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仪器仪表机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3191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外壳机箱,尤其涉及一种仪器仪表机箱。



背景技术:

机箱一般包括外壳、支架、面板上的各种开关、指示灯等。外壳用钢板和塑料结合制成,硬度高,主要起保护机箱内部元件的作用。机箱作为一种对内部构件的保护装置,在机电等领域中广泛运用,尤其是拆装方便的机箱。目前,广泛运用的机箱多是形状、尺寸固定的结构,在仪器仪表调试结束后通过螺纹连接等方式安装机箱。

由于仪表的种类大小千差万别,并会在实际使用中不断改进调整,当仪器仪表与现有机箱外形偏差较大时产生了诸多不便,因此对机箱的安装连接有了更高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仪器仪表机箱,结构牢固,易于安装拆卸,能够满足不同形状、不同大小尺寸的仪表的安装需求。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仪器仪表机箱,包括上下设置的盖板,前后设置的面板以及左右设置的侧板,其中,所述盖板左右两侧和侧板均与侧梁固定相连,所述盖板前后两侧与横梁相连,所述盖板和面板的一端通过前立柱固定相连,另一端通过后立柱固定相连,所述侧梁包括相互嵌套的内侧梁和外侧梁,所述前立柱和后立柱为半圆弧立柱,所述侧板两端与立柱相交处呈相应的弧形状,靠近前立柱的横梁两端形成有前安装块, 靠近后立柱的横梁两端形成有后安装块。

上述的仪器仪表机箱,其中,所述盖板左右两侧以卡槽的方式嵌入内侧梁的槽内,所述盖板前后两侧以卡槽的方式嵌入横梁的槽内,所述外侧梁两端靠近前立柱和后立柱处形成有半圆弧凸起。

上述的仪器仪表机箱,其中,所述内侧梁、外侧梁和横梁之间通过螺丝锁紧,所述外侧梁两端靠近前立柱和后立柱处形成有凹陷的螺丝孔,所述螺丝孔内设有塑料封堵头,所述塑料封堵头上形成有两个突起卡头,所述螺丝孔内形成有突起固定环,所述突起固定环上形成有与突起卡头相匹配的缺口,所述塑料封堵头通过弹簧以旋转按压的方式固定在螺丝孔内。

上述的仪器仪表机箱,其中,所述盖板、面板和侧板采用铝型材拉伸的方式整体成型。

上述的仪器仪表机箱,其中,所述机箱的底部及后侧下部安装有垫脚。

本实用新型对比现有技术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仪器仪表机箱,结构牢固,易于安装拆卸,并能满足不同形状、不同大小尺寸的仪表的安装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仪器仪表机箱结构示意图。

图中:

1 垫脚 2 盖板 3 后安装块

4 横梁 5 塑料封堵头 6 弹簧

7 半圆弧凸起 8 面板 9 前安装块

10 前立柱 11侧板 12 内测梁

13 外测梁 14 后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仪器仪表机箱结构示意图。

请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仪器仪表机箱,包括上下设置的盖板2,前后设置的面板8以及左右设置的侧板11,其中,所述盖板2左右两侧和侧板11均与侧梁固定相连,所述盖板2前后两侧与横梁4相连,所述盖板2和面板8的一端通过前立柱10固定相连,另一端通过后立柱14固定相连,所述侧梁包括相互嵌套的内侧梁12和外侧梁13,所述前立柱10和后立柱14为半圆弧立柱,所述侧板11两端与立柱相交处呈相应的弧形状,靠近前立柱10的横梁4两端形成有前安装块9, 靠近后立柱14的横梁4两端形成有后安装块3。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仪器仪表机箱,前部采用半圆柱型结构,给人视觉开阔、美观大方、立体感强等。机箱角部采用安装块,设计合理、强度牢靠、更换方便等优点,封头具有很好的抗撞效果更好的保护了机箱的受损。机箱立柱上采用半圆弧凸起,颜色可根据客户的要求调色搭配,能更好的适应各个环境。在造型结构尺寸设计上保证了最大的灵活性,外形尺寸可任意调整(机箱高度、宽度、深度),可更多满足客户的不规则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仪器仪表机箱,所述盖板2左右两侧以卡槽的方式嵌入内侧梁12的槽内,所述盖板1前后两侧以卡槽的方式嵌入横梁4的槽内,所述外侧梁13两端靠近前立柱10和后立柱14处形成有半圆弧凸起7。所述内侧梁12、外侧梁13和横梁4之间通过螺丝锁紧,所述外侧梁13两端靠近前立柱10和后立柱14处形成有凹陷的螺丝孔,所述螺丝孔内设有塑料封堵头5,所述塑料封堵头5上形成有两个突起卡头,所述螺丝孔内形成有突起固定环,所述突起固定环上形成有与突起卡头相匹配的缺口,所述塑料封堵头5通过弹簧6以旋转按压的方式固定在螺丝孔内。机箱拆装简易,整体无安装螺钉裸露在表面,大大提高了机箱的整体美观与协调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仪器仪表机箱,所述盖板2、面板8和侧板11采用铝型材拉伸的方式整体成型,结构合理、牢固、轻易、立体感强、可变性强。所述机箱的底部及后侧下部安装有垫脚1,可平放或竖放,机脚接触面具有防滑、防震、防腐蚀等效能。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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