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内层防护罩以及外层防护罩;
其中,所述内层防护罩罩设在注塑装置的射台后板的外部,且所述内层防护罩与所述射台后板相连接;
所述外层防护罩罩设在所述内层防护罩以及所述注塑装置的射台前板的外部,且所述外层防护罩与所述射台前板相连接;
所述内层防护罩能够跟随所述射台后板向远离所述外层防护罩的方向运动;沿所述射台后板的运动方向,所述外层防护罩罩设于所述内层防护罩的长度不小于所述内层防护罩的最大移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组件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设置在所述射台后板上;所述内层防护罩搭设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内层防护罩与所述支架通过紧固件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防护罩包括两个罩体,两个所述罩体对接形成第一罩设空间,所述射台后板位于所述罩设空间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罩体均包括多个内层侧板以及内层封板;其中,多个所述内层侧板顺次拼接形成u型防护框架,所述u型防护框架与所述射台后板通过第一支撑螺栓相连接;所述内层封板盖设在所述u型防护框架的开口处,且所述内层封板搭设在所述支架上;两个所述罩体的所述内层封板相对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封板包括相连接的第一板体以及第二板体;
其中,所述第一板体与所述第二板体形成钝角结构;两个所述内层封板的第二板体相对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侧板和/或所述内层封板上开设有耐冲击孔。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与所述内层封板相接触的部分形成有加工面,所述支架通过所述加工面与所述内层封板相贴合。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射台后板上设置有限位块,所述第一支撑螺栓的一端抵靠在所述限位块上,且所述第一支撑螺栓的另一端与所述内层侧板相抵靠。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层防护罩包括第一外层侧板、第二外层侧板、第三外层侧板、第四外层侧板和顶板;
其中,第一外层侧板、第二外层侧板、第三外层侧板、第四外层侧板和顶板围设成第二罩设空间,所述射台前板和所述内层防护罩靠近所述外层防护罩的部分位于所述第二罩设空间内;
所述顶板的一端边沿处设置有透明板,所述透明板向所述射台前板延伸;
所述第一外层侧板以及所述第二外层侧板均通过第二支撑螺栓与所述射台前板相连接;
所述注塑装置的防护罩组件还包括支撑架以及连接板,所述支撑架以及所述连接板均设置在所述射台前板上,且所述顶板与所述支撑架相连接,所述第二外层侧板与所述连接板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防护罩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所述第一外层侧板、所述第二外层侧板与对应的所述内层封板之间的间隙均小于等于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