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泌尿科取样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4581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具体是一种泌尿科取样器。



背景技术:

泌尿科是专门研究男女泌尿道与男性生殖系统的一门医学,它主要是从外科细分而来。男性的泌尿与生殖系统密不可分,而女性的泌尿道则开口于外阴部。无论男女,泌尿道与生殖道息息相关,两者的疾病常会互相影响。泌尿外科可进一步细分出泌尿肿瘤学、泌尿道结石、排尿障碍、小儿泌尿学、性功能障碍、男性不育等各种次专科。

现有的泌尿科取样主要是对尿液以及生殖道分泌物进行取样,尿液取样目前多为患者自行取样,患者需要用尿杯接尿,因此非常的不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泌尿科取样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泌尿科取样器,包括水箱、水箱座和取样器主体,水箱固定安装在水箱座上,水箱安装在取样器主体的后侧上方位置;所述取样器主体采用圆柱状结构,取样器主体的内侧设有集液腔,集液腔的上端开口与取样器主体外部相通,集液腔的上端开口位置设有多个冲水口,冲水口通过管道与水箱相连通;所述集液腔的底部设有一出液口,且所述出液口的下方连接有排液管,排液管的底部开口下方设有一插槽,插槽的底部活动插有插板,插板上开设有试管插槽,且试管插槽的上方正对排液管的底部开口,因此将插板拔出,并将取样试管插入试管插槽内,再将插板推入插槽内,此时取样试管的上端开口正对排液管的底部开口,这样便可实现尿液的直接收集;所述取样器主体的底板设有排污口,排污口与插槽相通,通过将插板拔除,便可实现排污,此时水箱可以对集液腔进行冲洗,从而防止出现交叉污染的情况;所述排液管上安装有电磁阀,且电磁阀连接取样器主体外壁上的电磁阀开关,利用电磁阀实现排液管的开关闭。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取样器主体的上端面处设有一围绕集液腔上端开口设置的座圈。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板采用金属网编制而成,因此可以方便冲洗排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整体可以实现非常方便的尿液取样,整体不仅速度快,同时不会出现不卫生的情况,中间又减少了尿杯至试管的转移过程,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泌尿科取样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箱、2-水箱座、3-取样器主体、4-集液腔、5-座圈、6-冲水口、7-排液管、8-排污口、9-试管插槽、10-电磁阀、11-插槽、12-插板、13-电磁阀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泌尿科取样器,包括水箱1、水箱座2和取样器主体3,水箱1固定安装在水箱座2上,水箱1安装在取样器主体3的后侧上方位置;所述取样器主体3采用圆柱状结构,取样器主体3的内侧设有集液腔4,集液腔4的上端开口与取样器主体3外部相通,集液腔4的上端开口位置设有多个冲水口6,冲水口6通过管道与水箱1相连通;所述集液腔4的底部设有一出液口,且所述出液口的下方连接有排液管7,排液管7的底部开口下方设有一插槽11,插槽11的底部活动插有插板12,插板12上开设有试管插槽9,且试管插槽9的上方正对排液管7的底部开口,因此将插板12拔出,并将取样试管插入试管插槽9内,再将插板12推入插槽11内,此时取样试管的上端开口正对排液管7的底部开口,这样便可实现尿液的直接收集;所述取样器主体3的底板设有排污口8,排污口8与插槽11相通,通过将插板11拔除,便可实现排污,此时水箱1可以对集液腔4进行冲洗,从而防止出现交叉污染的情况;所述排液管7上安装有电磁阀10,且电磁阀10连接取样器主体3外壁上的电磁阀开关13,利用电磁阀10实现排液管7的开关闭。

所述取样器主体3的上端面处设有一围绕集液腔4上端开口设置的座圈5。

所述插板12采用金属网编制而成,因此可以方便冲洗排污。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插板12拔出,并将取样试管插入试管插槽9内,再将插板12推入插槽11内,此时取样试管的上端开口正对排液管7的底部开口,这样便可实现尿液的直接收集,利用电磁阀10实现排液管7的开关闭,当收集完成后,取出取样试管,然后开启水箱1的开关阀对取样器主体3进行冲洗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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