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99054阅读:686来源:国知局
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温度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



背景技术:

双金属温度计是一种测量温度的现场检测仪表,可以直接测量烧烤过程烤炉和烤肉的温度。双金属温度计主要的元件是一个用两种或多种金属片叠压在一起组成的多层金属片,利用两种不同金属在温度改变时膨胀程度不同的原理工作的。在工作过程中,一端受热膨胀时带动指针旋转,工作仪表便显示出热电势所应的温度值。

然而目前的双金属温度计无法直接支挂在烤炉内,难以准确地测量烤炉内的温度,使用不够方便,且不耐高温。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缺点和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通过钢圈上的挂耳挂在烤炉内,使用方便,可以准确地测量烤炉内的温度,采用钢化玻璃,耐高温,使用寿命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包括支撑背壳,所述支撑背壳的外周设有环形凹槽,所述环形凹槽上套设有钢圈,所述钢圈的两端设有挂耳,所述支撑背壳内固设有发条座,所述发条座上穿设有双金属发条,所述支撑背壳的内侧壁设有环形限位槽,所述环形限位槽上设有表盘,所述表盘上设有钢化玻璃,所述钢化玻璃外周设有密封圈,所述双金属发条上穿设有转按杆,所述转按杆穿出所述表盘,表针安装在所述转按杆外侧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背壳的内侧壁下部设有支撑套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圈为硅胶密封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挂耳呈“T”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圈外周套设有密封套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支撑背壳的外周设有环形凹槽,所述凹槽上套设有钢圈,钢圈的两端设有挂耳,可以将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直接挂在烤炉内,使用方便,双金属为发条感温元件,可以准确地测量出烤炉内的温度,结构简单,且面盖上设有钢化玻璃,耐高温,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整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另一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4,带钢圈双金属温度计,包括支撑背壳1,所述支撑背壳1的外周设有环形凹槽11,所述环形凹槽11上套设有钢圈2,所述钢圈2的两端设有挂耳21,所述支撑背壳1内固设有发条座3,所述发条座3上穿设有双金属发条4,所述支撑背壳1的内侧壁设有环形限位槽12,所述环形限位槽12上设有表盘5,所述表盘上5设有钢化玻璃6,所述钢化玻璃6外周设有密封圈7,所述双金属发条4上穿设有转按杆41,所述转按杆41穿出所述表盘5,表针8安装在所述转按杆41外侧端。

其中,双金属发条4为感温元件,可以准确地检测到烤炉或者烤箱内的温度,通过表盘5显示出来,密封圈7可以防止水蒸气进入温度计内,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钢化玻璃6不仅仅可以耐高温,而且有防爆功能,安全性能大大提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背壳1的内侧壁下部设有支撑套环9。支撑套环9位于所述表盘5下方,对表盘5起到支撑作用,防止表盘5往下跌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圈7为硅胶密封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挂耳21呈“T”型,除了可以放置在烤炉内以外,还可以通过挂耳21挂在烤炉上,使用更加方便,不使用时可以挂起来,节约空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圈7外周套设有密封套环10。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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