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扫描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652852发布日期:2018-06-08 22:12阅读:118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三维扫描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三维空间信息服务的日益普及,人们对虚拟现实的逼真性要求越来越高,移动建模与测量技术也越来越得到关注,移动测量设备的运动载体多种多样,可以是陆地车辆、船舰、航空飞行器,甚至可以是背包,因此得到广泛应用。移动建模与测量技术运用激光扫描仪直接获取测量目标的几何信息,其工作距离可以达到千米级,测距也可达到毫米的精度。但是由于激光扫描仪市场范围有限,往往只能扫描到特定方向的目标物,无法达到全方位扫描,这就不能满足某些用户对于扫描角度的特定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操作简单、能够全方位拍摄及扫描的三维扫描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三维扫描的方法,用于三维扫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维扫描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在控制器内预设物体的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以形成数据比对库;

S2:定位装置检测被检测物体的位置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位置信息并控制角度调节装置启动;

S3: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位置信息控制所述角度调节装置旋转伸缩至相应角度后,所述控制器控制影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被检测物体的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

S4:所述影像采集装置将采集到的所述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与所述数据比对库进行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影像采集装置包括用于获取被检测物体的几何数据的激光扫描仪及设置在所述激光扫描仪上的用户获取所述被检测物体的纹理数据的相机。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3”的具体操作为:

S31:所述角度调节装置包括第一旋转机构、第二旋转机构及伸缩机构,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旋转,直至调节至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方向,然后控制所述伸缩机构伸长至与所述被检测物体齐平处,再调节所述第二旋转机构以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

S32: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角度调节装置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后,再控制所述影像采集装置扫描与拍摄。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旋转角度范围为0~360°,所述第二旋转机构为前后旋转,即前倾或后倾。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4”中,采集到的所述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与所述数据比对库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传输至云端保存;若匹配不成功,则保存至控制器内形成新的数据比对库。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角度调节装置,达到全方位拍摄及扫描的效果;通过定位装置,达到确定被检测物体位置以方便拍摄及扫描的效果。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请参见图1,本发明的一较佳实施例中的三维扫描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在控制器内预设物体的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以形成数据比对库;

S2:定位装置检测被检测物体的位置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位置信息并控制角度调节装置启动;

S3: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位置信息控制所述角度调节装置旋转伸缩至相应角度后,所述控制器控制影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被检测物体的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

S31:所述角度调节装置包括第一旋转机构、第二旋转机构及伸缩机构,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旋转,直至调节至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方向,然后控制所述伸缩机构伸长至与所述被检测物体齐平处,再调节所述第二旋转机构以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

S32: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角度调节装置对准所述被检测物体后,再控制所述影像采集装置扫描与拍摄。

S4:所述影像采集装置将采集到的所述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与所述数据比对库进行匹配。

其中,所述步骤“S4”中,采集到的所述几何数据及纹理数据与所述数据比对库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传输至云端保存;若匹配不成功,则保存至控制器内形成新的数据比对库。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影像采集装置包括用于获取被检测物体的几何数据的激光扫描仪及设置在所述激光扫描仪上的用户获取所述被检测物体的纹理数据的相机。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旋转角度范围为0~360°,所述第二旋转机构为前后旋转,即前倾或后倾。

综上所述:通过角度调节装置,达到全方位拍摄及扫描的效果;通过定位装置,达到确定被检测物体位置以方便拍摄及扫描的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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