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85925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进程日益加快。暗挖法具有工艺成熟、结构形式灵活多变、对地面建筑、道路和地下管线影响不大等优点,因此被广泛应用在城市地下隧道区间的施工中。

地铁暗挖隧道施工过程中,初支结构施作完成后,需要在初支背后进行回填注浆、防水基面处理、二衬防水、二衬钢筋、二衬背后回填注浆等施工,此时往往需要在隧道内不同高度进行平行作业。

地铁暗挖隧道因隧道断面高度较大,且仰拱为弧形,采用普通钢管式脚手架存在稳定性差、安拆及移动困难、不经济等特点。以往在区间回填注浆及拱部防水基面处理过程中,大都采用焊接钢管架手架,但焊接钢管架自重较大,移动困难,且下部空间小,影响其他作业施工

因此希望有一种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将平台的组装方式由焊接优化为螺栓连接,增大下部通行空间以满足洞内交叉施工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所述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包括:第一平台板、第二平台板和护栏,所述第一平台板设置在所述第二平台板的上方,所述护栏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平台板和第二平台板的两侧,所述护栏设置有转轴。

优选地,所述护栏通过转轴进行转动垂直于水平面并且连接所述第一平台板和第二平台板。

优选地,所述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还包括4个行走滚轮,所述行走滚轮设置在所述第二平台板的下方。

优选地,所述第一平台板和第二平台板的底部安装径向背肋,以保证不同尺寸施工作业平台的整体稳定性。

优选地,所述护栏为φ32装配式钢管护栏。

优选地,所述第一平台板和第二平台板之间通过在钢板上开孔使用高强螺栓进行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使用由螺栓进行连接的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克服了普通钢管式脚手架在暗挖区间施工过程中的众多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组装便捷,平台形式多样化,适用于不同尺寸的暗挖隧道,尤其对于工期相对紧张的区间,满足初支封闭成环后到隧道二衬施工期间大量隧道内不同高度平行作业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用于暗挖区间的组合移动式施工作业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图1所示,最大装配宽度4.4m,高度3.4m,平台的底部安装有四个行走滚轮3,为满足电动车辆在下部通行时所需的安全尺寸,第一层主平台1距离下方净高2.2m,净宽3m。第二层平台2净宽4m,适用于平台完整装配时拱顶150°范围内的所有高空作业,且平台的底部安装有四个行走滚轮。

所述第一层主平台和第二层平台采用φ80方管、φ32装配式钢管护栏、楼梯及平台板,构件均使用钢板开孔及高强螺栓连接,采用螺栓连接组装,拆卸方法简单,组装形式多样化,可根据不同尺寸及形状的隧道进行合理组装。

平台两翼的护栏设置转轴,可以形成爬梯,待施工人员位于组合平台上时,拉起爬梯,形成护栏,方便施工人员上下作业平台并保证其人身安全。

所述第一平台板和第二平台板的底部安装径向背肋,以保证不同尺寸施工作业平台的整体稳定性。

所述第一层主平台和第二层平台分别为基面处理、钢筋绑扎、防水施工、二衬回填注浆等提供操作空间。第二层平台适用于平台完整装配时拱顶150°范围内的所有高空作业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