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监控报警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氮气弹簧气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市场上使用的监控系统,是采用高压管路串联式,把各独立的氮气弹簧串联在一起,使每个氮气弹簧气压全部相同,然后在串联管路系统外端连接一个气体压力控制阀,气体压力控制阀上安装带有压力表,压力表上的数值可以反映整个管路系统内气压有多少,这种系统只能人为进行观察气压表数值,无法实现自动报警提醒以及电脑监控,因此,设计一种氮气弹簧气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氮气弹簧气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氮气弹簧气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包括氮气弹簧、法兰、管路接头、高压管、控制阀和电子压力开关总成,所述高压管上均匀通过管路接头与氮气弹簧连接,所述氮气弹簧设置在法兰上,所述高压管一端与控制阀一端连接,所述控制阀另一端通过高压管与电子压力开关总成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电子压力开关总成上分别设置有连接终端电脑信号线、连接冲压机床信号线和连接报警装置信号线,所述连接终端电脑信号线、连接冲压机床信号线和连接报警装置信号线分别与终端电脑、冲压机床和报警装置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法兰四角均开设有螺栓孔。
进一步的,所述法兰的一端安装有连接套,且连接套与管路接头为配合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阀上设置有压力表。
进一步的,所述氮气弹簧大小相同,且氮气弹簧有十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将安装板上所有独立的氮气弹簧使用高压管串联在一起,使串联为一个管路系统,然后在串联管路中安装一个控制阀,通过控制阀对氮气弹簧进行充气、泄气,同时可以显示氮气弹簧管路系统内部气体压力,通过电子压力开关总成连接报警装置、冲压机床和终端电脑,当氮气弹簧管路系统气体压力低于所需标准值,电子压力开关总成工作,使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将信号传到终端电脑处,可以实现自动报警、冲压机床可以自动停止工作、自动报警信号可以自动传输到终端电脑处,可以实现远程监控。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氮气弹簧;2、法兰;3、管路接头;4、高压管;5、控制阀;6、电子压力开关总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氮气弹簧气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包括氮气弹簧1、法兰2、管路接头3、高压管4、控制阀5和电子压力开关总成6,高压管4上均匀通过管路接头3与氮气弹簧1连接,氮气弹簧1大小相同,且氮气弹簧1有十个,便于系统的工作;氮气弹簧1设置在法兰2上,法兰2四角均开设有螺栓孔,便于法兰2的固定;法兰2的一端安装有连接套,且连接套与管路接头3为配合结构,便于管路接头3与法兰2的连接;高压管4一端与控制阀5一端连接,控制阀5另一端通过高压管4与电子压力开关总成6连接,控制阀5上设置有压力表,便于进行压力观察;电子压力开关总成6上分别设置有连接终端电脑信号线、连接冲压机床信号线和连接报警装置信号线,所述连接终端电脑信号线、连接冲压机床信号线和连接报警装置信号线分别与终端电脑、冲压机床和报警装置连接,便于系统的工作;将安装板上所有独立的氮气弹簧1使用高压管4串联在一起,使串联为一个管路系统,然后在串联管路中安装一个控制阀5,通过控制阀5对氮气弹簧1进行充气、泄气,同时可以显示氮气弹簧1管路系统内部气体压力,通过电子压力开关总成6连接报警装置、冲压机床和终端电脑,当氮气弹簧1管路系统气体压力低于所需标准值,电子压力开关总成6工作,使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将信号传到终端电脑处,可以实现自动报警、冲压机床可以自动停止工作、自动报警信号可以自动传输到终端电脑处,可以实现远程监控。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