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井(1)、副井(2)和平行设置的轨道大巷(6)、运输大巷(7),所述主井(1)和副井(2)底端建设井底车场(3),所述井底车场(3)通过设有风门(24)将主井(1)和副井(2)内的气流隔开;所述轨道大巷(6)通过主轨道石门(4)与井底车场(3)连接,所述运输大巷(7)通过主运输石门(5)与井底车场(3)连接;所述轨道大巷(6)通过采区轨道石门(8)与轨道上山(13)连接;所述运输大巷(7)通过采区运输石门(9)与运输上山(12)连接;所述运输大巷(7)的采区端部设有采区煤仓(11),所述采区轨道石门(8)和采区运输石门(9)位于采区下部车场(10),所述采区下部车场(10)通过设立风门(24)将运输上山(12)和轨道上山(13)内的气流隔开;所述运输上山(12)和轨道上山(13)经过掘进工作面(20)后穿过待采区和开采区到达采区绞车房(19),所述开采区两侧为采煤工作面(15),所述待采区两侧为开切眼(17);两侧的采煤工作面(15)分别通过运输顺槽ⅰ(14a)与采区中部车场ⅰ(18a)及运输上山(12)、轨道上山(13)连接;所述两侧的开切眼(17)分别通过运输顺槽ⅱ(14b)与采区中部车场ⅱ(18b)及运输上山(12)、轨道上山(13)连接;运输顺槽ⅰ(14a)、运输顺槽ⅱ(14b)分别通过多个风门(24)与运输上山(12)、轨道上山(13)内的风流隔开;所述掘进工作面(20)与运输上山(12)和轨道上山(13)的交汇处设有采区中部车场ⅲ(18c),位于采区中部车场ⅲ(18c)前方的运输上山(12)和轨道上山(13)之间设有采区变电所(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大巷(6)、运输大巷(7)之间设有联络巷(2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上山(12)和轨道上山(13)之间设有联络巷(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络巷(22)设有风门(2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轨道上山(13)与运输顺槽ⅰ(14a)、运输顺槽ⅱ(14b)之间均设有隔离门(2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待采区和开采区内均设有回撤通道(26)与各自的运输顺槽ⅰ(14a)、运输顺槽ⅱ(14b)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开采条件下的煤矿生产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煤工作面(15)和开切眼(17)均采用l型的布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