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8270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血站或血液中心采集血液时需要对采集到的血液进行核酸、酶免以及血型等检测,因此采血时需要用真空试管取样以用于检测。现阶段的血液取样方法是采用连接在采样袋上的取样器插入试管来进行的。取样器和取样试管是相互独立分开的,给操作者带来极大地不便,同时,取样样本也容易混淆。

因此,提供一种取样装置,方便操作,提高取样效率,减少样本取样样本混淆,成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血后血液取样操作不便,易发生混淆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包括采样袋,导管,底部对称设有一对锁定片、上部对称设有一对导向片的取样器,以及真空试管;采样袋通过导管与取样器连接,取样器内部上端设有外套弹性硅胶护套且与导管固定连接的取样针,真空试管开口端固设有起密封作用的硅胶护盖,硅胶护盖外侧壁上对称设有一对与一对导向片相配合且一一对应的滑动槽,一对滑动槽还同时与一对锁定片相配合并一一对应,真空试管通过硅胶护盖与取样器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真空试管上设置有刻度线。

更进一步地,导管为医疗软管。

再更进一步地,采样袋与真空试管上设有相同编号的标签。

又再更进一步地,一对导向片与一对锁定片位于同一平面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方便操作,有效地提高了血液取样效率,减少了样本混淆情况的发生,防止了血液污染。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真空试管与取样器连为一体,当采血时,血液先进入采样袋内,此后将真空试管旋转使滑动槽与导向片对准后,沿着导向片向上推动。硅胶护盖挤压弹性硅胶护套使其回缩,取样针刺破弹性硅胶护套和硅胶护盖,血样由采样袋由导管经取样针流入真空试管。导向片与滑动槽对准后才能进行采样,有效地防止了误操作。真空试管上设置有刻度,方便操作人员判断取样量。取样完成后,将真空试管向下滑动与导向片分离后,将滑动槽对准锁定片,继续向下滑动,真空试管与取样器分离。将真空试管向下滑动时,硅胶护盖与弹性硅胶护套分离,弹性硅胶护套回弹封闭取样针,防止渗血和污染。穿刺后的硅胶护盖与取样针分离后,会自然封闭,从而起到防止血样污染的作用。取样器底部设有锁定片,能有效防止真空试管从取样器上脱落。

本实用新型采样袋、采样器与真空试管为一体,使用时仅需旋转、上推及下滑三个动作就可完成取样,操作简单。采样袋与真空试管上设置有相同编号的标签,且一体化的采样不易发生样本的混淆。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思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真空试管的俯视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1-真空试管,2-取样器,3-锁定片,4-导向片,5-取样针,6-滑动槽,7-导管, 8-硅胶护盖,9-硅胶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带真空试管的取样装置,包括采样袋,导管7,底部对称设有一对锁定片3、上部对称设有一对导向片4的取样器2,以及设置有刻度线的真空试管1;所述导管7为医疗软管;所述采样袋通过导管7与取样器 2连接,所述取样器2内部上端设有外套弹性硅胶护套9且与导管7固定连接的取样针5,所述真空试管1开口端固设有起密封作用的硅胶护盖8,所述硅胶护盖8外侧壁上对称设有一对与一对导向片4相配合且一一对应的滑动槽6,所述一对滑动槽6还同时与一对锁定片3相配合并一一对应,所述真空试管1通过硅胶护盖8与取样器2活动连接;所述采样袋与真空试管上设有相同编号的标签;所述一对导向片4与一对锁定片3在同一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中,未采样时滑动槽6没有与导向片4对准。当采血时,血液先进入采样袋内,此后将真空试管1旋转使滑动槽6对准导向片4后,沿着导向片 4向上推动,硅胶护盖8挤压弹性硅胶护套9使其回缩,取样针5刺破弹性硅胶护套9和硅胶护盖8,血样从采样袋由导管7经取样针5流入真空试管1。导向片4与滑动槽6对准后才能进行采样,有效地防止了误操作。真空试管1上设置有刻度,方便操作人员判断取样量。取样完成后,将真空试管1向下滑动与导向片4分离后,将滑动槽6对准锁定片3,继续向下滑动,真空试管1与取样器2 分离。将真空试管1向下滑动时,硅胶护盖8与弹性硅胶护套9分离,弹性硅胶护套9回弹封闭取样针5,防止渗血和污染。穿刺后的硅胶护盖8与取样针5分离后,会自然封闭,从而起到防止血样污染的作用。取样器2底部设有锁定片3,能有效防止真空试管1从取样器2上脱落。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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