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用场景拍摄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6632发布日期:2019-03-05 18:0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宾馆用场景拍摄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品固定支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宾馆用场景拍摄架。



背景技术:

支架也译为“脚手架”,本来是建筑行业的一个术语,具体指建筑楼房时搭起的暂时性支持,这种支持会随着楼房的建成而被撤掉。但如今支架的应用极其广泛,工作生活中随处可以遇见,如照相机的三脚架,医学领域用到的心脏支架等,如果摄像机只是固定监控某个位置不需要转动,那么只用摄像机支架就可以满足要求了。普通摄像机/手机支架结构简单,价格低廉,而且种类繁多。

现有技术中,在宾馆保洁人员打扫卫生这个过程中,还没有一个场景拍摄的形式,这就导致保洁人员的打扫情况无法监控。而现在的智能手机一般都自带摄像头,是一个非常好的拍摄方式,但是目前状态下,由于宾馆没有可以支持手机的手机支架,则无法要求保洁人员一手打扫,一手持有手机进行拍摄。而且打扫时保洁人员不停地在变化位置,因此需要将手机的摄像头也同样变化位置,如果将手机放置在某个固定的位置,则需要不停变化手机支撑位置这个过程是需要耗费保洁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且拍摄角度没有达到要求的话,是需要反复进行调试的,耗费工时,不利于工作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宾馆用场景拍摄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宾馆用场景拍摄架,包括设置墙体上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内侧一侧外表面设置有固定螺丝,所述支撑架通过固定螺丝与墙体所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架的内表面靠近固定螺丝的这侧底部边缘处连接储物挡板,所述支撑架的两端连接有滚轮槽支撑架,所述滚轮槽支撑架的内部设置有滚轮槽,所述滚轮槽的内部设置有滚轮,所述滚轮的上下两端设置有滚轮支架,所述滚轮支架的下方连接有摄录机支撑支架,所述摄录机支撑支架通过焊接与滚轮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摄录机支撑支架底部连接有收容盒,所述收容盒通过焊接与摄录机支撑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收容盒的上方设置有摄录机稳定支撑架,所述摄录机支撑支架和摄录机稳定支撑架处于同一平面,所述摄录机支撑支架通过焊接与摄录机稳定支撑架所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收容盒可以用随手贴,双面胶,磁铁,纳米贴、挂钩来代替。

优选的,所述摄录机为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为包括网络摄像头在内的摄像头,或为具有摄录功能的小型摄像机。

优选的,所述滚轮的上下两端外表面设置有滚轮轴承,所述滚轮通过滚轮轴承与滚轮支架形成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滚轮槽为内凹设计,所述滚轮槽支撑架的靠外一侧内部设置有滚轮槽,所述滚轮顶部的圆的三分之二位于滚轮槽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收容盒为透明状,所述收容盒为弧度挡板设计,所述收容盒的弧度可以稳定的卡住手机。

优选的,所述墙体为夹角是90度的两面墙。

优选的,所述支撑架共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墙面上,所述支撑架的之间的一端相互连接,所述支撑架(4)之间的夹角为90度。

优选的,所述滚轮槽为弧度状,所述收容盒可通过滚轮在滚轮槽上改变拍摄角度。

优选的,所述收容盒的高度为十厘米,所述收容盒的长度为二十厘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搭配滚轮和滚轮槽,可以让收容盒更好的左右移动,从而调整拍摄的角度。

2、通过使用弧度状收容盒,可以更好的将手机进行固定,防止在移动时出现手机晃动的情况,影响拍摄效果。

3、通过搭配储物挡板,可以将钥匙、计时器等物品放置在其中,方便进行使用和管理。

4、通过使用透明状玻璃收容盒,可以在不妨碍固定手机的情况下,提高良好的清晰度,不影响手机的拍摄。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收容盒为弧度设计,可以更好的将手机固定住,防止收容盒的在移动中造成手机的晃动,且收容盒为透明状,可以让摄像不受阻挡,在拍摄时,若需要更换拍摄角度,可通过移动收容盒上方的滚轮来移动收容盒,因在滚轮上下两端设置有滚轮槽,滚轮内部设置有了滚轮轴承,方便了滚轮的转动,且滚轮槽同样为弧度状设计,可以使滚轮更好的移动,且在移动时因滑轮槽为弧度状设计,手机跟随收容盒做弧度状左右移动,从而使手机的拍摄角度得到改变,更好的覆盖到需要拍摄的区域,只需要保洁人员移动收容盒上的滚轮即可,这样整个拍摄过程没有死角,可以覆盖到整个房间房内,不需要保洁人员反复去改变拍摄位置,从而使工作效率得到提升,若拍摄的角度需要改变,秩序移动滚轮即可,操作简单,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宾馆用场景拍摄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收容盒、摄录机支撑支架和摄录机稳定支撑架的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的支撑架、储物挡板和滚轮槽支撑架的俯视图;

图4为图1的滚轮和滚轮槽的正视图;

图中:1墙体、2储物挡板、3固定螺丝、4支撑架、5滚轮槽支撑架、6滚轮槽、7滚轮支架、8摄录机支撑支架、9摄录机稳定支撑架、10滚轮、11收容盒、12滚轮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宾馆用场景拍摄架的优选实施例,包括设置在墙体1上的支撑架4,支撑架4的内侧一侧外表面设置有固定螺丝3,支撑架4通过固定螺丝3与墙体1所固定连接。本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架4紧靠的是墙体的连接处,因此呈90度角,当然直接设置在一块平面墙体上也是可以的。

所述支撑架4的内表面靠近固定螺丝3的一侧底部边缘处连接储物挡板2,储物挡板2可以是一块平板。

所述支撑架4的两端连接有滚轮槽支撑架5,滚轮槽支撑架5的内部设置有滚轮槽6,滚轮槽6的内部设置有滚轮10,滚轮10的上下两端设置有滚轮支架7,滚轮10的上下两端外表面设置有滚轮轴承12,滚轮10通过滚轮轴承12与滚轮支架7形成传动连接。本优选实施例中,滚轮槽支撑架5呈90度的扇形。当支撑架4设置在平面墙体上是,所述滚轮槽支撑架5可以是呈一个半圆形的结构设置。

所述滚轮支架7的下方连接有摄录机支撑支架8,摄录机支撑支架8通过焊接与滚轮支架7固定连接,摄录机支撑支架8底部连接有收容盒11,收容盒11通过焊接与摄录机支撑支架8固定连接,收容盒11的上方设置有摄录机稳定支撑架9,摄录机支撑支架8和摄录机稳定支撑架9处于同一平面,摄录机支撑支架8通过焊接与摄录机稳定支撑架9所固定连接。上述的紧固结构也可以采用螺钉等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摄录机为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为包括网络摄像头在内的摄像头,或为具有摄录功能的小型摄像机。

所述滚轮槽支撑架5、滚轮槽6、滚轮支架7、滚轮轴承12和滚轮10为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滚轮槽6为内凹设计,滚轮槽支撑架5的靠外一侧内部设置有滚轮槽6,滚轮10顶部的圆的三分之二位于滚轮槽6的内部。所述收容盒11为透明状,收容盒11为弧度挡板设计,收容盒11的弧度可以稳定的卡住手机,固定螺丝3共设置有两个,固定螺丝3的大小、尺寸规格相同,支撑架4共设置有两个,支撑架4的大小、尺寸规格相同,支撑架4的之间的一端相互连接,支撑架4之间的夹角为90度,滚轮槽6为弧度状,收容盒11可通过滚轮10在滚轮槽6上改变拍摄角度,收容盒11的高度为十厘米,收容盒11的长度为二十厘米。

工作原理:使用时,检查固定螺丝3是否稳定的将支撑架4固定在墙体1上,检查滚轮10是否可以通过滚轮轴承12稳定在滚轮槽6内移动,检查各部位的焊接处是否存在漏焊或者断裂等情况,防止因焊接不稳出现安全隐患。

在需要使用固定进行拍摄时,保洁人员将手机放置在收容盒11的内部,将手机调整为摄像模式,因收容盒11为弧度设计,可以更好的将手机固定住,防止收容盒11在移动中造成手机的晃动,且收容盒11为透明状,可以让摄像不受阻挡,在拍摄时,若需要更换拍摄角度,可通过移动收容盒11上方的滚轮10来移动收容盒11,因在滚轮10上下两端设置有滚轮槽6,滚轮10内部设置有了滚轮轴承12,方便了滚轮10的转动,且滚轮槽6同样为弧度状设计,可以使滚轮10更好的移动,且在移动时因滑轮槽6为弧度状设计,手机跟随收容盒11做弧度状左右移动,从而使手机的拍摄角度得到改变,更好的覆盖到需要拍摄的区域,只需要保洁人员移动收容盒11上的滚轮10,拍摄完毕后,将拍摄数据发送至后台即可。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收容盒11也可以用随手贴,双面胶,磁铁,纳米贴、挂钩来代替。即摄录机支撑支架8的一端设有随手贴,双面胶,磁铁,纳米贴,而保洁人员可以直接将手机快速地与这些文件粘接或者磁力结合。而摄录机支撑支架8的另一端与最佳实施例相同,采用可以移动的滑槽配合结构。这样的设置结构可以实现多种的手机结合方式,与时同进,例如纳米贴,即可快速与手机粘接,同时自身还具有调节角度且定型的特性。当然,所述收容盒11也可以采用更简单的挂钩形式来替代,挂钩能挂住手机背后的手指环。

同样的,为了更好的达到拍摄方便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能力可以想到通过红外、激光追踪技术,使摄录机能随着保洁人员的移动而自动调整拍摄角度。

当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有能力可以想到,为了安全性,拍摄的使用可以通过二维码进行扫描启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例如:本实用新型中的手机均为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当然具有摄录功能的小型摄像机也是可替代的范畴。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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