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充填管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06498发布日期:2018-11-02 21:51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充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充填管道系统。



背景技术: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对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大。矿山中蕴含着大量能源物质,特别是煤炭,我国未来的发展对其依赖还很巨大。矿山开采带来矿山资源的同时,也是诱发地质灾害和污染环境的直接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地表沉陷。而矿山充填是治理开采沉陷的有效手段,现在的填充管道系统往往存下弊端:(1)以人工现场维护的充填管道,往往管道上只设置一些手动操作阀,需要切换管道时需要人工到达阀门位置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2)传统的充填管道一般不能自动判定堵管趋势,对堵管事故进行预判,或者仅能在堵管事故发生时作出反应;(3)充填管道发生堵管事故后,只能人工进行拆管清理,使系统停止运行,事故损失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充填管道系统,该系统可对堵管事故进行预判,减少堵管事故的发生,且能在发生轻微堵塞时,自行处理堵塞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技术目的: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智能充填管道系统,包括充填主管道、弯管、传感器、振动装置和控制系统,所述充填主管道通过弯管连接在一起,所述弯管上依次设置有多个用于检测管道压力的传感器,其中每两个传感器之间设置有振动装置,所述传感器和振动装置与控制系统连接。

优选地,所述充填主管道上还设置有电动调节阀、流量计和消能装置,所述电动调节阀、流量计和消能装置依次紧邻充填设备设置。

优选地,所述振动装置通过安装座固定在弯管上,所述安装座为V型卡槽,V型卡槽卡接在管道上,用钢带进行固定。

优选地,所述振动装置包括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所述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分别安装在弯管的两侧面。

具体地,所述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错开安装在弯管的两侧面,所述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之间弯管的长度为5-10cm。

优选地,所述弯管内设置有刺突,所述刺突与振动装置对应设置在弯管内壁上。

优选地,所述传感器为非接触式压力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智能充填管道系统,各个阀门通过控制系统进行自动远程控制开关,自动化程度高,通过压力传感器的设置能够自动预判堵管事故,且能在发生轻微堵塞时进行自动疏通,有效的减少堵管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弯管的截面示意图;

图中1 振动装置、2 传感器、3 消能装置、4 流量计、5 电动调节阀、6 充填主管道、7 充填事故池、8 电动截止阀、9 弯管、10 刺突。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和原理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述,一种智能充填管道系统,包括充填主管道6、弯管9、传感器2、振动装置1和控制系统,充填主管道6通过弯管9连接在一起,整个充填管道连接有至少一个充填事故池7,且与充填事故池连接的管路上设置有电动截止阀8,弯管9上依次设置有多个用于检测管道压力的传感器2,其中每两个传感器2之间设置有振动装置1,传感器2和振动装置1与控制系统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该充填管道系统中,弯管处为最易发生堵塞的位置,我们在弯管上依次设置若干个传感器用于检测压力,通过压力检测点的压差变化和单个压力检测点的压力快速变化,能准确判断充填管道是否发生堵管或者是否有发生堵管的趋势,传感器将检测到的信号传输到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通过分析判断进而控制振动装置动作,通过振动装置来解决堵塞问题,本系统能在堵管未发生时即可进行堵管清理,能够有效减少堵管事故的发生。

在本实施例中,充填主管道6上还设置有电动调节阀5、流量计4和消能装置3,消能装置3为消能孔板,电动调节阀5、流量计4和消能装置3依次紧邻充填设备设置。

在本实施例中,振动装置1通过安装座固定在弯管9上,安装座为V型卡槽,V型卡槽卡接在管道上,用钢带进行固定,拆卸更换方便快捷。

为了达到更好的振动处理堵塞效果,振动装置1包括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分别安装在弯管的两侧面。

进一步优选地,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错开安装在弯管9的两侧面,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之间弯管的长度为5-10cm,其中优选为8cm,第一振动器和第二振动器错开设置在弯管对应的两侧面上,比如两者在弯管的前后面上同时振动,且两者错开一定的距离,能够更好的破坏堵塞在弯管处的料浆块,达到更好的清除堵塞的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我们进一步的在弯管9内设置了刺突10,具体请参见图2,刺突10与振动装置对应设置在弯管内壁上,即刺突位于与振动装置接触的弯管的内壁上,刺突在震动装置的作用下可以更好的戳松料浆,达到更好的疏通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中,传感器2为非接触式压力传感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改进和等同替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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