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9544发布日期:2019-02-19 19:14阅读:440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锤离合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



背景技术:

手持式电锤广泛用于砖、石、混凝土等脆性材料上钻孔之用。当这些材料内部孔洞、混凝土内有钢筋时,在钻孔过程中,钻头很容易被卡住,这时将产生很大的反作用力矩,使操作者的手被扭伤。现有的电锤离合器很多采用的是摩擦片式,工作效果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避免出现上述技术缺陷的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包括顺次设置的小锥齿轮、距离调整圈、轴承、间隔件、大盘轮、止动板、压簧和弹簧座,小锥齿轮与止动板同轴连接,大盘轮一侧与止动板通过相互间带斜面的凸台进行传动,压簧两端分别与止动板和弹簧座相接触,压簧受限于弹簧座,弹簧座与小锥齿轮在轴向上位置确定,间隔件设置在轴承与大盘轮之间,防止轴承外圈与大盘轮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间隔件为薄垫片或轴用卡簧。

进一步地,所述压簧是一个与小锥齿轮同轴的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压簧为多个受限于弹簧座的弹簧。

进一步地,弹簧座通过螺纹或钢丝挡圈的方式与小锥齿轮在轴向上位置确定。

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包括顺次设置的小锥齿轮、距离调整圈、轴承、大盘轮、止动板、压簧和弹簧座,小锥齿轮与止动板同轴连接,大盘轮一侧与止动板通过相互间带斜面的凸台进行传动,压簧两端分别与止动板和弹簧座相接触,压簧受限于弹簧座,弹簧座与小锥齿轮在轴向上位置确定,大盘轮内孔处形成一个突起部,防止轴承外圈与大盘轮相接触。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结构合理,离合效果好,操作安全度高,可以很好地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中,1-小锥齿轮,2-距离调整圈,3-轴承,4-薄垫片,5-大盘轮,6-止动板,7-压簧,8-弹簧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3所示,一种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包括顺次设置的小锥齿轮1、距离调整圈2、轴承3、薄垫片4、大盘轮5、止动板6、压簧7和弹簧座8,小锥齿轮1与止动板6同轴连接,相互间通过扁方等方式传动旋转力矩,轴向可以有一定的相互位置移动。大盘轮5一侧与止动板6通过相互间带斜面的凸台进行传动,压簧7装在止动板6下端,压簧7受限于弹簧座8,压簧7的上端与止动板6相接触,压簧7的下端与弹簧座8相接触。弹簧座8通过螺纹或者钢丝挡圈等方式,与小锥齿轮1在轴向上位置确定。大盘轮5另一侧设置有薄垫片4、轴承3、距离调整圈2,使之与小锥齿轮1的轴向位置确定。距离调整圈2设置在小锥齿轮1下端,距离调整圈2可以根据电锤内部安装尺寸进行调整。轴承3设置在距离调整圈2下端,薄垫片4设置在轴承3与大盘轮5之间,薄垫片4主要是为防止轴承外圈与大盘轮5相接触;薄垫片4可以使用轴用卡簧替代,也可以在大盘轮5内孔处形成一个突起部来替代薄垫片4,防止轴承外圈与大盘轮5相接触。

止动板6设置在大盘轮5下端(大盘轮5与止动板6之间可以设置一个轴用卡簧,完全固定大盘轮5在小锥齿轮1上的轴向位置),止动板6与小锥齿轮1相互间通过扁方等方式传动旋转力矩,轴向可以有一定的相互位置移动。大盘轮5与止动板6通过相互间带斜面的凸台进行传动。

压簧7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可以是一个与小锥齿轮1同轴的弹簧,也可以是受限于弹簧座8的多个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正常工作时,电机通过其他齿轮驱动大盘轮5,此时大盘轮5凸台斜面上产生的轴向力小于弹簧7压力,止动板6不能轴向位移,大盘轮5凸台斜面推动止动板6转动,止动板6通过扁方配合使小锥齿轮转动,进而钻头转动。当钻头被卡住时,小锥齿轮1被迫停转,止动板6也跟着停转。但大盘轮5在电机的驱动下仍要转动,此时凸台斜面产生的力加大,自然分解出的轴向力也加大且大于弹簧7压力,使得止动板6发生轴向位移,大盘轮5与止动板6配合的凸台错开了位置,不能传动力矩。进而小锥齿轮1不再输出转动力矩,电锤本身也就不产生大的反作用力矩了。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持式电锤离合器装置,结构合理,离合效果好,操作安全度高,工作效果好,克服了现有技术的摩擦片式电锤离合器所存在的缺陷,可以很好地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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