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5278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连接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



背景技术:

在城镇、工矿企业供水网及燃气输送管网、化学介质输送管网、80℃高温输送介质管网建设中经常使用的一种管材为钢骨架复合管材。目前,市面上能提供的骨架管件,只能适用于内径系列复合管材,对于外径系列钢骨架复合管材及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的连接件少之又少,产品的使用范围窄,普适性小。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能够解决现有钢骨架连接管件行业产品的使用范围窄,普适性小等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包括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内设有钢骨架增强体,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的内壁上与管道连接的承插处设有电热丝,所述电热丝被粘结剂包覆且通过粘结剂与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的内壁连接,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的外壁上设有加强筋,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的端面设有正极接线柱和负极接线柱;所述电热丝上设有正极和负极,所述正极和负极分别与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上的正极接线柱和负极接线柱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管道连接件的形状为直通、弯道、异接或三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将电热丝设置于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的内壁上,以电热熔的方式与管道连接件进行连接,在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的外壁上设置加强筋,且在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内设置钢骨架增强体,解决了现有产品只能适用于内径系列复合管材,适用范围小等问题,且连接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剖面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剖面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剖面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剖面图;

图中:

1、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2、钢骨架增强体;3、电热丝;4、正极接线柱;5、负极接线柱;6、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以下通过具体使用方式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所述管道连接件为直通结构,包括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内设有钢骨架增强体2,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的内壁上与管道连接件的承插处设有电热丝3,所述电热丝3被粘结剂包覆且通过粘结剂与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的内壁连接,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的外壁上设有加强筋6,所述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的端面设有正极接线柱4和负极接线柱5;所述电热丝3上设有正极和负极,所述正极和负极分别与电热熔连接管件主体1上的正极接线柱4和负极接线柱5连接。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所述管道连接件为弯道结构。

实施例3:

如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所述管道连接件为异接结构。

实施例4:

如图4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所述的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所述管道连接件为三通结构。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一种带有钢骨架增强体的电热熔管道连接件,将电热丝设置于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的内壁上,以电热熔的方式与管道连接件进行连接,在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的外壁上设置加强筋,且在钢骨架电热熔连接管件内设置钢骨架增强体,解决了现有产品只能适用于内径系列复合管材,适用范围小等问题,且连接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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