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及耐压接地总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6395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及耐压接地总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及耐压接地总装。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耐压接地工作是由设备本身接地系统完成,安全性较低,而且效果较差,会影响电能表自动化流水线的安全性和生产线的可靠性,一旦意外发生,将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保证其自动化流水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便成为耐压接地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

因此,研制出一种安全可靠的耐压接地机构,便成为业内人士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及耐压接地总装,能够提高了检测电能表在耐压检测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包括固定座和接地开关固定块,所述接地开关固定块固定于所述固定座的顶端,所述接地开关固定块上设置有接地开关,接地开关的一端固定有出线接头,该接地开关的另一侧设置有金属触头;其中,所述金属触头包括通过固定柱活动连接于接地开关上的弹性底盘,弹性底盘上设置横向滑轮。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座包括一金属板,所述金属板上开设有若干均匀的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出线接头包括一体成型的圆柱体底座和圆柱体,该圆柱体设置于所述圆柱体底座上端的中央,且该圆柱体底座连接圆柱体的一侧面上设置倒角。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触头位于所述接地开关与设置所述出线接头相对一侧的顶面上。

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的耐压接地总装,包括滑轨,所述滑轨上滑动连接所述耐压接地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耐压接地机构通过固定座滑动连接于所述滑轨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在进行耐压测试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电能表有漏电状况,能够可靠高效的将工装板上的电荷导入大地,避免对检测设备、测试工作及人员造成干扰及损害,使电能表工装托盘可以更安全、更准确的在电能表进行耐压检测过程中接地,从而提高了检测电能表在耐压检测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立体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正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侧视图。

图中:

1、固定座;2、接地开关固定块;3、接地开关;4、出线接头;5、金属触头;6、固定柱;7、弹性底盘;8、横向滑轮;9、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耐压接地机构,包括固定座1和接地开关固定块2,所述接地开关固定块2固定于所述固定座1的顶端,所述接地开关固定块2上设置有接地开关3,接地开关3的一端固定有出线接头4,该接地开关3的另一侧设置有金属触头5;其中,所述金属触头5包括通过固定柱6活动连接于接地开关3上的弹性底盘7,弹性底盘7上设置横向滑轮8。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座1包括一金属板,所述金属板上开设有若干均匀的通孔9。

进一步的,所述出线接头4包括一体成型的圆柱体底座和圆柱体,该圆柱体设置于所述圆柱体底座上端的中央,且该圆柱体底座连接圆柱体的一侧面上设置倒角。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触头5位于所述接地开关3与设置所述出线接头4相对一侧的顶面上。

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的耐压接地总装,包括滑轨,所述滑轨上滑动连接所述耐压接地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耐压接地机构通过固定座1滑动连接于所述滑轨上。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以下通过具体使用方式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在具体使用时,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耐压接地机构:

当电能表工作托盘进行耐压检测时,耐压接地机构弹性滚动金属触头压触电能表工装托盘侧面导电板上,耐压接地机构尾端出现孔通过电缆线连接到工程接地端,漏电及静电电荷导入大地。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够在进行耐压测试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电能表有漏电状况,能够可靠高效的将工装板上的电荷导入大地,避免对检测设备、测试工作及人员造成干扰及损害,使电能表工装托盘可以更安全、更准确的在电能表进行耐压检测过程中接地,从而提高了检测电能表在耐压检测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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