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7974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属于发电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生物质气化是在一定的热力学条件下,借助于空气部分、水蒸气的作用,使生物质的高聚物发生热解、氧化、还原重整反应,最终转化为一氧化碳,氢气和低分子烃类等可燃气体的过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0810097420.0的一种绿能炉,是针对现有生物质能炉的缺点,而设计的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加热装置。它通过特殊结构设计,使生物质热解、气化、燃烧集于一炉,保证了燃烧的迅速而充分,大大提高了热效率,也极大的增加了环保性能,并可使“放错了位置的能源”变废为宝。它造价低、性能好、安全可靠。它的开发将使人类几千年来最传统、最普遍、最方便生物质直燃炉揭开历史的新篇章,也必将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静止起动时,需用起动机带着旋转,待加速到能独立运行后,起动机才脱开,热发电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以解决现有的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静止起动时,需用起动机带着旋转,待加速到能独立运行后,起动机才脱开,热发电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其结构包括炉盖、汽化炉、内胆净贮层、引流管、互补储能装置、制气柱、底部、出灰炉门、碳灰层、进风口、紧箍条、机壳、燃烧室,所述炉盖设在汽化炉上,所述引流管与互补储能装置相连接,所述互补储能装置由主轴、压气叶轮、燃气口、复燃室、透平叶轮、出气口组成,所述主轴与压气叶轮相连接,所述透平叶轮带动压气叶轮,所述出气口的加热燃气提供发电介质,所述燃气口与引流管相连接,所述制气柱设在汽化炉的底部,所述出灰炉门上方设有碳灰层,所述碳灰层空间与进风口相通,所述紧箍条与机壳固定连接,所述燃烧室与内胆净贮层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汽化炉内设有内胆净贮层。

进一步地,所述燃气口与复燃室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部设有出灰炉门。

进一步地,所述进风口上方设有紧箍条。

进一步地,所述机壳内设有燃烧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互补储能装置,能够连续地从大气中吸入空气并将其压缩,使加热后的高温燃气的膨胀作功能力显著提高,热发电效率上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互补储能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炉盖-1、汽化炉-2、内胆净贮层-3、引流管-4、互补储能装置-5、主轴-501、压气叶轮-502、燃气口-503、复燃室-504、透平叶轮-505、出气口-506、制气柱-6、底部-7、出灰炉门-8、碳灰层-9、进风口-10、紧箍条-11、机壳-12、燃烧室-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生物质能气化互补储能热发电装置,其结构包括炉盖1、汽化炉2、内胆净贮层3、引流管4、互补储能装置5、制气柱6、底部7、出灰炉门8、碳灰层9、进风口10、紧箍条11、机壳12、燃烧室13,所述炉盖1设在汽化炉2上,所述引流管4与互补储能装置5相连接,所述互补储能装置5由主轴501、压气叶轮502、燃气口503、复燃室504、透平叶轮505、出气口506组成,所述主轴501与压气叶轮502相连接,所述透平叶轮505带动压气叶轮502,所述出气口506的加热燃气提供发电介质,所述燃气口503与引流管4相连接,所述制气柱6设在汽化炉2的底部7,所述出灰炉门8上方设有碳灰层9,所述碳灰层9空间与进风口10相通,所述紧箍条11与机壳12固定连接,所述燃烧室13与内胆净贮层3相连接,所述汽化炉2内设有内胆净贮层3,所述燃气口503与复燃室504相连接,所述底部7设有出灰炉门8,所述进风口10上方设有紧箍条11,所述机壳12内设有燃烧室13。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压气叶轮502连续地从大气中吸入空气并将其压缩进入复燃室504,与燃气口503喷入的燃气混合后燃烧,加热后的高温燃气的作功能力显著提高,随即流入燃气透平中膨胀作功,推动透平叶轮505带着压气叶轮502一起旋转,出气口506加热后的高温燃气作为燃气轮机的输出机械功。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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