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滑动啮合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08691发布日期:2019-05-07 20:55阅读:4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滑动啮合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齿轮传动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滑动啮合套。



背景技术:

在汽车制造领域,变速箱由齿轮和轴组成,是通过不同的齿轮组合产生变速变矩,其功能主要有:1、改变传动比;2、在发动机旋转方向不变情况下,使汽车能倒退行驶;3、利用空挡,中断动力传递,以使发动机能够启动、怠速,并便于变速器换挡或进行动力输出。滑动啮合套为变速箱中的重要零部件,单自由度滑动配合套装在花键轴上,其在拔叉的驱动下,轴向滑动并与主动齿轮啮合再传动,在大扭矩传动时,滑动啮合套一般采用端面啮合齿与主动齿轮啮合。目前,市场上滑动啮合套的端面啮合齿通常为直齿结构,随着整车匹配发动机马力的增大,驱动桥承载能力的提升,传统滑动啮合套的直齿啮合齿结构,端面啮合齿的受力面和主动齿轮的受力面均为平面,在挂挡啮合后,容易出现脱档的问题,导致动力输出终端,影响动力传递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已不能满足整车传动稳定性、乘坐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这就需要性能更优的滑动啮合套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提供一种传动稳定性高、噪音小、表面硬度高的滑动啮合套。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滑动啮合套,包括啮合套本体,所述啮合套本体中设有中心通孔,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内壁上设有内花键,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外圈沿径向设有拔叉槽,所述啮合套本体的端面上设有奥利康端面啮合齿,所述奥利康端面啮合齿为等高齿设计;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外层为渗碳硬化层。

进一步地,所述啮合套本体外圈上包括啮合前段和啮合后段,所述啮合前段和啮合后段以拔叉槽为界,所述啮合前段的外径大于所述啮合后段的外径。

更进一步地,所述啮合前段中靠近所述拔叉槽的端面为倒圆弧结构,所述啮合后段中远离所述拔叉槽的端面也为倒圆弧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奥利康端面啮合齿的数量为8个,所述内花键的数量为34个。

进一步地,所述渗碳硬化层的深入厚度为0.8~1.2mm;所述渗碳硬化层的表面硬度为58~63HRC。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提供的滑动啮合套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1)本实用新型中,将传统的直齿啮合齿结构改为等高齿设计的奥利康端面啮合齿结构,在使用时,可以保证啮合齿的缓慢啮合和退出,同时增加啮合接触面积,可以有效减少冲击和振动,提高传扭能力;

2)奥利康端面啮合齿滑动啮合套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传动传动稳定性,降低噪音,通过实际装车验证,效果良好;

3)啮合套本体的外层为渗碳硬化层,渗碳有效硬化层的厚度达0.8~1.2mm,其表面硬度为58~63HRC,心部硬度为33~40HRC;相比之下,啮合套本体的表面硬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滑动啮合套的主视图。

图2为图1中沿A-A的截面图。

其中,1-奥利康端面啮合齿;2-啮合前段;3-拔叉槽;4-啮合后段;5-中心通孔;6-内花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但这些实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如图1和2所示,一种滑动啮合套,包括啮合套本体,所述啮合套本体中设有中心通孔5,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内壁上设有内花键6,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外圈沿径向设有拔叉槽3,所述啮合套本体的端面上设有奥利康端面啮合齿1,所述奥利康端面啮合齿1为等高齿设计;所述奥利康端面啮合齿1的数量为8个,所述内花键6的数量为34个。将传统的直齿啮合齿结构改为等高齿设计的奥利康端面啮合齿1结构,在使用时,可以保证啮合齿的缓慢啮合和退出,同时增加啮合接触面积,可以有效减少冲击和振动,提高传扭能力。奥利康端面啮合齿1滑动啮合套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传动传动稳定性,降低噪音,通过实际装车验证,效果良好。

所述啮合套本体的外层为渗碳硬化层。所述渗碳硬化层的深入厚度为0.8~1.2mm;所述渗碳硬化层的表面硬度为58~63HRC,心部硬度为33~40HRC;相比之下,啮合套本体的表面硬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所述啮合套本体外圈上包括啮合前段2和啮合后段4,所述啮合前段2和啮合后段4以拔叉槽3为界,所述啮合前段2的外径大于所述啮合后段4的外径。所述啮合前段2中靠近所述拔叉槽3的端面为倒圆弧结构,所述啮合后段4中远离所述拔叉槽3的端面也为倒圆弧结构。上述啮合前段2和啮合后段4的倒圆弧设计,便于啮合套的使用安装。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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