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反应步骤和催化剂再生步骤,所述反应步骤包括芳烃生产、烯烃生产和裂解反应。
2.权利要求1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
3.权利要求2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石脑油为c6~c12烃,其初馏点为71~95℃,终馏点为135~180℃;优选在所述石脑油中连续添加含氯有机物,石脑油中氯元素含量为0.25~0.50μg/g,所添加的含氯有机物优选四氯乙烯或二氯乙烷。
4.权利要求2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重整反应的温度为480~540℃,压力0.35~1.0mpa,氢气与石脑油的摩尔比为1~3,进料质量空速1~4h-1。
5.权利要求1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包括载体和以干基载体为基准计算的含量为0.05~1.0质量%、优选0.1~0.5质量%的铂;含量为0.05~1.0质量%、优选0.1~2.0质量%的锡;含量为0.1~3.0质量%、优选为0.5~2.0质量%的氯;还可含改性金属组元,改性金属组元选自碱金属、稀土金属和iiia族金属中的一种或几种,改性金属组元在催化剂中的含量为0.01--5.0质量%,优选0.1~3.0质量%。
6.权利要求5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载体为氧化铝,氧化铝晶型为γ相、δ相或θ相,优选δ相或θ相。
7.权利要求1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芳烃的c3~c7烃来自于:稳定塔顶液化气及轻烃(c3~c5烃)、烷烃烯烃分离单元的烷烃组分(c3~c4烃)及芳烃分离单元抽余油(c6、c7非芳烃)。
8.权利要求1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进行脱氢反应的温度优选为540~630℃,压力优选0.10~0.7mpa,氢烃摩尔比优选为0.1~2,进料质量空速优选3~10h-1。
9.权利要求2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烯烃裂解反应可以在临氢或非临氢条件下进行,反应温度为500~650℃、优选540~620℃,压力0.1~1mpa,反应的质量空速为2~50h-1、优选10~30h-1。
10.权利要求9所述连续重整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烯烃裂解反应使用烯烃裂解催化剂为条状催化剂,催化剂中氧化铝粘结剂含量为20~50%,其余为zsm-5分子筛。
11.连续重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反应系统和催化剂再生系统,反应系统分为芳烃生产区、烯烃生产区和裂解反应区;所述芳烃生产区和所述烯烃生产区使用同一个催化剂循环再生系统。
12.权利要求11连续重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烯烃生产区反应器中催化剂藏量占整个反应部分催化剂藏量5~50%,优选10~30%。
13.权利要求11所述连续重整系统,其特征在于,芳烃生产区和烯烃生产区催化剂藏量比例是50~95:5~50,优选70~90:10~30;芳烃生产区若采用两个反应器,一反与二反装剂比例优选10~20:30~50;若采用三个反应器,一反、二反及三反催化剂装填比例优选10~20:15~30:25~40;烯烃生产区采用1~2个反应器,若采用两个反应器,优选两个反应器催化剂等比例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