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45682发布日期:2019-12-17 22:06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属于机械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陶瓷,中国人早在约公元前8000-2000年(新石器时代)就发明了陶器。用陶土烧制的器皿叫陶器,用瓷土烧制的器皿叫瓷器。陶瓷则是陶器,炻器和瓷器的总称。古人称陶瓷为瓯。凡是用陶土和瓷土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粘土为原料,经过配料、成型、干燥、焙烧等工艺流程制成的器物都可以叫陶瓷。在陶瓷的生产工艺中,需要燃烧大量的煤作为能量,在煤粉燃烧前,需要将磨好的煤粉输送到存储装置中,此过程是采用风机,但目前的煤粉筛分装置耗能较大,其中很多能源是浪费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该煤粉筛分装置通过设置回风管来将旋风分离器形成的回风回收,使得风力循环使用,降低了风机能耗,达到节能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其包括磨粉机、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器,所述布袋除尘器的下端连接排放口,所述布袋除尘器的一侧通过过料管连接所述磨粉机,所述磨粉机通过煤粉进管连接到所述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的下端连接到过渡仓,所述旋风分离器的上端通过回风管连接到所述磨粉机,所述磨粉机的一侧连接风机,所述过料管和所述回风管均通过所述风机连接到所述磨粉机。

所述过渡仓的下端连接压送罐,所述压送罐的下端通过压送装置连接到后续的储煤仓。

所述过料管和所述回风管连接到所述风机,所述风机将所述过料管传输来的煤粉和所述回风管传输来的回风吹到所述磨粉机内。

所述旋风分离器和所述风机将所述煤粉进管和所述回风管形成风力回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通过设置回风管来将旋风分离器形成的回风回收,使得风力循环使用,降低了风机能耗,达到节能的目的;

2、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前端设有布袋除尘器,后端有旋风分离器,两重筛分,可筛分物料中不合规格的成分,筛分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磨粉机,2为旋风分离器,3为布袋除尘器,4为煤粉进管,5为过渡仓,6为压送罐,7为压送装置,8为回风管,9为排放口,10为过料管,11为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局限所述内容。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且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一种用于陶瓷生产的煤粉筛分装置,其包括磨粉机1、旋风分离器2和布袋除尘器3,布袋除尘器3的下端连接排放口9,布袋除尘器3的一侧通过过料管10连接磨粉机1,磨粉机1通过煤粉进管4连接到旋风分离器2,旋风分离器2的下端连接到过渡仓5,旋风分离器2的上端通过回风管8连接到磨粉机1,磨粉机1的一侧连接风机11,过料管10和回风管8均通过风机11连接到磨粉机1。

过渡仓5的下端连接压送罐6,压送罐6的下端通过压送装置7连接到后续的储煤仓。

过料管10和回风管8连接到风机11,风机11将过料管10传输来的煤粉和回风管8传输来的回风吹到磨粉机1内。

旋风分离器2和风机11将煤粉进管4和回风管8形成风力回路。

运行过程中,煤粉进入布袋除尘器3进行除尘分离,粉尘通过排放口9排出,煤粉从过料管10输送出,经风机11吹到磨粉机1,磨粉机1对煤粉进行研磨,研磨好的煤粉经煤粉进管4吹到旋风分离器2内,经旋风分离器2分离后,合格的煤粉向下进入过渡仓5,然后进入压送罐6,最后通过压送装置7传输到后续的储煤仓,旋风分离器2在运行时上端会形成回风,回风通过回风管8进入到风机11,使得风力循环使用,降低了风机能耗,达到节能的目的。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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