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055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系统包括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及一个或更多管道连接装置,所述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通过所述的一个或更多管道连接装置连通;所述管道连接装置包括管体、第一连接端部和第二连接端部;所述第一连接端部具有第一中心轴线,所述第二连接端部具有第二中心轴线,所述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为异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第二管道为塑料管道。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第一连接端部、第二连接端部的材质为塑料。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第一连接端部、第二连接端部、第一突缘和第二突缘通过注塑或者热熔形成一个整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的位置关系为基本平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的距离为0-200mm,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长度为0-40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数量为一个,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连接,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数量为两个,分别为第一管道连接装置和第二管道连接装置,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连接,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第二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部与所述第二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为基本同轴。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为异轴。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具有第一管道中心轴线,所述第二管道具有第二管道中心轴线,所述第一管道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管道中心轴线的位置关系为基本平行;所述第一管道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管道中心轴线的距离为Hx;所述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的距离为H;其中,0<Hx≤2H。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位于第一平面,所述第二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位于第二平面,所述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的面向所述第一管体和第二管体的夹角为θ,其中,0°<θ≤180°。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数量为三个或更多,分别为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第二管道连接装置和一个或更多第三管道连接装置,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连接,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第二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一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部通过所述的一个或更多第三管道连接装置与所述第二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连接。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具有第一管道中心轴线,所述第二管道具有第二管道中心轴线,所述第一管道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管道中心轴线的位置关系为基本平行;所述第一管道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管道中心轴线的距离为Hx;所述第一中心轴线和第二中心轴线的距离为H;其中,2H>Hx。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管体为弯曲圆管、直圆管、波纹圆管或折线圆管。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系统还包括两个或更多紧固装置,所述第一管道的连接端部具有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的连接端部具有第二管道突缘,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一连接端部具有第一突缘,所述管道连接装置的第二连接端部具有第二突缘,所述紧固装置被设置为环绕所述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并施加使得所述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相互靠紧的夹紧力,从而连接所述的第一管道、第二管道、一个或更多管道连接装置中的相邻两者。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包括环状部件和紧固件,所述环状部件被设置为通过所述紧固件的紧固而更紧地环绕所述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从而施加所述的夹紧力。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部件具有槽,所述环状部件被设置为通过所述紧固件的紧固而更紧地环绕所述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从而通过所述槽施加所述的夹紧力。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槽的槽口宽度大于所述槽的槽底宽度,所述槽的槽口宽度大于需要紧固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的外缘宽度之和,所述槽的槽底宽度小于或等于需要紧固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的外缘宽度之和。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槽的槽口宽度大于需要紧固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的外缘宽度之和,所述槽的槽口宽度小于或等于需要紧固的第一管道突缘、第二管道突缘、第一突缘、第二突缘中的相邻两者的基部宽度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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