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4271发布日期:2019-11-09 00:16阅读:10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应用于垃圾被服回收系统中的垃圾排放阀的翻板上。



背景技术:

现在中国的医院都面临病患众多、医护人员工作繁重的问题。医院内部的人流、物流流动频繁,经常会造成电梯拥堵,同时医院内的垃圾、污衣被服等的运输对医院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严重时甚至会引起交叉感染。因此垃圾被服回收系统应运而生。垃圾被服回收系统的出现可有效解决医院传统垃圾以及污衣被服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交叉感染、二次污染问题以及人工成本高、管理流程不畅等问题。但是,现有的污衣被服回收系统中所使用的垃圾排放阀的翻板在受到重物的重力作用时很容易打开,从而导致重物掉落,不能顺利完成污衣被服垃圾的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应用于垃圾被服回收系统中的垃圾排放阀的翻板上,可以实现重力自锁,防止垃圾排放阀的翻板受到重物的重力作用而打开,不会导致翻板上的重物掉落,且整个结构简单,有效节省了系统成本,同时更加安全可靠。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应用于垃圾排放阀的翻板上,包括伸缩缸固定架、伸缩缸、回转支撑结构和翻板,所述伸缩缸安装于伸缩缸固定架上,该伸缩缸包括伸缩缸主体和伸缩杆,所述回转支撑结构包括回转板、支撑板和支撑轮,所述伸缩杆通过第一销轴与所述回转板的一端铰接,回转板的另一端通过第二销轴与所述支撑板的一端连接,所述支撑轮设置在支撑板的另一端上,所述翻板的外端通过第三销轴铰接在一翻板固定架上,所述翻板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轮挡板,回转支撑结构中的支撑轮作用于所述翻板,当伸缩杆伸至最长时,回转支撑结构逆时针回转超过90度,翻板位于水平位置,支撑轮挡板挡住支撑轮,形成自锁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回转板为L型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板为U型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轮的数量为两个,该两个支撑轮通过支撑片安装在支撑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伸缩缸控制伸缩杆实现伸缩功能,当伸缩杆伸长时,回转支撑结构沿着回转点逆时针转动,同时支撑轮顶着翻板顺时针转动,当伸缩杆伸至最长时,翻板位于水平位置,支撑轮挡板刚好挡住支撑轮,同时回转支撑结构逆时针回转已超过90度,整个装置形成一种重力自锁结构,在自锁状态下,翻板受到重物的重力作用时,回转支撑结构不会转动,即翻板不会打开,翻板上的重物不会掉落,且本实用新型的整个结构简单,有效节省了系统成本,同时更加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机械重力自锁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处于初始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处于自锁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机械重力自锁装置,应用于垃圾排放阀的翻板上,包括伸缩缸固定架1、伸缩缸2、回转支撑结构3和翻板4,伸缩缸2安装于伸缩缸固定架1上,该伸缩缸2包括伸缩缸主体201和伸缩杆202,所述回转支撑结构3包括回转板301、支撑板302和支撑轮303,回转板301为L型结构,支撑板302为U型结构。伸缩杆202通过第一销轴5与所述回转板301的一端铰接,回转板301的另一端通过第二销轴6与所述支撑板302的一端连接,支撑轮303设置在支撑板302的另一端上,翻板4的外端通过第三销轴7铰接在一翻板固定架8上,翻板4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轮挡板401,回转支撑结构3中的支撑轮303作用于所述翻板4,当伸缩杆202伸至最长时,回转支撑结构3逆时针回转超过90度,翻板4位于水平位置,支撑轮挡板401挡住支撑轮303,形成自锁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的支撑轮303的数量为两个,该两个支撑轮303通过支撑片304安装在支撑板302上。

进行自锁时,伸缩缸主体201控制伸缩杆202伸长,伸缩杆202通过第一销轴5带动回转支撑机构3绕回转点逆时针转动,同时支撑板302上的支撑轮303顶着翻板4顺时针转动,当伸缩杆202伸至最长时,翻板4位于水平位置,支撑轮挡板401则挡住支撑轮303,同时回转支撑结构3逆时针回转已超过90度,整个装置形成一种重力自锁结构,在自锁状态下,翻板4受到重物的重力作用时,回转支撑结构3不会转动,即翻板4不会打开,翻板4上的重物不会掉落,且本实用新型的整个结构简单,有效节省了系统成本,同时更加安全可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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