伸长率≤10%,纬向断裂伸长率≤10%,破裂强度≥3.6mpa,厚度1.8-2.2mm,透气量200-400l/m2*min。上述性能指标优秀,耐高温、强度高、透气性好,完全符合客户需求,可广泛应用于水泥厂、钢铁厂、电厂、化工厂等行业的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厂烟气过滤,环保性能强,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专利。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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