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型材、具有至少一个角型材的装置、以及支架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803580阅读:来源:国知局
五侧壁仅仅是一种设计方案。所述按本实用新型的功能也可以在没有所述第五侧壁的情况下来实现。
[0040]在按照图9B的实施例中,所述型材T的U形的基础型材侧面具有梯级S2。
[0041]所述仅仅部分地将角型材封闭住的第四侧壁具有凹坑8,这在附图中通过箭头8勾画出来。所述U形的、沿着型材周边离得最远的侧壁具有所述凹坑3,这在附图中通过箭头3勾画出来。所述凹坑一大多数构造为孔或者缝隙的形式一处于所述型材的纵侧的端部之前不远处。
[0042]图9C示出了型材B的横截面,所述型材B比如可以用作型材5。它在基本形状方面具有L形,该L形由两个型材侧壁所构成。在所述L形的两个端部上,以所假想的四边形的形式连接着第三和第四型材侧壁,但是所述第三和第四型材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假想的四边形型材的形式的角型材封闭住。所述仅仅部分地将所假想的四边形的形式的角型材封闭住的第三和第四侧壁分别具有所述凸耳6或者7,所述凸耳6或者7通过箭头勾画出来,并且沿着观察方向、也就是说沿着纵侧的型材方向延伸。
[0043]特别有利的是,以投向所述型材的横截面的视线沿着型材周边彼此离得最远的型材侧壁具有所述凹坑或者凸耳。由此实现一种支架的容易且稳定的装配过程。
[0044]多次折弯的型材具有凸耳或者孔,所述凸耳或者孔在装配时插入到彼此当中,从而可以实现第一固定结构,通过所述多次折弯的型材可以简化比如用于电开关柜的支架的组装过程。在将相应的型材插接在一起之后,接着可以进行容易的螺纹连接。
[0045]凸耳和凹坑或者凸耳或凹坑最好布置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
[0046]下面简短地对一种具有按本实用新型的角型材侧面的装置或者支架以及支架的组装进行描述。
[0047]在第一层面中将第一和第二角型材元件插接在一起。在不与所述第一层面平行的第二层面中,将至少另一个型材元件与所述第一和第二角型材元件插接在一起。
[0048]比如将所述比如具有横截面H的型材I以凸耳2插到所述比如具有横截面T的型材4的凹坑3中,参见图2。由此,型材I和4沿着两根轴线得到了固定。将比如具有横截面B的型材5分别以凸耳6和7插入到型材4的凹坑8和型材5的凹坑9中,参见图3。型材5由此沿着两根轴线得到了固定,型材I和4沿着三根轴线得到了固定。随后用螺栓10、比如埋头螺栓将所述型材彼此拧紧在一起,并且由此沿着所有三根轴线使其彼此进行形状配合的和传力的连接,参见图4到6。
[0049]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所述型材在没有螺栓的情况下沿着至少两根轴线得到了固定。由此装配作业容易得多。此外,支架转角由于附加的插接连接(凸耳、凹坑)而比仅仅拧紧的转角要稳定。与现有技术相比,比如取消了附加的转角件。
【主权项】
1.用于在与至少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1、4、5)的共同作用中形成支架(A)的角型材(1、4、5),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在至少一个端部上具有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3、8、9)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2、6、7)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9)和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2), -其中如此布置所述角型材的至少一个凹坑和/或凸耳,从而结合至少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使所述凸耳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凹坑并且/或者所述凹坑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凸耳如此共同作用,从而阻止沿着至少一种型材方向的运动。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凸耳(2、6、7)与凹坑(3、8、9)如此共同作用,从而阻止沿着至少一种第二型材方向的运动。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具有至少一个部分区域,所述部分区域在装配的状态中与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搭接。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 —体地构成。
5.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一端部沿着所述角型材(1、4、5)的纵向方向具有所述凸耳和/或凹坑。
6.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的凸耳和/或凹坑分别布置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
7.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角型材(1、4、5)分别在两个端部上沿着纵向方向具有凸耳和/或凹坑。
8.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由至少一次折弯的扁型材所构成。
9.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在至少一个侧壁上具有梯级。
10.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I)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一凸耳(2 )和第一凹坑(9 )。
11.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4)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二凹坑(3)和第三凹坑(8)。
12.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角型材(5)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二凸耳(6)和第三凸耳(7)。
1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如此多次地被折弯,从而构造了四个侧壁,并且至少一个凸耳或者至少一个凹坑分别布置在所述四个侧壁中的两个侧壁上。
14.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一角型材(I)来说,三个侧壁形成一种U形,并且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
15.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第一角型材(I)来说,所述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的第四侧壁沿着型材周边在离得最远的侧壁上具有凸耳(2),并且所述第四侧壁具有凹坑(9)。
16.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二角型材(4)来说,三个侧壁形成一种U形,并且一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并且朝型材外侧面折弯为第五壁。
17.按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第二角型材(4)来说,所述仅仅部分地将角型材封闭住的第四侧壁具有所述凹坑(8),并且所述U形的所述沿着型材周边离得最远的侧壁具有所述凹坑(3)。
18.按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三角型材(5)来说,两个侧壁形成一种L形,并且连接到所述L形的所述端部上的第三和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假想的四边形的形式的角型材封闭住。
19.按权利要求18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第三角型材(5)来说,仅仅部分地将所假想的四边形的形式的角型材封闭住的所述第三和第四侧壁分别具有所述凸耳(6、7 )。
20.按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一角型材(I)来说,三个侧壁形成一种U形,并且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其中对于支架来说,所述第一角型材是高度型材,所述第二角型材是深度型材,并且所述第三角型材是宽度型材。
21.具有至少一个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第一角型材(I)和至少一个按权利要求16所述的第二角型材(4)的装置。
22.按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角型材(I)具有至少一个部分区域,所述至少一个部分区域在装配的状态中与所述第二角型材(4)搭接。
23.按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装置, 其特征在于, 在至少一个部分区域中设置了传力连接。
24.按权利要求23所述的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力连接是螺纹连接、焊接连接、粘合连接、榫接连接或者铆接连接。
25.具有至少三个按权利要求1到20中任一项所述的角型材或者具有按权利要求21到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的支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角型材、一种具有至少一个角型材的装置以及一种支架。所述角型材用于在与至少另一个角型材的共同作用中形成支架。在至少一个端部上,所述角型材具有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和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如此布置所述角型材的至少一个凹坑和/或凸耳,从而在与至少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的连接中,所述凸耳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凹坑并且/或者所述凹坑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凸耳如此共同作用,从而阻止沿着至少一种型材方向的运动。
【IPC分类】F16S3-04, H02B1-01
【公开号】CN204512932
【申请号】CN201420297919
【发明人】T.阿滕贝格尔, H.威廉
【申请人】西门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6月6日
【公告号】DE102013210660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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