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柔性接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581252阅读:99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燃气管道柔性接口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燃气管道接口。
目前燃气管道的连接,普遍采用刚性铸铁管螺纹口连接方式。这种连接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由于接管口部经切削加工螺纹后,其管壁厚度减小,强度降低。尤其当螺纹口部位受腐蚀后,其强度更差。采用这样的刚性接口连接敷设的燃气管道,当处于恶劣外部环境下,如埋在地下,受建筑物沉降力和土层反压力等外力的作用,以及管道间相对位移时,管道接口部位就会受到压应力、挠性应力、剪应力等外力的作用,容易断裂,造成管道内燃气外泄,引起中毒、火警或爆炸事故发生,产生严重后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它既能达到管道接口部位机械强度(因连接管免切削加工螺纹)和良好气密性要求,又能极大提高接口的抗拉性和抵抗所处环境产生的外力作用的能力(如压应力、挠性应力、剪切力等),有效地减少接口断裂、燃气泄漏现象的产生。
本实用新型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是这样实现的当压紧螺母旋紧时,其通径的一个内圆锥形斜面端口挤压推进开口圆锥形尼龙抗拉圈,使之与连接管承插口产生抗拉摩擦阻力,并抵抗外力作用。同时,通过开口圆锥形尼龙抗拉圈的推进,将力传递至同在承插口上的圆锥形橡胶密封圈,使之与通径端口为内圆锥形斜面的连接套筒紧贴,达到管道与连接套筒接口处密封不泄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结构剖视图。
参见
图1,压紧螺母1,其通径右端加工成内螺纹,左端加工成内圆锥形斜面,内螺纹与内圆锥形斜面之间加工成扩张缓冲槽。开口圆锥形尼龙抗拉圈2,其内径与左连接管5的外径相配合。圆锥形橡胶密封圈3,其内径略小于左连接管5的外径。连接套筒4,其两个端头切削加工成外螺纹,与压紧螺母1的内螺纹相配合,而连接套筒4通径的两个端头切削加工成内圆锥斜面。操作使用时,将压紧螺母1、尼龙抗拉圈2,橡胶密封圈3并列置于左连接管5的承插口间隙内,在压紧螺母1旋紧至连接套筒4的过程中,压紧螺母1通径左端头的内圆锥形斜面挤压、推进尼龙抗拉圈2,再经尼龙抗拉圈2传递,挤压、推进橡胶密封圈3,使橡胶密封圈3与连接套筒4通径端头内圆锥形斜面紧贴。经过上述操作后,就可使左连接管5与连接套筒4的左端相互间达到抗拉和密封的效果。压紧螺母1通径中的扩张缓冲槽是为适应尼龙抗拉圈2与橡胶密封圈3受挤压变形而专门设置的。同样类似的操作使用,使右连接管6与连接套筒4的右端相互间达到抗拉和密封的效果。7为右连接管6与连接套筒4的右端连接处各管件相互作用位置状态。
经过以上操作使用,利用柔性管道接口就实现了左连接管5与右连接管6的相互连接,由于尼龙抗拉圈2、橡胶密封圈3的材质的非刚性,以及在保证密封性的前提下连接管5或6,可在连接套筒4长度范围内伸缩,使得采用柔性式管道接口连接的燃气管网具有相对柔性。因此,这种柔性式管道接口较之以往普遍使用的刚性接口更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和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
此外,使用燃气管道柔性接口后,连接管无需切削加工螺纹,比原先的螺纹连接工艺,既简化了施工操作,又提高了管道的机械强度。
连接套筒4除直管形式外,也可选用弯管、三通管、十字管等不同样式,以满足燃气管网的各种连接方式需求。因此,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在燃气管道连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城市煤气的安全供应上新台阶作出了重大贡献。
权利要求1.一个由压紧螺母(1),尼龙抗拉圈(2),橡胶密封圈(3)和连接套筒(4)组成的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其特征是压紧螺母(1)通径右端加工成内螺纹,左端加工成内圆锥形斜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压紧螺母(1)通径右端内螺纹与左端内圆锥形斜面之间加工成扩张缓冲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尼龙抗拉圈(2)呈开口圆锥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尼龙抗拉圈(2)的内径与左连接管(5)的外径相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橡胶密封圈(3)呈圆锥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橡胶密封圈(3)的内径略小于左连接管(5)的外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连接套筒(4)的二个端头切削加工成外螺纹。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接口,其特征是连接套筒(4)通径二个端头切削加工成内圆锥形斜面。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燃气管道柔性式接口,该接口由压紧螺母、尼龙抗拉圈、橡胶密封圈和连接套筒组成。操作使用时,将压紧螺母、尼龙抗拉圈、橡胶密封圈并列置于连接管承插口间隙内,通过压紧螺母旋紧至连接套筒的过程中,压紧螺母挤压推进尼龙抗拉圈与橡胶密封圈,从而使连接管与连接套筒相互连接,并使接口处具有密封、抗拉和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
文档编号F16L27/10GK2378614SQ9822500
公开日2000年5月17日 申请日期1998年9月2日 优先权日1998年9月2日
发明者王可仁, 贺言通, 徐仁宝, 孙张岐 申请人: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市北输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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