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苦荞麦产品加工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苦荞麦产品用加工台。
背景技术:
苦荞麦,也称鞑靼荞麦,属于蓼科荞麦属,是自然界中甚少的药食两用作物,在我国西南山区及陕西种植较多,主要分布在高寒2000米以上地区,属于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资源。
苦荞麦产品通常包括苦荞米、苦荞面粉、苦荞茶等,这些苦荞麦产品的生产需要经过一系列清洗、蒸煮、干燥、脱壳、烘干等加工工序,利用的设备主要是清洗机、干燥设备、离心脱壳机、烘干机、振动筛等。
目前,由于上述的加工步骤均是在分开进行,尤其是苦荞麦产品蒸煮后使用的加工设备并不急着,这就导致苦荞麦产品需要不断的进行转运,造成加工效率降低。
同时各设备分离还存在着设备占地面积大、需要更多的人工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苦荞麦产品加工设备分散,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以及不利于管理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苦荞麦产品用加工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苦荞麦产品用加工台,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上设有干燥设备、离心脱壳机和筛分设备;所述干燥设备包括支架和转动连接在所述支架上的筒体,所述筒体的侧壁包括从内到外依次设置的导热层和绝热层,所述导热层与所述绝热层之间具有夹层,所述夹层内设有电热元件和导热液;所述筛分设备包括外壳和安装在所述外壳内的筛网,所述外壳上安装有与所述外壳转动连接的偏心轮,所述外壳通过弹簧安装在所述工作台上,所述外壳上还安装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与所述外壳连通;所述干燥设备与所述离心脱壳机、所述离心脱壳机与所述筛分设备均通过输送带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热层的内壁上安装有沿所述筒体轴向方向设置螺旋导料叶片,所述螺旋导料叶片的材质为导热材料。
优选的,所述筒体倾斜设置,所述螺旋导料叶片的导料方向从所述筒体的下料口到加料口。
进一步的,所述干燥设备上还安装有抽风机。
优选的,所述鼓风机安装在所述筛网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导热层、所述螺旋导料叶片的材质为铝、铜、不锈钢中的一种。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工作台上干燥设备、离心脱壳机以及筛分设备的设置,使得蒸煮过后的苦荞麦产品能够集中进行后续加工,具有使加工效率提高、人工使用减少的作用;干燥设备的旋转双层筒体及其内电加热元件、导热液的设置,使得干燥设备的热效率更高,干燥效果更好;筛分设备上鼓风机的设置,使得筛分设备内的苦荞麦的麦仁与麦壳的分离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干燥设备、21-支架、22-筒体、221-导热层、222-绝热层、223-夹层、23-抽风机、24-螺旋导料叶片、3-离心脱壳机、4-筛分设备、41-外壳、42-筛网、43-偏心轮、44-弹簧、45-鼓风机、5-输送带、6-电热元件、7-导热液。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苦荞麦产品用加工台,包括工作台1,工作台1作为载体,其上设有干燥设备2、离心脱壳机3和筛分设备4;干燥设备2与离心脱壳机3、离心脱壳机3与筛分设备4均通过输送带5连接;
干燥设备2包括支架21和转动连接在支架21上的筒体22,筒体22的侧壁包括从内到外依次设置的导热层221和绝热层222,导热层221与绝热层222之间具有夹层223,夹层223内设有电热元件6和导热液7;其中,电热元件6为电加热丝、电热板、电热棒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的组合,导热液7用于将电热元件6释放的热量均匀的传递给导热层221,再由导热层221将热量传递给筒体22内待干燥的、蒸煮过的苦荞麦;干燥设备2上还安装有抽风机23,抽风机23用于将苦荞麦受热蒸发的水汽抽出干燥设备2;
本实施例中,离心脱壳机3是现有技术中的任一一种依靠离心原理脱壳的设备;
本实施例中,筛分设备4包括外壳41和安装在外壳41内的筛网42,外壳41上安装有与外壳41转动连接的偏心轮43,外壳41通过弹簧44安装在工作台1上,外壳41上还安装有鼓风机45,鼓风机45与外壳41连通,鼓风机45的安装在筛网41的下方。
为了提高热传导效率,本实施例中,导热层221的内壁上安装有沿筒体22轴向方向设置螺旋导料叶片24,螺旋导料叶片24的材质为导热材料,本实施例中,导热层221、螺旋导料叶片24的材质为铝、铜、不锈钢中的一种;绝热层222为玻璃纤维、硅酸盐或者真空板。
本实施例中,筒体22倾斜设置,螺旋导料叶片223的导料方向从筒体22的下料口到加料口,如此设置,能够使得筒体22内的苦荞麦的留存时间更久,具有提高干燥效果的作用。
使用时,经过清洗及蒸煮后的苦荞麦首选进入干燥设备2,电热元件6的热量通过导热液7、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