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0038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测线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



背景技术:

校验仪是一种电池供电的手持式校验仪表,能用来测量和输出多种热工信号,主要应用于工业现场和实验室信号的测量和校准,是测试和校验工业自动化系统及仪表必备的工具。

在现有的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中,大多数的检测线由于过长,不能够对缠绕线进行很好的整理,常常会发生缠绕打结的现象,为此我们设计出了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包括校验仪,所述校验仪内部的一侧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的内侧设置有空心管,所述空心管的另一侧设置有线圈,所述线圈沿外环设置有均匀分布的缠绕杆,所述缠绕杆的内部为中空结构,所述缠绕杆的内部安装有固定销,所述校验仪的一侧设置有与固定销相适配的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两侧均设置有竖直的滑动轨道,两个所述滑动轨道的内部安装有固定条的两端,所述固定条的中部设置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的内部设置有检测头,所述空心管的内部连接有第一检测线,所述空心管的一侧顶部设置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内部安装有第二检测线,所述第二检测线的另一端与检测头的顶部连接,所述连接孔与检测头之间的第二检测线交错缠绕在缠绕杆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孔与检测头之间的第二检测线交错缠绕在缠绕杆上。

优选的,所述校验仪的顶部设置有手提拉环。

优选的,所述第二检测线与连接孔的连接处设置有安装头,所述安装头的外侧与连接孔的内侧设置有相适配的螺纹。

优选的,所述固定销与缠绕杆内侧的连接处设置有缓冲弹簧。

优选的,所述滑动轨道的内侧设置有均匀分布的固定卡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空心管的另一侧设置有线圈的设计,有利于对第二检测线进行缠绕放置,防止第二检测线过长缠住打结,固定销与缠绕杆内侧的连接处设置有缓冲弹簧的设计,有利于进行压缩固定销,方便对第二检测线进行缠绕,第二检测线与连接孔的连接处设置有安装头,安装头的外侧与连接孔的内侧设置有相适配的螺纹的设计,方便对第二检测线进行拆卸和更换,该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方便对检测线进行很好的整理放置,使用时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的缠绕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校验仪、2容纳腔、3固定槽、4固定销、5缠绕杆、6 空心管、7滑动轨道、8固定条、9固定环、10连接孔、11检测头、12第一检测线、13第二检测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便携式校验仪用多功能检测线,包括校验仪 1,校验仪1内部的一侧设置有容纳腔2,容纳腔2的内侧设置有空心管6,空心管6的另一侧设置有线圈,线圈沿外环设置有均匀分布的缠绕杆5,缠绕杆5的内部为中空结构,缠绕杆5的内部安装有固定销4,校验仪1的一侧设置有与固定销4相适配的固定槽3,固定槽3的两侧均设置有竖直的滑动轨道7,两个滑动轨道7的内部安装有固定条8的两端,固定条8的中部设置有固定环9,固定环9的内部设置有检测头11,空心管6的内部连接有第一检测线 12,空心管6的一侧顶部设置有连接孔10,连接孔10内部安装有第二检测线13,第二检测线13的另一端与检测头11的顶部连接,连接孔10与检测头11之间的第二检测线13交错缠绕在缠绕杆5 上,连接孔10与检测头11之间的第二检测线13交错缠绕在缠绕杆 5上,校验仪1的顶部设置有手提拉环,第二检测线13与连接孔10 的连接处设置有安装头,安装头的外侧与连接孔10的内侧设置有相适配的螺纹,固定销4与缠绕杆5内侧的连接处设置有缓冲弹簧,滑动轨道7的内侧设置有均匀分布的固定卡齿。

工作原理:在使用时,通过空心管6的另一侧设置有线圈的设计,可以对第二检测线13进行缠绕放置,防止第二检测线13过长缠住打结,固定销4与缠绕杆5内侧的连接处设置有缓冲弹簧的设计,通过进行压缩固定销4,方便对第二检测线13进行缠绕,第二检测线13与连接孔10的连接处设置有安装头,安装头的外侧与连接孔10的内侧设置有相适配的螺纹的设计,方便对第二检测线13 进行拆卸和更换,该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方便对检测线进行很好的整理放置,使用时更加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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