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线条安装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94190发布日期:2019-12-03 17:32阅读:716来源:国知局
一种线条安装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螺钉,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线条安装钉。



背景技术:

脚线能掩盖地面与墙面的伸缩缝,防止外力撞击直接损伤墙壁,起到保护墙面的作用。其次,脚线又有着平衡视觉的作用,让过渡看起来更自然。脚线的安装虽不是装修的大项目,但是也不可小觑。现有的脚线的常规安装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脚线的背面采用胶粘贴在墙面上,但胶粘的牢固度不够,而且胶粘后脚线与墙体产生缝隙,影响美观;第二种是在脚线的正面直接打钉将其固定在墙面上,打钉后破坏了脚线的装饰面,影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线条安装钉,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安装省力且牢靠,也不会破坏脚线的装饰面。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包括用以与墙体固连的连接螺钉,所述的连接螺钉由螺钉帽和螺杆组成,所述的螺钉帽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凹槽,所述的螺钉帽的上表面上且绕着凹槽设置有至少一个抗拉拔螺钉,该抗拉拔螺钉由钉帽和钉杆组成,所述的钉帽焊接固定于螺钉帽的上表面上,所述的钉杆的上端加工成圆锥头,钉杆上位于圆锥头与钉帽之间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向着钉帽倾斜的环状齿。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凹槽的结构形状为梅花形或内六角形或带立柱的梅花形。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抗拉拔螺钉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抗拉拔螺钉相对设置。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连接螺钉为自攻螺钉。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已有的公知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其结构简单,设计巧妙,由于螺钉帽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凹槽,因此将辅助工具的头部配合插入凹槽内,通过辅助工具将连接螺钉拧入墙体内,又由于螺钉帽的上表面上且绕着凹槽设置有至少一个抗拉拔螺钉,因此可以通过外力直接敲击脚线使得抗拉拔螺钉进入脚线内部,这样安装简单牢靠,且不破坏脚线的装饰面,不影响美观;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其钉帽焊接固定于螺钉帽的上表面上,抗拉拔螺钉与连接螺钉之间连接稳固,钉杆上形成有雨伞反牙螺纹,便于抗拉拔螺钉敲入脚线内,且使得脚线不易被拔出,使得安装牢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实施例1带定位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11、螺钉帽;12、螺杆;13、凹槽;21、钉帽;22、圆锥头;23、环状齿;3、定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实施例1

结合图1,本实施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包括用以与墙体固连的连接螺钉,本实施例中连接螺钉为自攻螺钉,连接螺钉由螺钉帽11和螺杆12组成,螺钉帽11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凹槽13,该凹槽13结构形状为现有市面上螺钉所具备的任意一种,只要不妨碍后期抗拉拔螺钉固定以及不妨碍后期辅助工具拧动工作即可,本实施例中凹槽13的结构形状为梅花形(参见图2所示),使用时将辅助工具的头部配合插入凹槽内,通过辅助工具将连接螺钉拧入墙体内,此处提到的辅助工具为电动螺丝刀,便于连接螺钉的安装,省时省力,而为了利于电动螺丝刀的刀头作用于凹槽13内,在凹槽13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定位柱(参见图3所示),相应的电动螺丝刀的刀头上设有用以与定位柱配合的定位孔;螺钉帽11的上表面上绕着凹槽设置有至少一个抗拉拔螺钉,可以通过外力直接敲击脚线使得抗拉拔螺钉进入脚线内部,这样安装简单牢靠,且不破坏脚线的装饰面,不影响美观,而抗拉拔螺钉由钉帽21和钉杆22组成,钉帽21焊接固定于螺钉帽11的上表面上,抗拉拔螺钉与连接螺钉之间连接稳固;钉杆的上端加工成圆锥头22,钉杆上位于圆锥头22与钉帽21之间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向着钉帽21倾斜的环状齿23,圆锥头22以及向着钉帽21倾斜的环状齿23在利于抗拉拔螺钉敲入脚线内的同时使得脚线不易被拔出,使得安装牢靠;本实施例中抗拉拔螺钉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抗拉拔螺钉相对设置。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基本结构同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凹槽13的结构形状为内六角形(参见图4所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线条安装钉,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安装省力且牢靠,也不会破坏脚线的装饰面。

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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