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48938发布日期:2021-01-15 12:51阅读:38来源:国知局
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处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



背景技术:

现有的车外除雾霾结构装置安装在本体顶部,利用车体运动的空气动力,吸收车辆移动路线上的空气污染物,有效降低雾霾危害。公共汽车将空气中的超细颗粒从空气中移除,这有助于解决城市的空气质量问题,但是现有技术中一般都会采用利用车子行驶时产生的冲压效应,增加过滤进风量,但是在车辆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冲压气流流速很高,对风机产生一定的冲击作用而影响风机的正常工作,进而造成除霾效果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车辆运行的气流影响除霾效果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将除霾装置的进气方向设置成与车辆运行方向具有夹角来避免车辆运行产生的气流的冲击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

一种车辆,包括车体和至少两个除霾装置,所有所述除霾装置设置于所述车体的顶部,且每一所述除霾装置的进风方向与所述车体的直线前进方向具有夹角。

所述夹角的角度范围为90°至135°。

所有所述除霾装置沿所述车体的宽度方向分布呈两列,两列所述除霾装置之间具有间距,且所有所述除霾装置的出风方向指向所述间距。

所述除霾装置包括壳体、风机和过滤组件,所述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进风口,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出风口,且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之间连通形成气流通道,所述风机和所述过滤组件均设置于所述气流通道内,且所述风机处于所述过滤组件朝向所述出风口的一侧。

所述过滤组件包括ifd净化机构和过滤件,所述过滤件设置于所述ifd净化机构与所述进风口之间。

所述过滤组件还包括尘埃收集装置,所述尘埃收集装置设置于所述ifd净化机构远离所述过滤件的一侧。

所述过滤组件还包括温湿度传感器和粒子浓度传感器,所述温湿度传感器和所述粒子浓度传感器均与所述风机电连接。

所述风机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壳体为长方体结构,且两个所述风机沿所述长方体结构的长度方向并列设置。

所述车辆还包括警报机构,所述警报机构与所述除霾装置电连接。

一种上述的车辆的控制方法,所述除霾装置包括壳体、风机、过滤组件和粒子浓度传感器,所述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进风口,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出风口,且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之间连通形成气流通道,所述风机和所述过滤组件均设置于所述气流通道内,且所述风机处于所述过滤组件朝向所述出风口的一侧,所述粒子浓度传感器与所述风机电连接,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设定粒子浓度预设值a0;

获取所述过滤组件处的粒子浓度a1,比较a1和a0;

若a1大于a0,则增加所述风机的转速;

若a1小于或等于a0,则保持所述风机的转速不变。

所述车辆还包括警报机构,所述警报机构与所述除霾装置电连接,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风机的最低转速v0;

获取所述风机的实时转速v1,并比较v1和v0;

若v1小于v0,并持续第一设定时间,则所述警报机构发出故障警报。

所述第一设定时间的范围为20s至40s。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使除霾装置的进风方向与车辆的直线运行方向形成夹角,从而避免车辆的气流对除霾装置的风机产生冲击而影响除霾效果,过滤件和ifd净化机构能够对气体进行双重过滤增加除霾效果,并且设置温湿度传感器、粒子浓度传感器和警报机构,实现除霾装置的自动调节和自动发出清洗警报,增加车辆除霾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实施例的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实施例的除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实施例的车辆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的实施例的车辆的控制流程图;

图中:

1、车体;2、除霾装置;21、壳体;22、风机;23、过滤组件;231、ifd净化机构;232、过滤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4所示的具有除霾效果的车辆,包括车体1和至少两个除霾装置2,所有所述除霾装置2设置于所述车体1的顶部,且每一所述除霾装置2的进风方向与所述车体1的直线前进方向具有夹角,如图3中的α为所述夹角,从而避免车辆的气流对除霾装置2的风机产生冲击而影响除霾效果,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利用车辆运行所带动的气流进行除霾而造成除霾效果不高的问题。

车辆在城市中运行时的平均时速在20km/h-30km/h,为了提高净化器过滤效率,所述夹角的角度范围为90°至135°,也即当所述夹角的角度为90°时,所述除霾装置2的进风方向与所述车体1的运行方向垂直,当所述夹角的角度为135°时,所述除霾装置2的进风方向为车辆的运行方向向车体1的一侧倾斜45°的方向。

所有所述除霾装置2沿所述车体1的长度方向分布呈两列,两列所述除霾装置2之间具有间距,且所有所述除霾装置2的出风方向指向所述间距,一列所述除霾装置2设置于所述车体1的左侧,另一列所述除霾装置2设置于所述车体1的右侧,也即除霾装置2由所述车体1的两侧进风,并将除霾后的气体向车辆的中部吹出,并且设置间距能够避免处于左侧的除霾装置2的出风与处于右侧的除霾装置2的出风之间产生干涉,防止回风短路。

所述除霾装置2包括壳体21、风机22和过滤组件23,所述壳体21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进风口,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出风口,且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之间连通形成气流通道,所述风机22和所述过滤组件23均设置于所述气流通道内,且所述风机22处于所述过滤组件23朝向所述出风口的一侧,风机22在所述进风口处形成负压,从而将气流由进风口吸入壳体21内部,并且在即将进入壳体21时,利用过滤组件23对气流进行过滤净化,从而实现除霾效果。

所述过滤组件23包括ifd净化机构231和过滤件232,所述过滤件232设置于所述ifd净化机构231与所述进风口之间,过滤件232对气流进行一级过滤,将气流中的树叶等杂质进行过滤,然后在经过ifd净化机构231对颗粒较小的雾霾进行净化,最终得到除霾后的气体在风机22的作用下通过出风口吹出,当空气流进“蜂窝状”ifd净化机构231,预充电的尘埃微粒在极强电场力的作用下被吸附在中空腔体的内表面。ifd净化模块可重复清洗使用,采用绝缘高的介质材料、内置式的电源设计,无高压裸露,保证各种气候环境下更安全可靠,采用吸风式流场布置,优化风机22和流场设计,合理的风道布置,使流场均匀通过带电发生模块,粒子均匀带电,提高了除尘效率方案,其中所述过滤件232为不锈钢滤网双层结构,中间设计了骨架支撑滤网,双层结构可以阻挡树叶等异物进入除霾装置,同时可以方便抽出用水或超声波清洗。

所述过滤组件23还包括尘埃收集装置,所述尘埃收集装置设置于所述ifd净化机构231远离所述过滤件232的一侧,ifd净化机构231净化后的尘埃进入尘埃收集装置中进行收集,方便集中清洗。

所述过滤组件23还包括温湿度传感器和粒子浓度传感器,所述温湿度传感器和所述粒子浓度传感器均与所述风机22电连接,利用温湿度传感器检测通过ifd过滤组件23的空气湿度值,根据ifd过滤组件23中预设的温湿度与过滤率的对应关系调节风机22的风量,粒子浓度传感器能够获取进入除霾装置2的气流中污染粒子的浓度,并根据浓度控制风机22的风量,从而实现除霾装置2自动调节的目的,特别的,所述过滤组件23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温湿度传感器、所述粒子浓度传感器、风机22和ifd净化机构231均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并且控制器能够接受温湿度传感器和粒子浓度传感器的参数,然后根据参数控制风机22和ifd净化机构231的工作状态。

所述风机22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壳体21为长方体结构,且两个所述风机22沿所述长方体结构的长度方向并列设置。

所述车辆还包括警报机构,所述警报机构与所述除霾装置2电连接,当除霾装置2无法正常工作时,警报机构发出故障警报提示司乘人员对除霾装置2进行维修。

一种上述的车辆的控制方法,所述除霾装置2包括壳体21、风机22、过滤组件23和粒子浓度传感器,所述壳体21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进风口,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出风口,且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之间连通形成气流通道,所述风机22和所述过滤组件23均设置于所述气流通道内,且所述风机22处于所述过滤组件23朝向所述出风口的一侧,所述粒子浓度传感器与所述风机22电连接,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设定粒子浓度预设值a0;

获取所述过滤组件23处的粒子浓度a1,比较a1和a0;

若a1大于a0,表明此时的除霾装置2的除霾效率无法达到所需的除霾效果,因此需要增加所述风机22的转速,使进入除霾装置2中的气体流量增加,从而提高除霾装置2的除霾效果;

若a1小于或等于a0,表明此时的除霾装置2的除霾效率已经能够满足所需的除霾效果,则保持所述风机22的转速不变。

所述车辆还包括警报机构,所述警报机构与所述除霾装置2电连接,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风机22的最低转速v0;

获取所述风机22的实时转速v1,并比较v1和v0;

若v1小于v0,并持续第一设定时间,也即当风机22以最小的转速旋转了设定的时间时,则可以判断此时的除霾装置2无法正常工作,可能是过滤件232或ifd净化机构231上的杂质过多而造成粒子浓度传感器无法正常获取车辆外部的粒子浓度,则所述警报机构发出故障警报。

所述第一设定时间的范围为20s至40s,优选为30s。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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