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自锁铰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0301发布日期:2018-11-13 20:35阅读:13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五金铰链,具体是一种折叠自锁铰链。



背景技术:

铰链又称合页是用来连接两个固体并允许两者之间做相对转动的机械装置。铰链可由可移动的组件构成,或者由可折叠的材料构成。日常家具中的沙发及沙发床中均常用到铰链,铰链按材质分类主要分为,不锈钢铰链和铁铰链。为让人们得到更好的享受又出现了液压铰链又称阻尼铰链,其特点是转动时带来缓冲功能,最大程度的减小了转动时碰撞发出的噪音。

铰链类型较多,例如普通一、二段力铰链、短臂铰链、26杯微型铰链、弹子铰链、铝框门铰链、特殊角度铰链、玻璃铰链、反弹铰链、美式铰链、阻尼铰链、厚门铰链等等,然而现有的各类沙发或者沙发床铰链均不带有自锁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折叠自锁铰链,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折叠自锁铰链,包括固定装置、锁紧旋转头、锁紧主臂杆、锁紧条和横梁,所述横梁两端分别固定连接锁紧主臂杆,锁紧主臂杆上端分别设置第二活动槽、定位卡槽和定位凹槽,且锁紧主臂杆内侧上端设置锁紧旋转头,锁紧主臂杆外侧设置锁紧条,锁紧旋转头下端设置U型槽;所述锁紧条上端设置第一活动槽,锁紧条下端设置通孔,U型槽、第二活动槽和第一活动槽通过大铆钉相互连接,且锁紧旋转头上端固定连接固定装置;所述锁紧旋转头上端固定连接小铆钉,小铆钉卡接定位卡槽;所述锁紧主臂杆下端分别设置两个定位凹槽,锁紧条下端设置通孔,通孔内转动连接另一大铆钉,大铆钉中部卡接定位凹槽,大铆钉最内侧转动连接锁紧旋转尾,锁紧旋转尾上端转动连接锁紧主臂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U型槽上端分别设有两个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锁紧旋转尾下端固定连接另一固定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铰链通过锁紧旋转头、锁紧主臂杆、锁紧条相互配合使用使得当铰链处于平直状态下上端不可转动,只可由转动的下端的锁紧旋转尾驱动锁紧条对上端锁紧旋转头解锁,实现铰链自锁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折叠自锁铰链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折叠自锁铰链的左视图。

图3为折叠自锁铰链中锁紧主臂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折叠自锁铰链中锁紧旋转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折叠自锁铰链中锁紧条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折叠自锁铰链中锁紧旋转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装置;2-锁紧旋转头;3-锁紧旋转尾;4-小铆钉;5-大铆钉;6-锁紧主臂杆;7-锁紧条;8-第一活动槽;9-U型槽;10-第二活动槽;11-定位卡槽;12-定位凹槽;13- 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折叠自锁铰链,包括固定装置1、锁紧旋转头2、锁紧主臂杆6、锁紧条7和横梁13;所述横梁13两端分别固定连接锁紧主臂杆6,锁紧主臂杆6上端分别设置第二活动槽10、定位卡槽11和定位凹槽12,且锁紧主臂杆6内侧上端设置锁紧旋转头2,锁紧主臂杆6外侧设置锁紧条7,锁紧旋转头2下端设置U型槽9, U型槽9上端分别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锁紧条7上端设置第一活动槽8,锁紧条7下端设置通孔,U型槽9、第二活动槽10和第一活动槽8通过大铆钉5相互连接,且锁紧旋转头2上端固定连接固定装置1;所述锁紧旋转头2上端固定连接小铆钉4,小铆钉4卡接定位卡槽11。

所述锁紧主臂杆6下端分别设置两个定位凹槽12,锁紧条7下端设置通孔,通孔内转动连接另一大铆钉5,大铆钉5中部卡接定位凹槽12,大铆钉最内侧转动连接锁紧旋转尾3,锁紧旋转尾3上端转动连接锁紧主臂杆6,且锁紧旋转尾3下端固定连接另一固定装置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平开状态下从小铆钉4卡在锁紧主臂杆6上的定位卡槽11 中,此时上端的固定装置1不能折叠,只可从下端固定装置1折叠,当转动下端固定装置1 时,转动的固定装置1带动锁紧旋转尾3跟随转动进而驱动锁紧条7向上推动,直到把锁紧条7上端卡锁在锁紧主臂杆6上定位卡槽11中的小铆钉4推出定位卡槽11,使得上端固定装置1可以转动折叠。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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