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缩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8295阅读:8730来源:国知局
伸缩管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伸缩管。



背景技术:

目前,伸缩管主要是起支撑作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根据外界环境或被支撑物的尺寸大小相应伸缩调节,以方便使用。传统的伸缩管包括内管与外管。内管可滑动地套设在外管中,并在内管、外管上设有用于防止内管与外管相互脱离的防脱件。然而,防脱件通常是通过焊接、螺栓紧固等方式固定在内管外侧壁或外管内侧壁,这样传统的伸缩管在批量生产时生产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伸缩管,它能够适应于量化生产,且生产效率较高。

其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伸缩管,包括:外套管与内套管,所述外套管可滑动地套设在所述内套管外部;外堵头,所述外堵头插装在所述外套管端部,所述外堵头开设有用于所述内套管穿过的通孔,所述外堵头包括第一抵触件,所述第一抵触件设置在所述内套管外侧壁与所述外套管内侧壁之间;内堵头,所述内堵头插装在所述内套管端部,所述内堵头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外套管内,所述内堵头具有用于与所述第一抵触件抵触配合的第二抵触件,所述第二抵触件设置在所述内套管外侧壁与所述外套管内侧壁之间。

上述的伸缩管,通过外堵头的第一抵触件抵触内堵头的第二抵触件,以避免内套管从外套管中脱离出;另外,外堵头、内堵头分别插装设置在外套管与内套管上,相对于传统的防脱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设置方式,更加适应于批量化生产,生产效率较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抵触件为与所述外套管内侧壁相适应的第一套管,所述第二抵触件为与所述外套管内侧壁相适应的第二套管。如此,第一套管端部与第二套管端部相抵触时,接触面较大,使得具有较好的防脱效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堵头包括与所述第二套管相连的座体,所述座体设置在所述第二套管内,所述座体与所述第二套管之间设有用于插入所述内套管的间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座体设有避让口,所述第二套管设有与所述避让口位置相应的开口区,所述内套管与所述避让口相应的部位冲压变形后与所述座体相抵触。如此,将内堵头插装至内套管上后,通过冲压工具在内套管上与避让口相应的部位冲压操作,使内套管冲压变形后与座体相抵触,以避免内堵头从内套管上脱离。当然,在其它实施例中,内堵头也可以通过座体、第二套管与内套管间的紧密配合来实现固定于内套管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座体与所述第二套管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如此,内堵头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制造效率高,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堵头还包括第三套管,所述第三套管端部与所述第一套管端部相连,且所述第三套管套设在所述外套管外。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套管设有卡口,所述第三套管内侧壁设有与所述卡口相适应的卡块,所述卡块装设在所述卡口中。如此,第三套管通过卡块卡入至卡口中,实现外堵头固定于外套管上,避免外堵头从外套管上脱离出。在其它实施例中,外堵头也可以通过第一套管、第三套管与外套管间的紧密配合来实现固定于外套管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套管与所述第三套管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如此,外堵头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制造效率高,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堵头和/或所述内堵头为PP塑胶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套管外侧壁连接有加强板,所述加强板上设有安装孔。外套管外侧壁设置加强板后,外套管强度更大,具有更大的承载力。其中,外套管与加强板为一体化结构。可选地,外套管、内套管均为铝材,并通过挤压一体成型。如此,便于加工制造,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伸缩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伸缩管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伸缩管中外堵头与内堵头相抵触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内堵头插装在内套管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内堵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外堵头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外堵头的结构示意图二。

10、外套管,11、卡口,20、内套管,21、变形部位,30、外堵头,31、通孔,32、第一套管,33、第三套管,331、卡块,40、内堵头,41、第二套管,411、开口区,42、座体,421、避让口,50、加强板,51、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中,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中间元件。相反,当元件为称作“直接”与另一元件连接时,不存在中间元件。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伸缩管,包括外套管10、内套管20、外堵头30及内堵头40。所述外套管10可滑动地套设在所述内套管20外部。所述外堵头30插装在所述外套管10端部,所述外堵头30开设有用于所述内套管20穿过的通孔31,所述外堵头30包括第一抵触件。所述第一抵触件设置在所述内套管20外侧壁与所述外套管10内侧壁之间。所述内堵头40插装在所述内套管20端部,所述内堵头40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外套管10内,所述内堵头40具有用于与所述第一抵触件抵触配合的第二抵触件。所述第二抵触件设置在所述内套管20外侧壁与所述外套管10内侧壁之间。

上述的伸缩管,通过外堵头30的第一抵触件抵触内堵头40的第二抵触件(如图3所示),以避免内套管20从外套管10中脱离出;另外,外堵头30、内堵头40分别插装设置在外套管10与内套管20上,相对于传统的防脱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设置方式,更加适应于批量化生产,生产效率较高。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抵触件为与所述外套管10内侧壁相适应的第一套管32,所述第二抵触件为与所述外套管10内侧壁相适应的第二套管41。如此,第一套管32端部与第二套管41端部相抵触时,接触面较大,使得具有较好的防脱效果。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与图5,所述内堵头40包括与所述第二套管41相连的座体42。所述座体42设置在所述第二套管41内,所述座体42与所述第二套管41之间设有用于插入所述内套管20的间隔。将座体42装设至内套管中,使内套管20装设在座体42与第二套管41之间,这样内堵头40在内套管20上的固定效果较好。

更进一步地,所述座体42设有避让口421,所述第二套管41设有与所述避让口421位置相应的开口区411。所述内套管20与所述避让口421相应的部位冲压变形后与所述座体42相抵触。如此,将内堵头40插装至内套管20上后,通过冲压工具在内套管20上与避让口421相应的部位冲压操作,使内套管20冲压变形后得到变形部位21与座体42相抵触,以避免内堵头40从内套管20上脱离,固定效果较好,且操作较为方便。当然,在其它实施例中,内堵头40也可以通过座体42、第二套管41与内套管20间的紧密配合来实现固定于内套管20上。

进一步地,所述座体42与所述第二套管41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如此,内堵头40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制造效率高,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图6与图7,所述外堵头30还包括第三套管33。所述第三套管33端部与所述第一套管32端部相连,且所述第三套管33套设在所述外套管10外。将第三套管33套设在外套管10外,使外套管10装设在第三套管33与第一套管32之间,这样外堵头30在外套管10上的固定效果较好。

此外,所述外套管10设有卡口11。所述第三套管33内侧壁设有与所述卡口11相适应的卡块331,所述卡块331装设在所述卡口11中。如此,第三套管33通过卡块331卡入至卡口11中,实现外堵头30固定于外套管10上,避免外堵头30从外套管10上脱离出。在其它实施例中,外堵头30也可以通过第一套管32、第三套管33与外套管10间的紧密配合来实现固定于外套管10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套管32与所述第三套管33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如此,外堵头30通过注塑一体成型,制造效率高,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本实施例中,所述外堵头30和/或所述内堵头40为PP塑胶头。选用PP塑胶材料制造外堵头30与内堵头40,能降低成本。

此外,请再参阅图1或图3,所述外套管10外侧壁连接有加强板50。所述加强板50上设有安装孔51。外套管10外侧壁设置加强板50后,外套管10强度更大,具有更大的承载力。伸缩管可以通过安装孔51安装至外界支架上。其中,外套管10与加强板50为一体化结构。可选地,外套管10、内套管20均为铝材,并通过挤压一体成型。如此,便于加工制造,适应于批量化生产。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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