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5298789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涉及市政建设工程用装置,是由井盖和井盖座构成,其井盖与井盖座扣合配合使用,所述的井盖座为圆环状,其圆环上部设有环形凸台,环形凸台内侧圆环状井盖座上设有井盖扣合卡台、外侧设有固定卡台,在扣合卡台上设有两个以上的固定立柱、井盖下部环周上对应设有与固定立柱数量相同位置相对的插孔,所述的井盖内部设有加强筋、下部设有突出圆柱体。本实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制作工艺难度不大,替换了以往的金属材料井盖,避免了被盗问题,同时自身成本较低,双重的井盖与井体稳固装置,保证了车辆通过的安全性,同时不影响工作人员正常打开井盖的难度系数。
【专利说明】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建设工程用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城市的不断发展,规划等要求不断提高,路面上的排水系统及各种线路均设置在路面以下,随之配套设置井口装置随处可见,在修建马路之初便使用砖及混凝土结构砌筑成井,在井的上端与路面水平处用井盖扣压在上部,目前的井盖和井体之间基本上是自然扣合,没有固定件也没有能够加强井盖与井体之间稳固性的特别部件,尤其在井盖使用铸铁的材料时机动车驶过,很容易使井盖侧翻,严重造成交通事故,另外铁质的材料井盖很容易丢失。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供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是由井盖和井盖座构成,其井盖与井盖座扣合配合使用,所述的井盖座为圆环状,其圆环上部设有环形凸台,环形凸台内侧圆环状井盖座上设有井盖扣合卡台、外侧设有固定卡台,在扣合卡台上设有两个以上的固定立柱、井盖下部环周上对应设有与固定立柱数量相同位置相对的插孔,所述的井盖内部设有加强筋、下部设有突出圆柱体。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所述的井盖的厚度与环形凸台高度相同。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所述的井盖直径与环形凸台的内径相同。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所述的突出圆柱体的直径与扣合卡台的内径相同。
[0008]本实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制作工艺难度不大,替换了以往的金属材料井盖,避免了被盗问题,同时自身成本较低,双重的井盖与井体稳固装置,保证了车辆通过的安全性,同时不影响工作人员正常打开井盖的难度系数。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做详细说明。
[0011]本实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是由井盖I和井盖座2构成,其井盖I与井盖座2扣合配合使用,所述的井盖座2为圆环状,其圆环上部设有环形凸台3,环形凸台3内侧圆环状井盖座2上设有井盖扣合卡台4、外侧设有固定卡台5,在扣合卡台4上设有两个以上的固定立柱6、井盖I下部环周上对应设有与固定立柱6数量相同位置相对的插孔7,所述的井盖I内部设有加强筋8、下部设有突出圆柱体9。
[0012]作为本实用新信息的优选,所述的井盖I的厚度与环形凸台3高度相同;所述的井盖I直径与环形凸台3的内径相同;所述的突出圆柱体9的直径与扣合卡台4的内径相同。所述的固定立柱6的高度低于环形凸台3的高度。
[0013]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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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1.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是由井盖(I)和井盖座(2)构成,其特征在于井盖(I)与井盖座(2)扣合配合使用,所述的井盖座(2)为圆环状,其圆环上部设有环形凸台(3),环形凸台(3)内侧圆环状井盖座(2)上设有井盖扣合卡台(4)、外侧设有固定卡台(5),在扣合卡台(4)上设有两个以上的固定立柱(6)、井盖(I)下部环周上对应设有与固定立柱(6)数量相同位置相对的插孔(7),所述的井盖(I)内部设有加强筋(8)、下部设有突出圆柱体(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井盖(I)的厚度与环形凸台(3)高度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井盖(I)直径与环形凸台(3)的内径相同。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市政工程用下水道井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出圆柱体(9)的直径与扣合卡台(4)的内径相同。
【文档编号】E02D29/14GK203475481SQ201320627715
【公开日】2014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2日
【发明者】郭明, 边喜龙, 王晶 申请人:郭明, 边喜龙,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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