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流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2039578阅读:来源:国知局
控流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技术特征:
1.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和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且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第五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6.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7.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8.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还具有一个停止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停止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均不相连通。9.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还具有一个停止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停止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均不相连通。10.根据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停止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11.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2.根据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所述控流器的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二中心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和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高端部。14.根据权利要求1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所述控流器的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二中心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和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高端部。15.根据权利要求1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6.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7.根据权利要求1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8.根据权利要求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19.根据权利要求1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和一个第五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和所述第五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对应。20.根据权利要求1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耐磨元件设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时,所述耐磨元件不发生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转动。21.根据权利要求2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导流元件,其中所述导流元件包括一个导流本体,其中所述导流本体围设成一个第一导流通道,其中所述导流元件的所述导流本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向上延伸且所述导流元件的所述第一导流通道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一通道相连通。22.根据权利要求2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辅助单元,其中所述辅助单元包括一个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向上延伸的驱动元件,其中所述驱动元件适于驱动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发生转动。23.根据权利要求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单元进一步包括一个自所述驱动元件向上延伸的固定元件,其中所述固定元件适用于保持所述驱动元件处于适当位置从而保持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处于适当位置。24.根据权利要求2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内侧壁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外壳本体的内侧壁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与第一通道相连通,且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25.根据权利要求2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射流器,其中所述射流器设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外侧壁,其中所述射流器分别与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三开口和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6.根据权利要求2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表面经平滑处理以减小其粗糙程度。27.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五通道和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控流器的第九通道与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二通道相连通。28.根据权利要求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的第十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相连通。29.根据权利要求2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和第四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30.根据权利要求2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31.根据权利要求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32.根据权利要求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设的第一通道、第五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第十一通道和第十通道也可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33.根据权利要求3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设的第一通道、第五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第十一通道和第十通道也可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34.根据权利要求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六区域和第七区域向上延伸。35.根据权利要求3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六区域和第七区域向上延伸。36.根据权利要求3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7.根据权利要求3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38.根据权利要求3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9.根据权利要求3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和一个第五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和所述第五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对应。40.根据权利要求3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41.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和一个第十二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和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进入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42.根据权利要求4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五通道和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控流器的第九通道与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二通道相连通。43.根据权利要求4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的第十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相连通。44.根据权利要求4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和第四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五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45.根据权利要求4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46.根据权利要求4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设的第一通道、第五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第十一通道和第十通道也可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47.根据权利要求4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六区域和第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48.根据权利要求4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六区域和第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49.根据权利要求4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十二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50.根据权利要求4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和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51.根据权利要求5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52.根据权利要求5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十二通道相对应。53.根据权利要求5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54.根据权利要求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九区域向上延伸,且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第九通道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同时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55.根据权利要求5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九区域向上延伸,且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第九通道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同时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56.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六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六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和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57.根据权利要求5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六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六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58.根据权利要求5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且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59.根据权利要求5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60.根据权利要求5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61.根据权利要求6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62.根据权利要求6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六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63.根据权利要求6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六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64.根据权利要求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六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和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65.根据权利要求6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66.根据权利要求6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六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六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六通道相对应。67.根据权利要求6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六通道相连通。68.根据权利要求6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69.根据权利要求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70.根据权利要求6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六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和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71.根据权利要求7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72.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73.根据权利要求7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74.根据权利要求7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且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75.根据权利要求7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76.根据权利要求7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77.根据权利要求7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78.根据权利要求7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79.根据权利要求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80.根据权利要求7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和一个第八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和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81.根据权利要求8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82.根据权利要求8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七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七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七通道相对应。83.根据权利要求8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84.根据权利要求7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85.根据权利要求7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86.根据权利要求8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和一个第八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和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87.根据权利要求8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88.根据权利要求8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十二通道相对应。89.根据权利要求8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90.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91.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92.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93.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89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94.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一个第五工作位和一个第六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95.根据权利要求9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96.根据权利要求9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被第二控流元件封闭。97.根据权利要求9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98.根据权利要求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99.根据权利要求9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00.根据权利要求9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01.根据权利要求10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02.根据权利要求10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03.根据权利要求10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七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七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七通道相对应。104.根据权利要求1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05.根据权利要求9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106.根据权利要求10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107.根据权利要求10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08.根据权利要求10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09.根据权利要求10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第十二通道相对应。110.根据权利要求10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1.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2.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04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3.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05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4.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5.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1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1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20.根据权利要求11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21.根据权利要求11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和一个第八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和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123.根据权利要求1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24.根据权利要求12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七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七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七通道相对应。125.根据权利要求12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2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127.根据权利要求12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和一个第八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和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128.根据权利要求1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29.根据权利要求12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第十二通道相对应。130.根据权利要求12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1.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15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2.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25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3.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26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4.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5.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其中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个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一个第十一通道和一个第十二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中心部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并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延伸在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136.根据权利要求13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137.根据权利要求13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38.根据权利要求13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139.根据权利要求13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40.根据权利要求13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41.根据权利要求13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42.根据权利要求1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43.根据权利要求14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和一个第八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和一个第八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八区域向上延伸。144.根据权利要求14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45.根据权利要求14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十二通道相对应。146.根据权利要求14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47.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和一个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外地侧向延伸的延伸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四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以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48.根据权利要求1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一个第五工作位和一个第六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149.根据权利要求14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50.根据权利要求14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151.根据权利要求1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52.根据权利要求15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53.根据权利要求1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外和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七部分和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54.根据权利要求15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外和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七部分和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55.根据权利要求1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56.根据权利要求15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57.根据权利要求15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58.根据权利要求14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59.根据权利要求15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60.根据权利要求15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和一个第七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和所述第七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第七通道相对应。161.根据权利要求16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62.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和一个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外地侧向延伸的延伸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四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以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163.根据权利要求16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和一个第六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六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164.根据权利要求1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六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65.根据权利要求16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六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四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166.根据权利要求16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67.根据权利要求16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68.根据权利要求16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外和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69.根据权利要求16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外和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四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70.根据权利要求1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71.根据权利要求16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72.根据权利要求17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73.根据权利要求16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74.根据权利要求17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75.根据权利要求17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十二通道相对应。176.根据权利要求1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77.根据权利要求17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一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78.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以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79.根据权利要求1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180.根据权利要求17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181.根据权利要求18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182.根据权利要求1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83.根据权利要求18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84.根据权利要求1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85.根据权利要求18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186.根据权利要求1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87.根据权利要求18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188.根据权利要求18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189.根据权利要求1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90.根据权利要求18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191.根据权利要求18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对应。192.根据权利要求19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193.根据权利要求17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194.根据权利要求18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195.根据权利要求19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196.根据权利要求19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197.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具有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可转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以形成一个始终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具有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的第一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于所述第一中心部并自所述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的第十二通道,和所述控流器的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中心部延伸至所述第二边缘部。198.根据权利要求1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199.根据权利要求19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200.根据权利要求19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201.根据权利要求1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02.根据权利要求20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03.根据权利要求1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204.根据权利要求20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205.根据权利要求19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06.根据权利要求20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和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07.根据权利要求20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208.根据权利要求1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09.根据权利要求20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10.根据权利要求20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对应。211.根据权利要求1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12.根据权利要求20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13.根据权利要求21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14.根据权利要求21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215.根据权利要求21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216.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17.根据权利要求21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能够相对第一控流元件转动从而使得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控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218.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219.根据权利要求21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220.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21.根据权利要求21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22.根据权利要求22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223.根据权利要求2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224.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225.根据权利要求22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226.根据权利要求21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27.根据权利要求22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28.根据权利要求2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29.根据权利要求22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和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230.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延伸部,其中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外和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延伸部并向上延伸,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和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适于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231.根据权利要求22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延伸部,其中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外和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延伸部并向上延伸,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和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适于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232.根据权利要求21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233.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234.根据权利要求23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外和向上延伸。235.根据权利要求2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36.根据权利要求23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37.根据权利要求23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相对应。238.根据权利要求23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239.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一个第十一通道和一个第十二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和第十二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一中心部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至进入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心部。240.根据权利要求23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能够相对第一控流元件转动从而使得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控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三通道与所述控流器上方空间相连通。241.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242.根据权利要求24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243.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44.根据权利要求24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45.根据权利要求24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246.根据权利要求24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247.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十二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中心部;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中心部向上延伸。248.根据权利要求24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向外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十二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中心部;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中心部向上延伸。249.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50.根据权利要求24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第三通道、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51.根据权利要求25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十二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52.根据权利要求25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和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253.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延伸部,其中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外和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延伸部并向上延伸,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和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适于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254.根据权利要求25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延伸部,其中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外和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延伸部并向上延伸,其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和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适于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255.根据权利要求23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七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256.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257.根据权利要求25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五区域和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外和向上延伸。258.根据权利要求24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59.根据权利要求25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60.根据权利要求25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一个第八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所述第八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和第十二接口相对应。261.根据权利要求26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262.一种水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261所述的控流器和至少一个与所述控流器相连通的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水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水处理容器、一个集液单元和一个水处理单元,其中所述水处理容器具有一个水处理室和一个上端开口,所述集液单元包括一个中心管,所述水处理单元适于容纳在所述水处理室之内,所述中心管适于通过所述上端开口向下延伸进入所述水处理室并和所述上端开口形成一个外侧开口,其中所述中心管具有一个高端开口和一个低端开口,其中当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当所述水处理机的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外侧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时,所述水处理装置的所述集液单元的所述中心管的所述高端开口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263.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64.根据权利要求2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265.根据权利要求26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七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266.根据权利要求26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67.根据权利要求26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268.根据权利要求26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269.根据权利要求26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270.根据权利要求26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271.根据权利要求27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还具有一个停止工作位,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停止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不相连通。272.根据权利要求27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七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273.根据权利要求27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74.根据权利要求26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275.根据权利要求27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276.根据权利要求26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77.根据权利要求27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78.根据权利要求27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279.根据权利要求26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80.根据权利要求27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281.根据权利要求28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对应。282.根据权利要求28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283.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一个第十一通道和一个第十二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进入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284.根据权利要求28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285.根据权利要求28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七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286.根据权利要求28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287.根据权利要求28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288.根据权利要求28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289.根据权利要求28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十一通道被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290.根据权利要求28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291.根据权利要求29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还具有一个停止工作位,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停止工作位时,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不相连通。292.根据权利要求29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和第七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293.根据权利要求29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94.根据权利要求28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295.根据权利要求29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七区域向上延伸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296.根据权利要求28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97.根据权利要求29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298.根据权利要求29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299.根据权利要求28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00.根据权利要求29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01.根据权利要求30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对应。302.根据权利要求30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303.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和一个第十一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304.根据权利要求3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该控流器的第一通道自该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延伸至该顶端部的该第一边缘部;该第二通道,该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该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该第三通道设于该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边缘部且该第三通道设于该第二通道的外侧;该第九通道自该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该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该控流器的该第一控流面封闭该第三通道的密封肋;该第十通道自该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中间部延伸进入底端部的该第二边缘部;该第十一通道自该第二控流元件的该第二控流本体的该底端部的该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至该高端部。305.根据权利要求3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306.根据权利要求30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307.根据权利要求30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308.根据权利要求30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309.根据权利要求308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延伸至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向上延伸。310.根据权利要求30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311.根据权利要求305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12.根据权利要求31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13.根据权利要求3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314.根据权利要求31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315.根据权利要求3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16.根据权利要求31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17.根据权利要求31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318.根据权利要求30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19.根据权利要求31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20.根据权利要求31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和一个第八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和所述第八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相对应。321.根据权利要求320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322.一种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顶端部,所述顶端部形成一个第一控流面;和一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上方的第二控流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发生转动,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包括一个第二控流本体,所述第二控流本体具有一个底端部和一个自所述底端部向上延伸的高端部,所述底端部形成一个第二控流面;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其中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顶端部包括一个第一中心部、一个第一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中心部与所述第一边缘部之间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底端部包括一个第二中心部、一个第二边缘部和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二中心部和第二边缘部之间的第二中间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通道、一个第二通道、一个第三通道、一个第四通道、一个第五通道、一个第七通道、一个第八通道、一个第九通道、一个第十通道、一个第十一通道和一个第十二通道,其中所述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三通道、第四通道、第五通道、第七通道、第八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本体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和向外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始终与所述控流器外部空间相连通的第九开口;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底端部的第二控流面向上延伸至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高端部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延伸进入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其中所述控流器具有一个第一工作位,一个第二工作位,一个第三工作位,一个第四工作位和一个第五工作位,其中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分别与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四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第一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第二通道、第三通道和第五通道相连通;当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九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相连通,所述第十一通道与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323.根据权利要求3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十三通道,其中所述第十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并延伸在所述第五通道与所述第八通道之间以将所述第五通道和第八通道相连通。324.根据权利要求32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向下延伸从而形成一个开口向上的通道开口,其中所述第二控流元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密封元件,其中所述密封元件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第二控流本体的第二边缘部向外延伸并适于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相对所述第一控流元件转动时,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325.根据权利要求32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十三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均不直接相连通。326.根据权利要求3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一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二工作位时,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三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所述第四工作位时,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所述第十一通道被第一控流元件封闭;当所述控流器处于第五工作位时,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被所述第二控流元件封闭。327.根据权利要求3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328.根据权利要求32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所述第一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间部和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第八通道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顶端部的第一中间部;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边缘部且所述第三通道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设于所述第九通道外侧并适于在所述第一控流面封闭所述第三通道的密封肋;所述第十通道延伸在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和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边缘部,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间部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329.根据权利要求32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及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八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且所述第三通道设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以此顺序顺时针地排布在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30.根据权利要求32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第七区域向上延伸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331.根据权利要求329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其中所述中心部分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所述顶端部的所述第一中心部,且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一个第一部分,一个第二部分,一个第三部分、一个第四部分,一个第五部分,一个第六部分,一个第七部分、一个第八部分和一个第九部分;和所述第二控流面具有一个中心区域,其中所述中心区域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底端部的所述第二中心部,且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中心区域之外的部分被顺时针等分为点划线所示的一个第一区域,一个第二区域,一个第三区域、一个第四区域,一个第五区域,一个第六区域,一个第七区域、一个第八区域和一个第九区域;其中所述第一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四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四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五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五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三通道分别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六部分向下延伸且所述第三通道处于所述第二通道的外侧;所述第八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八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七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第九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十二通道自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的所述中心部分向下延伸;所述第九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一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五区域和所述第六区域向上延伸;所述第十一通道自所述第二控流面的所述第七区域向上延伸和所述中心区域向上延伸至所述高端部。332.根据权利要求32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33.根据权利要求331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所述第九通道、所述第十通道和所述第十一通道分别相隔开地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本体。334.根据权利要求333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和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均为圆形,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且所述第九通道和所述第十通道均沿径向设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二控流面。335.根据权利要求322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36.根据权利要求334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外壳,其中所述外壳包括一个外壳本体,所述外壳本体具有一个内侧壁和一个外侧壁,并围设成一个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一控流面朝上地设于所述内室,且所述第二控流元件适于所述第二控流面朝下地设于所述内室,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包括一个自所述顶端部向下延伸的低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本体的低端部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的所述内侧壁相连接并将所述内室相隔开地分成一个第一容纳室和一个第二容纳室,且所述外壳具有一个第一开口、一个第二开口,一个第三开口,一个第四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室分别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九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三通道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所述控流器的第四通道与所述第三开口相连通,所述第五通道和所述第八通道与所述第四开口相连通。337.根据权利要求336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控流元件与所述第二控流元件之间的耐磨元件,其中所述耐磨元件具有一个耐磨本体,其中所述耐磨本体适于封闭所述第十三通道的所述通道开口并具有一个适于与所述第二控流本体的所述第二控流面相接触的耐磨表面,其中所述耐磨元件的大小和形状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控流元件的所述第一控流面相对应且所述耐磨元件的所述耐磨本体相隔开地形成有一个第一接口、一个第二接口、一个第三接口、一个第四接口、一个第五接口、一个第七接口、一个第八接口和一个第十二接口,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所述第三接口、所述第四接口、所述第五接口、所述第七接口、所述第八接口和所述第十二接口的形状与大小分别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所述第四通道、所述第五通道、所述第七通道、所述第八接口和所述第十二通道相对应。338.根据权利要求337中所述的控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流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容纳在所述第二容纳室中并自所述第一控流本体向下延伸的隔流元件,其中所述隔流元件围设成一个适于与所述控流器的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七通道相连通的第二导流室,且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形成一个位于所述隔流元件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壳本体之间的第一导流室,其中所述第一导流室适于与所述第一通道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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