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6371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力系统故障检测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



背景技术:

电力系统中的故障检测一直是不变的课题;及时发展电网的故障位置,是提高故障检测效率的前提。

现有技术中,低压客户报修模式在接到客户报修后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因为客户对电气故障并不了解,无法判断故障所在处,需要人员到现场判断故障发生处所属的产权方,无法在出发前根据故障设备产权属性相应的调整抢修模式。此为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

因此,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提供设计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设计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给出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它包括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内设置有带电显示装置,所述的带电显示装置与电能表连接,且位于电能表后方,所述带电显示装置通过485通讯模块连接到后台采集系统;

所述壳体的各侧壁内设置有中间夹层,各侧壁内的中间夹层相互连通,所述的中间夹层内填充有冷气;

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制冷箱,所述的制冷箱内设置有微型鼓风机,微型鼓风机的进气端通过进气管与中间夹层连通,微型鼓风机出气端通过管道连接有制冷腔,制冷腔通过管道与中间夹层连通;

所述的制冷腔内设置有半导体制冷片,所述的半导体制冷片、微型鼓风机均通过电磁继电器连接至供电电源,所述的电磁继电器连接有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还连接有设置于壳体内的温度传感器;

所述壳体上还设置有倒V形顶盖,倒V形顶盖的两侧板底部边缘设置有导水沟槽。

优选地,所述的控制器为单片机控制器。

本技术方案中,带电显示装置与电能表连接,且位于电能表后方,指的是带电显示装置设置于电能表远离用户用电设备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用户在停电后能够根据带电显示装置的提示自行判断是否为自家用电故障,同时带电显示装置通过485通讯模块向后台采集系统发送故障信号,以便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抢修,提高抢修效率;同时能够根据故障发生处所属产权方选择相应的抢修模式。

采用本方案中的散热方式,能够快速降低壳体内的温度;温度传感器采集壳体内的温度值,并将采集到的温度值传送至控制器,如果壳体内的温度值超过预设值,则控制器控制电磁继电器导通,半导体制冷片、微型鼓风机得电工作,将中间夹层内的冷气进行降温,通过降温后的冷气进入中间夹层内吸收壳体内的热量,从而降低壳体内的温度。此外,本实用新型设计原理可靠,结构简单,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的电气原理图。

其中,1-壳体,2-带电显示装置,3-485通讯模块,4-中间夹层,5-制冷箱,6-微型鼓风机,7-制冷腔,8-半导体制冷片,9-电磁继电器,10-供电电源,11-控制器,12-温度传感器,13-倒V形顶盖,14-导水沟槽,15-后台采集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方式。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快速判断故障归属的装置,它包括壳体1,所述的壳体1内设置有带电显示装置2,所述的带电显示装置2与电能表连接,且位于电能表后方,所述带电显示装置2通过485通讯模块3连接到后台采集系统15;

所述壳体1的各侧壁内设置有中间夹层4,各侧壁内的中间夹层4相互连通,所述的中间夹层4内填充有冷气;

所述壳体1内还设置有制冷箱5,所述的制冷箱5内设置有微型鼓风机6,微型鼓风机6的进气端通过进气管与中间夹层4连通,微型鼓风机6出气端通过管道连接有制冷腔7,制冷腔7通过管道与中间夹层连通;

所述的制冷腔7内设置有半导体制冷片8,所述的半导体制冷片8、微型鼓风机6均通过电磁继电器9连接至供电电源10,所述的电磁继电器9连接有控制器11,所述的控制器11还连接有设置于壳体内的温度传感器12;

所述壳体上还设置有倒V形顶盖13,倒V形顶盖13的两侧板底部边缘设置有导水沟槽14。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控制器为单片机控制器。

本技术方案中,带电显示装置与电能表连接,且位于电能表后方,指的是带电显示装置设置于电能表远离用户用电设备的一侧。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没有创造性的变化,以及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所作的若干改进和润饰,都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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