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烘干矿粉功能的选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18226发布日期:2018-10-09 21:47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矿粉选粉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烘干矿粉功能的选粉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选粉机一般通过调速电机并经二级减速带动转盘上的叶片旋转,形成对粉子的分级作用,叶片转速的快慢是按成品粉子料度大小进行调节。当如要获得较细粒度粉子时,就必须提高叶片转速,使叶片与粉子接触增加,使不合要求的粉子被叶片抛向外壁与气流脱离,粗粉子因自重力的作用落入磨室进行重磨,合格的成品粉子被叶片随气流吸入大旋风收集器内,气流与粉子被分离后被收集。但是现有技术的选粉装置需要经过调速电机和二级减速带动转盘上的叶片高速旋转才能使得粉末分离,由于选入粉末会间接地吸附空气水分,粘黏选粉仓的现象严重,而且粗粉的出料端没经过烘干就返料至选粉仓,二次选粉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烘干矿粉功能的选粉装置,包括选粉仓、鼓风机和第一出料管,所述选粉仓的侧面设有所述鼓风机,所述选粉仓的底部设有所述第一出料管,所述选粉仓的内部设有喷吹圆台筒,所述喷吹圆台筒上设有细孔,并且所述喷吹圆台筒的底部设有固定圆盘,所述固定圆盘的底面设有圆台通气竖管,所述圆台通气竖管的侧面连通圆台通气斜管,所述圆台通气斜管与所述鼓风机的鼓风口相互连通,所述圆台通气斜管穿过所述选粉仓的底部左侧面,所述选粉仓的底部右侧面设有分料管,所述分料管的下端连通在中间仓的顶部,所述中间仓的底部设有第二出料管,所述第一出料管的下端连通蓄热式烘干炉,并且所述蓄热式烘干炉和所述第一出料管的连接处设有直角进料弯头。

进一步地,所述蓄热式烘干炉的出料端设有粉末流量控制阀。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出料管上设有插板阀。

进一步地,所述喷吹圆台筒由不锈钢铁丝网构成,并且所述喷吹圆台筒的几何中心与所述选粉仓的几何中心重合。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在选粉过程中,启动选粉仓的侧面设有的鼓风机,选粉仓的内部设有喷吹圆台筒,而且圆台通气斜管与鼓风机的鼓风口相互连通,喷吹圆台筒的底部设有固定圆盘。粉末在选粉仓旋风分离,细粉由分料管进入中间仓,粗粉由第一出料管进入蓄热式烘干炉,从而使得结块成微球的粉末大颗粒受热分散,再从粉末流量控制阀的出料端口流出。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在选粉过程中,粉末在选粉仓旋风分离,细粉由分料管进入中间仓,粗粉由第一出料管进入蓄热式烘干炉,从而使得结块成微球的粉末大颗粒受热分散,再从粉末流量控制阀的出料端口流出,由于喷吹圆台筒由不锈钢铁丝网构成,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的选粉装置需要经过调速电机和二级减速带动转盘上的叶片高速旋转才能使得粉末分离,由于选入粉末会间接地吸附空气水分,粘黏选粉仓的现象严重,而且粗粉的出料端没经过烘干就返料至选粉仓,二次选粉效果差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具有烘干矿粉功能的选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具有烘干矿粉功能的选粉装置,包括选粉仓1、鼓风机2和第一出料管11,所述选粉仓1的侧面设有所述鼓风机2,所述选粉仓1的底部设有所述第一出料管11,所述选粉仓1的内部设有喷吹圆台筒12,所述喷吹圆台筒12上设有细孔,并且所述喷吹圆台筒12的底部设有固定圆盘13,所述固定圆盘13的底面设有圆台通气竖管14,所述圆台通气竖管14的侧面连通圆台通气斜管15,所述圆台通气斜管15与所述鼓风机2的鼓风口相互连通,所述圆台通气斜管15穿过所述选粉仓1的底部左侧面,所述选粉仓1的底部右侧面设有分料管16,所述分料管16的下端连通在中间仓3的顶部,所述中间仓3的底部设有第二出料管31,所述第一出料管11的下端连通蓄热式烘干炉4,并且所述蓄热式烘干炉4和所述第一出料管11的连接处设有直角进料弯头4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热式烘干炉4的出料端设有粉末流量控制阀42,所述第一出料管11上设有插板阀5,所述喷吹圆台筒12由不锈钢铁丝网构成,并且所述喷吹圆台筒12的几何中心与所述选粉仓1的几何中心重合。本实施例的工作方法:在选粉过程中,启动选粉仓1的侧面设有的鼓风机2,选粉仓1的内部设有喷吹圆台筒12,而且圆台通气斜管15与鼓风机2的鼓风口相互连通,喷吹圆台筒12的底部设有固定圆盘13。粉末在选粉仓1旋风分离,细粉由分料管16进入中间仓3,粗粉由第一出料管11进入蓄热式烘干炉4,从而使得结块成微球的粉末大颗粒受热分散,再从粉末流量控制阀42的出料端口流出。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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