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8844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结构检测工具,属于汽车零部件检测工装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部分橡胶衬套需要进行缩直径才能组装,以达到橡胶的刚度性能,以及衬套与支架装配的过盈量。

衬套缩直径后需要通过卡尺或者专用检具进行检测,符合尺寸要求的才能进行组装,否则会压坏衬套和支架。但是在样件开发的前期,检具没有来得及制作的情况下,卡尺检测速度太慢,如何检测大量衬套尺寸是今天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代替专用检具进行尺寸检测,解决衬套缩径后尺寸检测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包括底座、检测通道、调节板、标高尺、调节旋钮、调节螺杆、平衡拉杆、安装板、调节螺杆底座和底板,底板安装在底座上,检测通道安装在底板上,检测通道上端安装调节螺杆和平衡拉杆,平衡拉杆设有2个且均匀设置在调节螺杆两侧,检测通道上端面安装调节螺杆底座,调节螺杆的一端安装调节螺杆底座上,平衡拉杆穿过检测通道的上端面,调节板设置在检测通道内且安装在调节螺杆底部,平衡拉杆的下端穿过调节板,平衡拉杆的上端设置安装板,调节螺杆上端穿过安装板的中间部分,调节旋钮设置在调节螺杆的上端面,底板安装在检测通道的下端面,标高尺安装在安装板一侧,标高尺与平衡拉杆平行。

优选的,底座为方形底座。

优选的,方形底座的高度为20mm。

优选的,底板为带槽底板。

进一步的,带槽底板上端面为斜面,带槽底板的上端面与平面夹角为15°,带槽底板中间为三角形凹槽。

本实用新型在生产完成后进行碳化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标高尺进行标高,再通过调节螺杆和调节板,就可以根据衬套需要的尺寸进行调节,适用于90%的衬套缩径后的外径尺寸检测。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普通衬套检测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带翻边衬套检测示意图。

图4为带翻边衬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可调节高度的检测工具,包括底座1、检测通道3、调节板4、标高尺5、调节旋钮6、调节螺杆7、平衡拉杆8、安装板10、调节螺杆底座9和底板2,底板2安装在底座1上,检测通道3安装在底板2上,检测通道3上端安装调节螺杆7和平衡拉杆8,平衡拉杆8设有2个且均匀设置在调节螺杆7两侧,检测通道3上端面安装调节螺杆底座9,调节螺杆7的一端安装调节螺杆底座9上,平衡拉杆8穿过检测通道3的上端面,调节板4设置在检测通道3内且安装在调节螺杆7底部,平衡拉杆8的下端穿过调节板4,平衡拉杆8的上端设置安装板10,调节螺杆7上端穿过安装板10的中间部分,调节旋钮6设置在调节螺杆7的上端面,底板2安装在检测通道3的下端面,标高尺5安装在安装板10一侧,标高尺5与平衡拉杆8平行。

在本实施例中,底座1为方形底座,方形底座的高度为20mm,与周转筐高度相同,检测通道里面的衬套滚动掉落下来,正好掉落到周转筐。节约人力,提高效率。如图2和图3所示,分别为普通衬套和带翻边衬套11的检测示意图。图4为带翻边衬套示意图。

底板2为带槽底板,带槽底板上端面为斜面,带槽底板的上端面与平面夹角为15°,带槽底板中间为三角形凹槽。带槽底板可以检测有翻边的衬套的检测。

本实用新型在生产完成后进行碳化处理。

衬套通过带槽底板,滚动掉落到盛放框子里面。标高尺显示调节的尺寸,按照产品要求进行尺寸调节。适用于各种衬套的直径尺寸检测。

本实用新型高度可以调节,能够适宜所有衬套的检测,一副工具可以检测全部衬套,节约费用和场地。

第一个衬套缩径后,用卡尺进行检测尺寸,调节到需要的尺寸,衬套能够顺利通过的,是合格品,通不过的,再进行一次衬套缩径。重要的一点:没有缩径或者漏缩径的产品是100%通不过检测工具的,此工具的作用就是体现在这一点。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如下:

一.首先缩紧一个产品,用卡尺测量是否合格,再对照标高尺调节衬套缩径后的尺寸高度。扭动调节旋钮,对调节螺杆进行调节;让合格的衬套能够顺利的通过调节板和带槽底板之间。

二.为了防止错误发生,可以把未缩紧的衬套放在检测通道看能否通过,多次证明没有缩紧的衬套是无法通过检测通道的。尺寸合格的衬套会经过检测通道滚落到产品盛放框子里面。

三.按照尺寸要求进行缩径的衬套,每隔十分钟再用卡尺进行复测,防止尺寸有误。

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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