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39257发布日期:2019-08-03 16:05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采煤掘进用支护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对各种资源的需求十分巨大,其中煤是众多需求资源中重要的资源之一,我国煤矿企业在不断地发展中对煤矿的开采量逐渐加大,深度也是越来越深,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煤矿巷道的支护问题要十分的重视,为了安全进行采矿工作,对煤矿巷道的支护问题要着重解决,提高高强支护技术,在采煤掘进过程中应用好高强支护技术是目前的重要工作事项。

在采煤掘进过程中,煤矿巷道十分的重要,一旦煤矿巷道的支护工作出现问题,支护的锚杆断裂将会出现重大事故,危及采煤人员的生命,给煤矿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在采煤掘进过程中,如何应用好高强支护技术对巷道进行支护,对采煤工作的进行和煤矿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采煤掘进过程中,巷道处于地下较深的位置,承受的地下压力较大,而且巷道的断面比较大,支护的难度就十分的大了,巷道的断面大,顶板是由粘土岩、砂质泥岩、炭质页岩、很薄的砂岩组成的复合顶板,其厚度十分的薄,而且互层多,砂岩层十分脆弱,在支护的稳定性上有很大的难度,巷道顶板的岩层容易风化碎裂,在支护材料上要使用高强度的支护材料,巷道在地下的穿插距离较长,且十分的复杂,支护的时间较长,维护工作繁重,要求对巷道的支护要十分牢固,因此,现在提出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以保障采煤掘进的顺利推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包括支护顶梁,所述支护顶梁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护侧梁,所述支护侧梁的中部固定连接有支护横梁,所述支护侧梁位于支护横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护斜撑,所述第一支护斜撑远离支护侧梁的一端与支护顶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护斜撑的中部固定连接有加固组件,所述加固组件远离第一支护斜撑的一端分别与支护顶梁和支护侧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护斜撑远离加固组件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斜撑支撑,所述第一斜撑支撑远离第一支护斜撑的一端与支护横梁固定连接,所述支护顶梁通过支护连接杆与支护横梁固定连接,所述支护横梁远离支护连接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护斜撑,所述第二支护斜撑远离支护横梁的一端与支护侧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护斜撑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斜撑支撑。

可选的,所述加固组件包括连接杆和加固块体,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第一支护斜撑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加固块体。

可选的,所述第二斜撑支撑远离第二支护斜撑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护底板,所述支护底板的上表面与支护侧梁的一端固定连接,且所述支护底板的一侧设置有固定锚杆。

可选的,所述支护侧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侧梁加固板,所述侧梁加固板的一侧设置有侧梁加固锚杆。

可选的,所述支护顶梁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护顶板,且所述支护顶梁远离支护顶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钢筋组。

可选的,所述固定锚杆外表面位于支护底板的一侧设置有锚杆垫板,且所述支护底板的宽度与支护顶板的宽度相适配。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通过支护顶板的设计,起到了对采煤巷道顶壁支撑的作用,避免了巷道顶部的砂岩层等风化碎裂而导致巷道结构的改变,从而增加了支护的稳定性,而且,通过连接钢筋组使得相邻的钢筋支护连接得更加紧密、方便,提高了两个相邻支护顶板之间的连接紧密性,对巷道顶部的支护效果更好,同时,通过支护底板、固定锚杆和锚杆垫板的设计,提高了该钢筋支护底部的稳定性。

2、该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通过加固组件的设计,起到了对支护顶梁和支护侧梁连接处加固的作用,另外,通过第一支护斜撑、第一斜撑支撑、第二支护斜撑和第二斜撑支撑的设计,利用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远离,提高了整体的稳定性,支护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接钢筋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加固块体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护顶梁、2-支护侧梁、3-支护横梁、4-第一支护斜撑、5-加固组件、501-连接杆、502-加固块体、6-第一斜撑支撑、7-支护连接杆、8-第二支护斜撑、9-第二斜撑支撑、10-支护底板、11-固定锚杆、12-侧梁加固板、13-侧梁加固锚杆、14-支护顶板、15-连接钢筋组、16-锚杆垫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包括支护顶梁1,支护顶梁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护顶板14,且支护顶梁1远离支护顶板1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钢筋组15,通过支护顶板14的设计,起到了对采煤巷道顶壁支撑的作用,避免了巷道顶部的砂岩层等风化碎裂而导致巷道结构的改变,从而增加了支护的稳定性,而且,通过连接钢筋组15使得相邻的钢筋支护连接得更加紧密、方便,提高了两个相邻支护顶板14之间的连接紧密性,对巷道顶部的支护效果更好,支护顶梁1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护侧梁2,支护侧梁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侧梁加固板12,侧梁加固板12的一侧设置有侧梁加固锚杆13,支护侧梁2的中部固定连接有支护横梁3,支护侧梁2位于支护横梁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护斜撑4,第一支护斜撑4远离支护侧梁2的一端与支护顶梁1固定连接,第一支护斜撑4的中部固定连接有加固组件5,加固组件5包括连接杆501和加固块体502,连接杆501的一端与第一支护斜撑4固定连接,连接杆501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加固块体502,通过加固组件5的设计,起到了对支护顶梁1和支护侧梁2连接处加固的作用,加固组件5远离第一支护斜撑4的一端分别与支护顶梁1和支护侧梁2固定连接,第一支护斜撑4远离加固组件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斜撑支撑6,第一斜撑支撑6远离第一支护斜撑4的一端与支护横梁3固定连接,支护顶梁1通过支护连接杆7与支护横梁3固定连接,支护横梁3远离支护连接杆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护斜撑8,第二支护斜撑8远离支护横梁3的一端与支护侧梁2固定连接,第二支护斜撑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斜撑支撑9,通过第一支护斜撑4、第一斜撑支撑6、第二支护斜撑8和第二斜撑支撑9的设计,利用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远离,提高了整体的稳定性,支护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强,第二斜撑支撑9远离第二支护斜撑8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护底板10,支护底板10的上表面与支护侧梁2的一端固定连接,且支护底板10的一侧设置有固定锚杆11,固定锚杆11外表面位于支护底板10的一侧设置有锚杆垫板16,且支护底板10的宽度与支护顶板14的宽度相适配,通过支护底板10、固定锚杆11和锚杆垫板16的设计,提高了该钢筋支护底部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该采煤掘进用钢筋支护,通过支护顶板14的设计,起到了对采煤巷道顶壁支撑的作用,避免了巷道顶部的砂岩层等风化碎裂而导致巷道结构的改变,从而增加了支护的稳定性,而且,通过连接钢筋组15使得相邻的钢筋支护连接得更加紧密、方便,提高了两个相邻支护顶板14之间的连接紧密性,对巷道顶部的支护效果更好,同时,通过支护底板10、固定锚杆11和锚杆垫板16的设计,提高了该钢筋支护底部的稳定性,通过加固组件5的设计,起到了对支护顶梁1和支护侧梁2连接处加固的作用,另外,通过第一支护斜撑4、第一斜撑支撑6、第二支护斜撑8和第二斜撑支撑9的设计,利用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远离,提高了整体的稳定性,支护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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