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自动的电容器充放电性能实验数据收集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58445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自动的电容器充放电性能实验数据收集仪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元件测试设备,具体涉及电容器测试设备。



背景技术:

在电容器生产过程中,电容器充放电性能的实验,传统是使用人工用高压仪器在夹具两端充电,多次充放电,通过多次充放电以后损耗值的变化判断电容器的充放电性能、电容器的DV/DT、喷金层的连接效果等。是一个比较简单能快速检验产品的方法,且在同行盛行。但是由于产品种类多人工成本高,效率也很低,测试过程中的出错率高。也有采用继电器短路放电的,使用继电器容易造成触点积碳,充放电次数达到一定量时性能达不到效果。还有采用固态继电器瞬间电流达不到效果,即使采用真空继电器也同样达不到短路放电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全自动的电容器充放电性能实验数据收集仪,不但可以自动充电放电、自动数据收集整理、而且耐摩性强、有效防止积碳,大大减少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出错率。

本发明提供一种全自动的电容器充放电性能实验数据收集仪,包括有:电木转简1、支架2、轴心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木转简1呈圆柱状,电木转简1表面涂有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所述的负极接入端11环绕电木转简1表面一周,所述的放电输出端12、充电接入端14、数据输出端13沿电木转简1的旋转方向依次排列成一圈,放电输出端12、充电接入端14、数据输出端13各长度不同,所述的电木转简1上方设有电路接收板4,所述的电路接收板4从左到右依次分布有负极接口41、放电接口42、数据接口43、充电接口44。

所述的轴心3穿过电木转简1的圆心,轴心3的前后两端架在支架2上,轴心3连接电机。

所述的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的涂料采用以下材料配比而成:铜粉50~65份、纤维碳5~10份、钨2~15份、闪锌矿6~18份、碳化硅11~16份,

本发明采用电机的转动作动力,一侧为电极在转动的过程中为原件充电,短路放电的装置是在机械力作用下进行,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采用特殊材料不但耐摩性强、还能有效防止积碳,在此基础上又增设了通过转动的圈数设定充放电次数的功能,还连接了电脑,增设了损耗数据收集的功能,是根据用链接在电脑上经过编程的数据测试仪利用在旋转接触间隙的有限可控时间内链接电桥对电容器进行参数测定,从而使电桥把数据反馈回电脑上,电脑程序进行自动记录,以完成一系列自动数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出成原理。采用多通道数据,可以同时试验多个产品,数据自动判定,试验报告自动生成。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电木转简部分的展面图。

图1-2中符号说明:电木转简1、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支架2、轴心3、电路接收板4、负极接口41、放电接口42、数据接口43、充电接口44。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全自动的电容器充放电性能实验数据收集仪,包括有:电木转简1、支架2、轴心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木转简1呈圆柱状,电木转简1表面涂有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所述的负极接入端11环绕电木转简1表面一周,所述的放电输出端12、充电接入端14、数据输出端13沿电木转简1的旋转方向依次排列成一圈,放电输出端12、充电接入端14、数据输出端13各长度不同,所述的电木转简1上方设有电路接收板4,所述的电路接收板4从左到右依次分布有负极接口41、放电接口42、数据接口43、充电接口44。

所述的轴心3穿过电木转简1的圆心,轴心3的前后两端架在支架2上,轴心3连接电机。

所述的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的涂料采用以下材料配比而成:铜粉60份、纤维碳8份、钨8份、闪锌矿12份、碳化硅12份,

本发明采用电机的转动作动力,一侧为电极在转动的过程中为原件充电,短路放电的装置是在机械力作用下进行,负极接入端11、放电输出端12、数据输出端13、充电接入端14采用特殊材料不但耐摩性强、还能有效防止积碳,在此基础上又增设了通过转动的圈数设定充放电次数的功能,还连接了电脑,增设了损耗数据收集的功能,是根据用链接在电脑上经过编程的数据测试仪利用在旋转接触间隙的有限可控时间内链接电桥对电容器进行参数测定,从而使电桥把数据反馈回电脑上,电脑程序进行自动记录,以完成一系列自动数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出成原理。采用多通道数据,可以同时试验多个产品,数据自动判定,试验报告自动生成。

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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