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827311发布日期:2022-04-27 11:41阅读:58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食用油生产领域,更具体的是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


背景技术:

2.食用油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营养素之一,食用油不仅影响莱肴的色香味,而且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食用油在生产过程中通产需要使用石磨将原料磨碎,在进行提炼。
3.然而现有的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在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的石磨装置在使用中不具备对原料进行浸泡除杂,当原料中存在杂质时,会影响后续的研磨效果,同时在石磨完成后,不能根据食用油的重量对其进行收集,降低了装置的收集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现有的石磨装置在使用中不具备对原料进行浸泡除杂,当原料中存在杂质时,会影响后续的研磨效果,同时在石磨完成后,不能根据食用油的重量对其进行收集,降低了装置的收集空间,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所述食用油生产包括:
6.箱体,所述箱体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框,所述连接管内腔与箱体和连接框内腔为相互贯通设置,所述连接框内腔靠近底部处固定连接有横板,所述横板顶部中心处为凸字形,所述横板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开设有开槽,所述开槽内腔靠近横板中心处的一侧均开设有开口,所述开槽内腔均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靠近横板中心处的一侧均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腔均固定连接有活动弹簧,所述活动弹簧靠近横板中心处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位于相邻的开口内腔,所述移动板底部中心处固定连接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前侧铰接有移动杆,所述移动杆底端贯穿连接框内腔底部;
7.电机,所述电机动力输出轴固定连接有传动杆,所述传动杆左端贯穿箱体右侧,所述箱体内腔靠近顶部处固定连接有固定框,所述传动杆左端贯穿固定框右侧,所述传动杆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一伞形齿轮,所述第一伞形齿轮左侧靠近底部处啮合设有第二伞形齿轮,所述第二伞形齿轮圆心处固定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底端贯穿固定框内腔底部,并固定连接有石磨座,所述石磨座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四个盲孔,所述盲孔内腔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所述限位弹簧远离石磨座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活动块,所述箱体底部开设有通口。
8.优选的,所述箱体左右两侧靠近底部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外侧边缘靠近底端处均套设有防滑套。
9.优选的,所述箱体右侧固定连接有防护罩,所述电机右侧固定连接在防护罩内腔右侧,所述防护罩左侧为开口设置。
10.优选的,所述连接框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与连接框内腔为相互贯通设置。
11.优选的,所述连接框左右两侧均贯穿设有吸水罩,并与其固定连接,所述吸水罩远离连接框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传输管,所述箱体左右两侧靠近顶部处均固定连接有收集箱,所述传输管远离吸水罩的一端均固定连接在相邻的收集箱一侧。
12.优选的,所述移动杆远离连接管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握把,所述移动板底部靠近连接框内腔侧壁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弹簧,所述连接弹簧底端共同固定连接在连接框内腔底部。
13.优选的,所述箱体底部有收集框,所述收集框内腔底部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啮合设有螺纹管,所述螺纹管外侧边缘固定连接有圆盘。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有益效果:
15.1、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横板、移动板、连接弹簧、握把等结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将原料和水同时倒入到连接框内部,先进行浸泡除杂,浸泡完成后,将水和杂质吸入到收集箱内部,然后将原料定量进行研磨,提高了装置的研磨效率;
16.2、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电机、石磨座、螺纹杆、圆盘等结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电机带动石磨座进行转动,石磨座对原料进行研磨,研磨完成的食用油进入到收集框内腔,当食用油较多时,食用油通圆盘带动螺纹管进行转动,螺纹管通过螺纹杆进行上下移动,提高了装置的收集效率。
附图说明
17.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视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21.图4为图2中a处放大图。
22.图中结构:1、箱体;2、连接管;3、连接框;4、进料管;5、吸水罩;6、传输管;7、收集箱;8、横板;9、移动板;10、限位块;11、连接弹簧;12、握把;13、移动杆;14、电机;15、传动杆;16、第一伞形齿轮;17、第二伞形齿轮;18、固定框;19、转动杆;20、石磨座;21、限位弹簧;22、活动块;23、支撑柱;24、收集框;25、圆盘;26、螺纹杆;27、螺纹管;28、活动弹簧;29、移动块。
具体实施方式
23.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24.请参阅图1至图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
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2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下面对一种食用油生产用石磨装置的各个部件进行详细描述:
26.箱体1,箱体1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管2,连接管2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框3,连接管2内腔与箱体1和连接框3内腔为相互贯通设置,连接框3内腔靠近底部处固定连接有横板8,横板8顶部中心处为凸字形,横板8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开设有开槽,开槽内腔靠近横板8中心处的一侧均开设有开口,开槽内腔均有移动板9,移动板9靠近横板8中心处的一侧均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腔均固定连接有活动弹簧28,活动弹簧28靠近横板8中心处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移动块29,移动块29位于相邻的开口内腔,移动板9底部中心处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0,限位块10前侧铰接有移动杆13,移动杆13底端贯穿连接框3内腔底部,移动杆13远离连接管2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握把12,移动板9底部靠近连接框3内腔侧壁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弹簧11,连接弹簧11底端共同固定连接在连接框3内腔底部,连接框3左右两侧均贯穿设有吸水罩5,并与其固定连接,吸水罩5远离连接框3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传输管6,箱体1左右两侧靠近顶部处均固定连接有收集箱7,传输管6远离吸水罩5的一端均固定连接在相邻的收集箱7一侧,连接框3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管4,进料管4与连接框3内腔为相互贯通设置,箱体1左右两侧靠近底部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柱23,支撑柱23外侧边缘靠近底端处均套设有防滑套,将原料和水同时倒入到连接框3内部,先进行浸泡除杂,浸泡完成后,将水和杂质吸入到收集箱7内部,然后将原料定量进行研磨,提高了装置的研磨效率;
27.电机14,电机14动力输出轴固定连接有传动杆15,传动杆15左端贯穿箱体1右侧,箱体1内腔靠近顶部处固定连接有固定框18,传动杆15左端贯穿固定框18右侧,传动杆15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一伞形齿轮16,第一伞形齿轮16左侧靠近底部处啮合设有第二伞形齿轮17,第二伞形齿轮17圆心处固定连接有转动杆19,转动杆19底端贯穿固定框18内腔底部,并固定连接有石磨座20,石磨座20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四个盲孔,盲孔内腔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21,限位弹簧21远离石磨座20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活动块22,箱体1底部开设有通口,箱体1底部有收集框24,收集框24内腔底部固定连接有螺纹杆26,螺纹杆26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啮合设有螺纹管27,螺纹管27外侧边缘固定连接有圆盘25,箱体1右侧固定连接有防护罩,电机14右侧固定连接在防护罩内腔右侧,防护罩左侧为开口设置,电机14带动石磨座20进行转动,石磨座20对原料进行研磨,研磨完成的食用油进入到收集框24内腔,当食用油较多时,食用油通圆盘25带动螺纹管27进行转动,螺纹管27通过螺纹杆26进行上下移动,提高了装置的收集效率。
28.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将原料和水通过进料管4倒入到连接框3内部,原料和水在横板8顶部进行浸泡除杂,浸泡完成后,通过吸水罩5将水和杂质吸入到传输管6内部,传输管6将水和杂质输送到收集箱7内部进行收集,然后操作人员握住握把12,握把12带动移动杆13进行移动,移动杆13通过限位块10带动移动板9进行移动,移动板9带动移动块29进行移动,移动块29带动活动弹簧28进行压缩,从而将原料通过连接管2进入到箱体1内部,松开握把12,移动板9进行复位,这时通过外接电源启动电机14,电机14带动传动杆15进行转动,传动杆15带动第一伞形齿轮16进行转动,第一伞形齿轮16带动第二伞形齿轮17进行转动,第二伞形齿轮17带动转动杆19进行转动,转动杆19带动石磨座20进行转动,石磨座20对
原料进行研磨,同时活动块22通过限位弹簧21进行移动,提高了装置的研磨效率,食用油研磨完成后进入到收集框24内部,食用油因自身的重量带动圆盘25向下进行移动,圆盘25带动螺纹管27进行移动,螺纹管27通过螺纹杆26进行转动,从而提高了装置的收集效率。
29.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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