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灰筛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25855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废烟回收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烟灰筛分机。



背景技术:

卷烟企业废弃烟支、废弃烟丝以及废烟叶的回收处理问题,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各卷烟企业一方面在烟支生产工艺过程中,尽量少生产废弃烟支,另一方面对生产的废弃烟支要求有较少的处理办法,尽可能是保证废弃烟支的烟丝有较高的回收率,同时在生产烟支过程中产生的碎烟丝或烟灰也需尽可能的回收利用。还有就是废烟叶、假烟、过期烟等废弃烟支的处理,一般是回收再利用,用于来提取香烟香精等。因此在这些废弃烟支、废烟叶及废烟丝的回收过程中一般会采用对其进行粉碎后再分离出烟盒、烟嘴、烟纸,进一步粉碎得到烟末,但烟末中含有粉碎后的烟梗,因此需进一步筛分出碎烟梗,最后回收烟灰,用于提取香烟香精。

现有技术中,一般是采用振动筛筛选分离出碎烟梗及其杂质好额烟灰,传统的烟灰筛分机,在设计上体积比较大,整个设备所占的厂房面积比较大;工艺上采用的一般是单程一次性筛分工艺,物料经筛面的作用做单一的筛分运动,存在着筛分时间不够,筛分不够彻底,且在筛分后得到的烟灰中的碎末杂质比较多,还存在噪音大、易磨损、难维修、不环保等缺陷,最终导致生产效率低,劳动成本高,安全性能不足,不环保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烟灰筛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紧凑、筛分效率高,劳动成本低,安全性能高的烟灰筛分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灰筛分机,包括机架和固定在机架上的机壳,所述机壳一端的上部设有进料口,机壳另一端的下部设有出料口,机壳内上下两端均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之间设有筛网,所述筛网呈圆筒状,所述进料口和出料口与所述筛网相连接,所述机壳内设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贯穿机壳的两端和筛网设置在所述机架上,并通过传动装置与电机相连接,所述筛网的中端下部设有烟灰出料口。

优选地,所述旋转轴贯穿筛网的圆心。

优选地,所述筛网的孔径由进料口向出料口方向依次减小。

优选地,所述旋转轴通过固定块固定设置在机架上。

优选地,所述出料口向下倾斜30°-75°。

优选地,所述机壳的中端上部设有抽风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取得了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圆筒状筛网,用旋转轴带动筛网的旋转,筛分效果更好,节约了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筛网的孔径由进料口向出料口方向依次减小也提高了筛分效率,且该烟灰筛分机结构简单紧凑,安全性能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标记说明:

1、电机;2、传动装置;3、旋转轴;4、进料口;5、固定杆;6、抽风口;7、筛网;8、机壳;9、固定块;10、出料口;11、机架;12、烟灰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申请的限定。

实施例一:

如图所示,一种烟灰筛分机,包括机架11和固定在机架11上的机壳8,机壳8一端的上部设有进料口4,机壳8另一端的下部设有出料口10,出料口10用于排出经筛分后的碎烟梗或杂质,机壳8内上下两端均设置有固定杆5,固定杆5之间设有筛网7,筛网7呈圆筒状,进料口4和出料口10与筛网7相连接,机壳8内设有旋转轴3,旋转轴3贯穿机壳的两端和筛网7设置在机架11上,并通过传动装置2与电机1相连接,旋转轴3的转动带动筛网7的旋转,从而实现筛分,筛网7的中端下部设有烟灰出料口12,筛分出来的烟灰排到烟灰出料口12中,在进行包装。

本实施例中,旋转轴3贯穿筛网7的圆心,这样才能有效的带动筛网7的旋转。

本实施例中,筛网7的孔径由进料口4向出料口10方向依次减小,提高了筛分的效率。

本实施例中,旋转轴3通过固定块9固定设置在机架11上,使旋转轴3固定更稳定。

本实施例中,出料口10向下倾斜45°,有利于碎烟梗和杂质的及时排出。

本实施例中,机壳8的中端上部设有抽风口6,抽风口6可外连抽风机,随时抽走烟灰中含有的粉尘等杂质,提高筛分出的烟灰的纯净度。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申请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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