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包括:
由具有屈服强度x的锻造材料形成的锻造基座,
与所述锻造基座连结的金属圆锥形部分,所述金属圆锥形部分由具有屈服强度y且满足方程y≤0.87x的材料形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圆锥形部分具有形成在表面上的至少一个凸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锻造基座是环形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锻造的所述环形圈包括第一凸缘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圆锥形部分包括第二凸缘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环形的所述锻造基座在600℃下具有由x表示的极限抗张强度,并且所述金属圆锥形部分在600℃下具有由c表示的极限抗张强度,其中满足方程c≤0.85x。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其特征在于,环形的所述锻造基座在600℃下具有由f表示的伸长率,并且所述金属圆锥形部分在600℃下具有由t表示的伸长率,其中满足方程t≤0.82f。
8.一种制造环形的涡轮发动机构件的方法,其包括:
使用送丝增材制造过程在锻造基座上沉积圆锥形构件,其中所述锻造基座形成为圆形凸缘。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对所述锻造基座进行机加工以形成环形凸缘,其中在所述环形结构在所述锻造基座上形成之后对所述锻造基座进行机加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对所述锻造基座进行机加工以形成环形凸缘,其中在所述环形结构在所述锻造基座上形成之前对所述锻造基座进行机加工。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沉积所述圆锥形构件之后,对所述圆锥形构件进行机加工。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粉末馈送增材制造过程在所述圆锥形构件上形成凸台和部件中的至少一个。
13.一种生产零件的方法,其包括:
使用第一增材制造过程在锻造基板上形成环形结构,所述第一增材制造过程包括:
馈送源丝并利用能量源来照射所述源丝,以在锻造基板的第一表面上形成熔化池;
移动所述源丝和能量源以及锻造基座衬底中的至少一个,同时利用能量束来照射所述源丝,以在所述第一表面上形成第一生长表面;
(a)移动所述源丝和能量源以及所述锻造基座衬底中的至少一个,同时照射所述源丝,以在先前固化的生长表面上形成熔化池;
(b)重复步骤(a),直到在所述锻造基板上形成增材制造的环形结构,其中所述锻造基座衬底和增材制造的环形结构两者都成为成品零件的至少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使所述环形结构的至少一个表面经受第二增材制造过程,所述第二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a)利用能量束以一系列扫描线来照射粉末层以形成熔合区域;
(b)提供后续的粉末层;以及
(c)重复步骤(a)和(b),直到在所述环形结构的所述至少一个表面上形成第三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对所述锻造基座衬底进行机加工以形成环形凸缘,其中在所述环形结构在所述锻造基板上形成之后对所述锻造基板进行机加工。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对所述锻造基板进行机加工以形成环形凸缘,其中在所述环形结构在所述基座衬底上形成之前对所述锻造基板进行机加工。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结构具有中心轴线并且具有至少一个内表面和外表面,其中所述内表面比所述外表面更接近于所述中心轴线;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以下步骤:
对所述外表面和所述锻造基板进行机加工,使得形成第一环形外表面,其中所述第一环形外表面形成为从所述增材制造的环形结构延伸通过所述锻造基座衬底的至少第一部分的不中断环形表面。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锻造基座衬底的第二部分进行机加工以形成环形凸缘,其中所述环形凸缘相对于所述中心轴线沿向外的径向方向比所述第一环形外表面延伸得更远。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生产零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增材制造过程用于在所述环形结构的至少一个表面上形成至少一个安装凸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