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18881阅读:3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包括筏板基础,墙,柱,梁,素土夯实层,混凝土垫层,筏板基础上设置地下室结构墙,柱,梁,梁与梁之间的施工缝中加设有抗剪钢筋,该抗剪钢筋是从梁端起布设在梁中的沿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间距200mm,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的长度为相应位置梁高度,地下室内部设置满布有素土夯实层,其上再设置100mm厚的C20混凝土垫层,C20混凝土垫层上顶面与地下室顶板标高一致,C20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有楼板,墙、柱、梁施工缝处的混凝土为凿毛混凝土。采用此技术减少了大量的人工投入量,缩短了施工工期,且土方能够有效的夯实,保证施工质量。
【专利说明】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特别是地下室夹层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工程设计过程中,为了满足基础埋深深度,设置不使用的地下室夹层,夹层内填满粉质粘土夯实。常规的地下室夹层结构填土无法夯实。并且人工投入大,工期长。并且墙、梁、柱产生水平施工缝,构件抗剪能力减弱,受力受到影响。填土过程中,水平施工缝处钢筋、混凝土面容易受到污染,这使得施工缝处接茬质量控制难度增加。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施工质量高且施工质量好控制的地下室夹层结构。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包括筏板基础,墙,柱,梁,素土夯实层,混凝土垫层,其特征在于:筏板基础上设置地下室结构墙,柱,梁,梁与梁之间的施工缝中加设有抗剪钢筋,该抗剪钢筋是从梁端起布设在梁中的沿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间距200mm,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的长度为相应位置梁高度,地下室内部设置满布有素土夯实层,其上再设置10mm厚的C20混凝土垫层,C20混凝土垫层上顶面与地下室顶板标高一致,C20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有楼板,墙、柱、梁施工缝处的混凝土为凿毛混凝土。
[0005]采用此技术减少了大量的人工投入量,缩短了施工工期,且土方能够有效的夯实,保证施工质量。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图1:地下室夹层结构示意图。
[0007]图2:加设抗剪钢筋的主视示意图。
[0008]图3:图2中A-A剖面的示意图。
[0009]图4:墙、柱、梁混凝土浇筑示意图。
[0010]图5:素土夯实及垫层混凝土浇筑示意图。
[0011]图中:1、筏板基础;2、墙;3、素土夯实层;4、混凝土垫层;5、柱;6、施工缝;7、楼板;8、梁;9、抗剪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案例对本实用新型具体说明如下:参见图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包括筏板基础1,墙2,柱5,梁8,素土夯实层3,混凝土垫层4,筏板基础上设置地下室结构墙2,柱5,梁,梁与梁之间的施工缝6中加设有抗剪钢筋9,该抗剪钢筋是从梁端起布设在梁中的沿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之间的间距为200臟,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的长度为相应位置梁高度,地下室内部设置满布有素土夯实层,其上再设置10mm厚的C20混凝土垫层,C20混凝土垫层上顶面与地下室顶板标高一致,C20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有楼板7,墙、柱、梁施工缝处的混凝土为凿毛混凝土。
[0013]地下室夹层施工工艺流程,参见图2-4:
[0014]筏板施工一定位放线一墙、柱、梁钢筋帮扎一墙、柱、梁模板支设一抗剪钢筋帮扎—墙、柱、梁混凝土浇筑一模板拆除一覆盖彩条布一回填土一浇筑垫层混凝土一拆除彩条布一墙、柱、梁施工缝处砼凿毛一板钢筋帮扎一施工缝处砼浇水湿润一浇筑混凝土。
[0015]本实用新型通过抗剪钢筋有效的解决了水平施工缝传力问题;覆盖彩条布有效的保证了施工缝施工质量;减少了人工投入量,缩短了施工工期,保证了回填土夯实的质量,经过现场实践,该结构及工艺切实可行,易于推广。
【权利要求】
1.一种地下室夹层结构,包括筏板基础,墙,柱,梁,素土夯实层,混凝土垫层,其特征在于:筏板基础上设置地下室结构墙,柱,梁,梁与梁之间的施工缝中加设有抗剪钢筋,该抗剪钢筋是从梁端起布设在梁中的沿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间距200mm,三级螺纹直径20mm的钢筋的长度为相应位置梁高度,地下室内部设置满布有素土夯实层,其上再设置10mm厚的C20混凝土垫层,C20混凝土垫层上顶面与地下室顶板标高一致,C20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有楼板,墙、柱、梁施工缝处的混凝土为凿毛混凝土。
【文档编号】E02D29/045GK204081064SQ201420425566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31日
【发明者】王国元, 汤克涛, 杨健, 梅晓丽, 任书华, 吴世亮, 何金丹, 高红飞, 闫琴 申请人: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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